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机关建设相关制度
> 3、研究讨论向上级的重要请示、工作报告和部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5、检查、交流各科室的工作情况、研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6、应由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需要提请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各科室应在会议前两天提出,办公室协调、汇总后交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审定,然后通知与会人员。
五、各科室拟提请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分管副部长研究,提出初步解决意见;拟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须经分管副部长审阅。
六、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领导和各科室。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七、部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等项工作。
工作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底进行。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工作例会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负责人。
三、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1、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通报本科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
2、部领导对各科室的工作提出要求。
四、办公室负责工作例会的组织、记录等项工作,并负责对领导要求的督导落实。
请示报告制度
一、为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行,防止重要事项的压误、漏办,特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二、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会议通知或要求办理的事项;
2、各乡镇、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3、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对某项工作的安排、建议;
4、部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
5、对各乡镇、各部门请示的重要问题的答复;
6、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答复;
7、其他单位要求会商办理的重要事项;
8、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程序
请示报告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1、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需请示报告的事项,一般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主管副部长汇报。
2、主管副部长对各科室请示报告的一般事项,应及时做出决策,对于重大的、涉及全局的或难以把握的事项,由主管部长(或与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一起)向部长汇报。
3、部领导对请示报告的事项批示后,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要负责到底,认真落实办理,并把结果逐级向部领导反馈。
4、遇有紧急情况或主管部长不在时可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部长汇报。
文明接待服务制度
一、文明接待服务
文明接待服务,是部机关接待基层和上级有关部门来人、来函、来电,请示问题,办理公务,指导工作。把部机关干部的接待行为纳入文明、高效、规范的轨道,旨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公效率,树立高层次、高效率、高素质的机关办公形象,把组织部门真正建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1、来人办事接待服务。无论是基层还是上级来人办事,从进机关、办理公务、离开机关以及公务的处理结果,都以规范文明的行为给以接待。
(1)领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机关来人办事,部内设第一接待人,属哪个科室的业务,通知哪个科长办理,并由第一接待人负责督办,并设接待登记册,将来人单位、办理事项、处理结果予以登记,以便检查。来人对科室业务职能不清楚的,打听到谁,由谁来领办,领办人负责把来人领到应去的业务科室,使其与岗位责任人接洽后,领办人方能告别离去。
(2)承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来人办事应先起身让座,倒一杯清茶,然后耐心听取来人办事的内容,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理,不能办的耐心向来人解释清楚。属于其他科室办理,应主动与其他科室联系、协调,并领来人到有关科室说明情况。来人所办公务不能马上办的,应填写文明接待登记卡,一式两份,来人一份,承办人存放一份,限期办理,限期答复。一般需请示部领导处理的事宜,不能超过一周时间,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事宜,不能超过10天。如果特殊情况需延期,承办人应向来人说明理由。事情办结之后,来人在登记卡上签字,并将登记卡交给有关科室的科长。
(3)文明反馈制度。基层或上级来人办理公务,需要结果的,不能立即处理和答复的事宜,应在限期内给予答复和反馈。需超过限期的,应及时向有关人士和部门解释清楚。如出现拖拉、推诿、扯皮、渎职现象,来人和有关单位有权向部办公室直至主管部长提出咨询。
2、来函 《组织部机关建设相关制度(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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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讨论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5、检查、交流各科室的工作情况、研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6、应由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需要提请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各科室应在会议前两天提出,办公室协调、汇总后交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审定,然后通知与会人员。
五、各科室拟提请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分管副部长研究,提出初步解决意见;拟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须经分管副部长审阅。
六、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领导和各科室。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七、部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等项工作。
工作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底进行。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工作例会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负责人。
三、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1、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通报本科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
2、部领导对各科室的工作提出要求。
四、办公室负责工作例会的组织、记录等项工作,并负责对领导要求的督导落实。
请示报告制度
一、为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行,防止重要事项的压误、漏办,特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二、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会议通知或要求办理的事项;
2、各乡镇、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3、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对某项工作的安排、建议;
4、部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
5、对各乡镇、各部门请示的重要问题的答复;
6、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答复;
7、其他单位要求会商办理的重要事项;
8、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程序
请示报告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1、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需请示报告的事项,一般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主管副部长汇报。
2、主管副部长对各科室请示报告的一般事项,应及时做出决策,对于重大的、涉及全局的或难以把握的事项,由主管部长(或与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一起)向部长汇报。
3、部领导对请示报告的事项批示后,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要负责到底,认真落实办理,并把结果逐级向部领导反馈。
4、遇有紧急情况或主管部长不在时可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部长汇报。
文明接待服务制度
一、文明接待服务
文明接待服务,是部机关接待基层和上级有关部门来人、来函、来电,请示问题,办理公务,指导工作。把部机关干部的接待行为纳入文明、高效、规范的轨道,旨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公效率,树立高层次、高效率、高素质的机关办公形象,把组织部门真正建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1、来人办事接待服务。无论是基层还是上级来人办事,从进机关、办理公务、离开机关以及公务的处理结果,都以规范文明的行为给以接待。
(1)领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机关来人办事,部内设第一接待人,属哪个科室的业务,通知哪个科长办理,并由第一接待人负责督办,并设接待登记册,将来人单位、办理事项、处理结果予以登记,以便检查。来人对科室业务职能不清楚的,打听到谁,由谁来领办,领办人负责把来人领到应去的业务科室,使其与岗位责任人接洽后,领办人方能告别离去。
(2)承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来人办事应先起身让座,倒一杯清茶,然后耐心听取来人办事的内容,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理,不能办的耐心向来人解释清楚。属于其他科室办理,应主动与其他科室联系、协调,并领来人到有关科室说明情况。来人所办公务不能马上办的,应填写文明接待登记卡,一式两份,来人一份,承办人存放一份,限期办理,限期答复。一般需请示部领导处理的事宜,不能超过一周时间,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事宜,不能超过10天。如果特殊情况需延期,承办人应向来人说明理由。事情办结之后,来人在登记卡上签字,并将登记卡交给有关科室的科长。
(3)文明反馈制度。基层或上级来人办理公务,需要结果的,不能立即处理和答复的事宜,应在限期内给予答复和反馈。需超过限期的,应及时向有关人士和部门解释清楚。如出现拖拉、推诿、扯皮、渎职现象,来人和有关单位有权向部办公室直至主管部长提出咨询。
2、来函 《组织部机关建设相关制度(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