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浅见
不能忽视
明确今后农田基本建设任务、目标,看到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是继续搞好农田基本建设不可缺少的条件。
(一)按着与时俱进的要求,农田基本建设要不断提高水平和标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进步,形势在变化,生产在发展,这些都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农业现代化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业现代化最起码的要求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农田水利化,大地园田化,农业科技化。而xx县现在农田基本建设按现代化要求相差甚远,需要提高。
二是农业产业化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业产业化最基础的条件是建立各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而xx县现在土地连片差,经营规模小,按产业化高标准原料基地的要求,都需要进一步建设和提高。
三是农民迫切要求通过发展高效农业增加收入,早日脱贫致富。高效农业要有高效农业的农田基本建设设施为条件,而现在高效农业的比重很小,需进一步发展。
四是xx县十年九旱的自然气候特点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客观要求。需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大力发展以保护地为主的设施农业、避灾农业等。
所有这些,对xx县农田基本建设无论是现在的还是今后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从xx县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看,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的任务仍然很重。
xx县十年九旱,特别是近年来出现连年严重干旱和沙尘暴天气,给全县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很大损失,同时也是暴露出农田水利设施抗御发生灾害能力还不够,主要问题是:一是灌溉工程少,且分布不均,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损失浪费大;二是防洪排涝标准不高,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经常出现,严重威胁堤防安全。病险水库较多,严重影响防洪灌溉、养鱼的正常效益;三是县内主要涝区按省要求尚未完全达标,排水站已运行20多年,机电设备老化失修,效率低,急需更新改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必须抓好的工作。
(三)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按照《xx县2003—2007年水利工程规划》,到2007年要实现如下目标:
—全县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5万亩,改造灌溉面积1万亩;
—治涝工程改善涝区面积25万亩;
—水库工程除险加固水库13座;
—新打人畜饮水井200眼;
—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30万亩;
—河道工程治理河流、堤坝53.55公里;
—新增水产品产量6000吨。
工作重点是大力兴建水源工程,发展节水灌溉,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完善项目区建筑物及设备配套,消除河流、水库的险工险段,防止丘陵山区水土流失,增强保水保土能力,增加植被建设,防止风沙危害,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xx县今后几年农田基本建设不论从工程量上看,还是从要求标准上看都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是不可忽视的。需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把农田基本建设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三、学好文件,掌握政策,探索办法,继续搞好农田基本建设
农村税费改革将使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理顺,达到规范化、法制化,同时,推动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通过改革将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农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面临这些新的变化,新的形势,农村水利工作,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怎样才能适应呢?笔者认为,我们要求认真学好党中央、国务院税费改革文件,掌握相关政策,深入实际,通过实践,积极探索农田基本建设新的组织形式和实现方式。
(一)明确中央关于农村“两工”的政策规定
1、《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文件规定:“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同时规定: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及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村内用工实行上限控制。”同时哈规定:“除遇到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得无偿动用出村劳动力。”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号)文件规定:“取消‘两工’后,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和维护所需要的资金投入。”“今后,凡属于沿长江、黄河、松花江、辽河、渭河、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大江大湖地区,进行大中型水利基础设施修建和维修,所需资金应在国家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安排资金。”“坚决取消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求农民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同时规定:“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等基本建设应按照‘谁建设,谁拿钱’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不留投资缺口。”同时还规定:“属于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但也要明确规定动用期限和数量。”“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用工,严格实行‘一事一议’和上限控制的原则,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除此之外,动用农村劳动力应当实行自愿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浅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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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今后农田基本建设任务、目标,看到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是继续搞好农田基本建设不可缺少的条件。
(一)按着与时俱进的要求,农田基本建设要不断提高水平和标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进步,形势在变化,生产在发展,这些都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农业现代化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业现代化最起码的要求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农田水利化,大地园田化,农业科技化。而xx县现在农田基本建设按现代化要求相差甚远,需要提高。
二是农业产业化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业产业化最基础的条件是建立各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而xx县现在土地连片差,经营规模小,按产业化高标准原料基地的要求,都需要进一步建设和提高。
三是农民迫切要求通过发展高效农业增加收入,早日脱贫致富。高效农业要有高效农业的农田基本建设设施为条件,而现在高效农业的比重很小,需进一步发展。
四是xx县十年九旱的自然气候特点对农田基本建设提出了客观要求。需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大力发展以保护地为主的设施农业、避灾农业等。
所有这些,对xx县农田基本建设无论是现在的还是今后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从xx县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看,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的任务仍然很重。
xx县十年九旱,特别是近年来出现连年严重干旱和沙尘暴天气,给全县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很大损失,同时也是暴露出农田水利设施抗御发生灾害能力还不够,主要问题是:一是灌溉工程少,且分布不均,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损失浪费大;二是防洪排涝标准不高,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经常出现,严重威胁堤防安全。病险水库较多,严重影响防洪灌溉、养鱼的正常效益;三是县内主要涝区按省要求尚未完全达标,排水站已运行20多年,机电设备老化失修,效率低,急需更新改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必须抓好的工作。
(三)今后农田基本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按照《xx县2003—2007年水利工程规划》,到2007年要实现如下目标:
—全县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5万亩,改造灌溉面积1万亩;
—治涝工程改善涝区面积25万亩;
—水库工程除险加固水库13座;
—新打人畜饮水井200眼;
—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30万亩;
—河道工程治理河流、堤坝53.55公里;
—新增水产品产量6000吨。
工作重点是大力兴建水源工程,发展节水灌溉,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完善项目区建筑物及设备配套,消除河流、水库的险工险段,防止丘陵山区水土流失,增强保水保土能力,增加植被建设,防止风沙危害,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xx县今后几年农田基本建设不论从工程量上看,还是从要求标准上看都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是不可忽视的。需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把农田基本建设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三、学好文件,掌握政策,探索办法,继续搞好农田基本建设
农村税费改革将使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理顺,达到规范化、法制化,同时,推动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通过改革将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农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面临这些新的变化,新的形势,农村水利工作,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怎样才能适应呢?笔者认为,我们要求认真学好党中央、国务院税费改革文件,掌握相关政策,深入实际,通过实践,积极探索农田基本建设新的组织形式和实现方式。
(一)明确中央关于农村“两工”的政策规定
1、《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文件规定:“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同时规定: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及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村内用工实行上限控制。”同时哈规定:“除遇到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得无偿动用出村劳动力。”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号)文件规定:“取消‘两工’后,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和维护所需要的资金投入。”“今后,凡属于沿长江、黄河、松花江、辽河、渭河、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大江大湖地区,进行大中型水利基础设施修建和维修,所需资金应在国家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安排资金。”“坚决取消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求农民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同时规定:“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等基本建设应按照‘谁建设,谁拿钱’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不留投资缺口。”同时还规定:“属于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但也要明确规定动用期限和数量。”“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用工,严格实行‘一事一议’和上限控制的原则,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除此之外,动用农村劳动力应当实行自愿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浅见(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