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机关建设相关制度
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根据工作量来确定临时借用人员的数量及借用时间。
2、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如确需延长借用时间的,要重新提出申请。
3、被部内确定为选调对象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用人科(室)要及时提出能否留用的意见,不适合留用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可以留用的延长试用时间。
三、选调、借用程序
1、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选调、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提前由本科(室)以文字形式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长审批。(申请包括借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借用事由、借用时间等情况)。
2、主管部长审批后,将申请交党总支。
3、党总支接到申请后,召开总支会议商定确需借用人员,然后由总支与被借人单位主要领导沟通,被借人单位同意后,委派专人进行考察。考察后,报部长审批。
4、部长审批后,党支部将审批意见反馈到有关科(室),由科(室)负责具体落实。
四、对借用人员的管理按照《对借用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
对借用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来确定临时借用人员的范围、数量及借用时间。对应急性工作借用人员借用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各科(室)借人应提前由本科(室)以文字形式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长同意,交由党总支考察并报部长同意后由本科(室)负责落实。
三、对借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凡借用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由党支部定期进行考核,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回原单位时,由党支部对其在借用期间的表现写出鉴定;借用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应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参加组织部党组织的活动。
四、被借用人员到部内正式上岗前,由党支部对其提出要求,即:在组织部工作期间要时刻用组工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并遵守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说话办事不得损害组织部门的形象,严格规范其行为。
五、各科(室)对借用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不许诺任何条件。
关于部内选调、借用人员补充规定
经领导研究决定,对《关于部内选调、借用人员的暂行规定》作以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科室因工作关系确实需要临时或较长时间借用人员时,必须先与办公室、党总支进行沟通,沟通以后再按《暂行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直接向借用人员透露借用意向,更不得直接借用人员到部内工作。
二、按程序借用人员时间在1周以内的,要先与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沟通;借用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还须与总支书记沟通;借用时间超过1个月的,要由总支书记与部长沟通后,再按《暂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保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守则"。
2、所有秘密级以上文电的收发、传、批、借、存、销每个环节,都要按保密规定办理并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确保准确无误。
3、不经有关领导批准,秘密以上文电不得带出机关、不得翻印、复印。并按要求定期收回、上缴。
4、对保密性强的文件,只能由机关打字室印制,不得到商业性印刷点、打字室印制。
5、部内尚未公开的有关政治、经济、社会等重大问题,不得外传、不得见诸报刊。
电话使用规定
1、机关电话只供内部人员因公使用,通常只准打市内电话,不得转借外单位使用。
2、因公需打长途电话时,要从严掌握,经主管部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私事一律不允许打长途电话。
3、部内同志接打电话语言要简洁明了,不允许聊天,长时间占用电话。
4、尽力压缩电话费支出,禁止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服务费等,一经发现,追查有关人的责任。
5、传真电话为传真专用(包括通过上网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填写《使用传真电话审批单》,经过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拔打。
卫生制度
一、以科室为单位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科室长责任制。
二、经常保持卫生区整洁。楼道、厕所、楼前院落要坚持每日上班前清扫清理,办公室内和楼道保持四壁无尘,地面清洁无杂物,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会议室、值班室保持整洁。
三、自行车必须存放指定地点,楼道楼厅内禁止存放自行车。
四、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废纸及其它杂物。
五、部内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对部内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发通报。对卫生工作先进的科室予以表扬,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对落后的科室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
会议审批制度
为精减会议,鼓励多到基层调查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总的原则:召开会议必须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内容充实,时间简短。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开,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
审 《组织部机关建设相关制度(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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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如确需延长借用时间的,要重新提出申请。
3、被部内确定为选调对象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用人科(室)要及时提出能否留用的意见,不适合留用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可以留用的延长试用时间。
三、选调、借用程序
1、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选调、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提前由本科(室)以文字形式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长审批。(申请包括借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借用事由、借用时间等情况)。
2、主管部长审批后,将申请交党总支。
3、党总支接到申请后,召开总支会议商定确需借用人员,然后由总支与被借人单位主要领导沟通,被借人单位同意后,委派专人进行考察。考察后,报部长审批。
4、部长审批后,党支部将审批意见反馈到有关科(室),由科(室)负责具体落实。
四、对借用人员的管理按照《对借用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
对借用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来确定临时借用人员的范围、数量及借用时间。对应急性工作借用人员借用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各科(室)借人应提前由本科(室)以文字形式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长同意,交由党总支考察并报部长同意后由本科(室)负责落实。
三、对借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凡借用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由党支部定期进行考核,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回原单位时,由党支部对其在借用期间的表现写出鉴定;借用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应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参加组织部党组织的活动。
四、被借用人员到部内正式上岗前,由党支部对其提出要求,即:在组织部工作期间要时刻用组工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并遵守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说话办事不得损害组织部门的形象,严格规范其行为。
五、各科(室)对借用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不许诺任何条件。
关于部内选调、借用人员补充规定
经领导研究决定,对《关于部内选调、借用人员的暂行规定》作以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科室因工作关系确实需要临时或较长时间借用人员时,必须先与办公室、党总支进行沟通,沟通以后再按《暂行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直接向借用人员透露借用意向,更不得直接借用人员到部内工作。
二、按程序借用人员时间在1周以内的,要先与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沟通;借用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还须与总支书记沟通;借用时间超过1个月的,要由总支书记与部长沟通后,再按《暂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保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守则"。
2、所有秘密级以上文电的收发、传、批、借、存、销每个环节,都要按保密规定办理并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确保准确无误。
3、不经有关领导批准,秘密以上文电不得带出机关、不得翻印、复印。并按要求定期收回、上缴。
4、对保密性强的文件,只能由机关打字室印制,不得到商业性印刷点、打字室印制。
5、部内尚未公开的有关政治、经济、社会等重大问题,不得外传、不得见诸报刊。
电话使用规定
1、机关电话只供内部人员因公使用,通常只准打市内电话,不得转借外单位使用。
2、因公需打长途电话时,要从严掌握,经主管部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私事一律不允许打长途电话。
3、部内同志接打电话语言要简洁明了,不允许聊天,长时间占用电话。
4、尽力压缩电话费支出,禁止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服务费等,一经发现,追查有关人的责任。
5、传真电话为传真专用(包括通过上网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填写《使用传真电话审批单》,经过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拔打。
卫生制度
一、以科室为单位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科室长责任制。
二、经常保持卫生区整洁。楼道、厕所、楼前院落要坚持每日上班前清扫清理,办公室内和楼道保持四壁无尘,地面清洁无杂物,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会议室、值班室保持整洁。
三、自行车必须存放指定地点,楼道楼厅内禁止存放自行车。
四、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废纸及其它杂物。
五、部内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对部内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发通报。对卫生工作先进的科室予以表扬,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对落后的科室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
会议审批制度
为精减会议,鼓励多到基层调查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总的原则:召开会议必须主题明确,准备充分,内容充实,时间简短。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开,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
审 《组织部机关建设相关制度(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