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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再就业



一、当前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的观念和意识还很淡薄。由于受传统观念、手工操作习惯等方面的束缚,相当一部分税务干部包括不少领导干部对实施“科技加管理”战略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或存有误区,思想观念仍停留在传统的“人管人”上,实际征管还习惯于手工传递信息及领导协调上;片面强调硬件配置和设备更新,而忽视了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程度和使用效益;片面地把征管改革理解为外在机构和人员的重新组合,而忽视了信息化对税收管理从形式、内容到管理制度上提出的新的要求,认为信息化只是对手工劳动的简单替代,特别是对信息化应用规律的认识模糊。

  (二)计算机专业人才匮乏,复合型人才欠缺。目前,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我们基层征管部门能够熟练地掌握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处理日常税收的干部还很少,屈指可数的计算机人才彼于应付日常维护,专业才能得不到有效利用和发挥,深层次的信息技术应用开发受到制约,能够适应新技术发展要求的专业人才更显紧张,如对大型数据库、中小型计算机、网络管理等方面人才奇缺。基层管理分局目前特别缺乏那些既懂计算机,又懂税收业务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人才紧缺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进程的“瓶颈”。

  (三)信息共享利用水平低。这些年,计算机网络建设日新月异。全市国税系统都建成了自身的局域网,设置了自己的网页,并已实现网络联通。但计算机网络的应用,特别是广域网的应用相对滞后,缺乏一个基于广域网的大型数据库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一是许多基层税务机关存在计算机操作与人工操作并存的局面,计算机的应用只停留在简单的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打印报表、开票征收等初级阶段上,计算机的信息管理和数据处理功能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应用,税收信息的利用率极低。二是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内部的各专业化子系统,如税收征管系列、出口退税系列、稽查系列等这些系统的信息之间,缺乏沟通,相互进行“信息割据”,每一割据区信息往往不能很好共享,形成了许多“信息孤岛”,造成信息资源在系统内无法有效充分利用的局面。三是国税系统内部的信息化建设与整个社会大环境的信息化建设不“接轨”,横向联合滞后,与外部网络如金库、海关、工商、银行、地税、商检及政府等至今不能进行信息联网、数据共享,对纳税人征管信息的掌握缺乏主动权。因此社会信息化程度也成了影响我市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和效能的一大问题。

(四)计算机基础征管数据信息失真。现有计算机中基础征管数据不准确、不真实,存在许多“垃圾数据”,真假混杂使大家对机中数据都不敢用。究其原因,一是基层数据录入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差。受理窗口人员将纳税人自报信息录入系统后,责任人未将调查中发现的不符信息及时进行修改维护重新录入计算机;二是调查执行人员不细,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变化情况,以至有的征管数据“从一而终”历经几年从不进行变更维护,早已不能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三是明知故犯,为某种目的而擅自改动数据;四是对计算机数据采集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措施,数据采集的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存在“机外监控”,如违规操作和有意篡改数据等。

  (五)岗责定位有待进一步合理、规范。一是审批权限设置不合理。审批权和调查权不在同一分局,由于协调方面的原因,推诿、扯皮、多头调查情况仍然存在;二是征管系统过于复杂化,税收管理员必须抽出绝大部分精力处理流,税收精细化管理难以到位;三是征管资料、数据的报送上信息化、统一化、规范化仍显不足。上级各部门经常逐级向下要相关数据,许多是重复数据,基层管理人员要化费大量时间、精力一遍遍地查找、统计、上报而税收管理员和各职能部门取数口径均为征管系统数据库,各职能部门是完全可以直接根据需要从数据库中取数,只是在对某些数据出现疑虑的地方,可要求管理人员进行核实,从而把税收管理员解放出来,专心从事税源管理。

  (六)管理监督不到位。一是系统设计范围较窄。该子系统目前只能对4个年度指标和11个月度指标进行机内监控,大量其它执法行为无法运用机器监控;二是监控质量上存在误差。机内所监控的事项,部分指标取数存在误差:如小规模纳税人超标信息,在取数上混淆申报期和所属期;逾期申报未处罚上,8.0系统查询该纳税人按期申报,但子系统仍认为该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纳税人注销未缴销发票上,8.0系统查询该纳税人为定期定额户,使用定额票,无须注销的情况;一般纳税人收入未达标,未能将出口企业和加油站剔除;三是监控对象的不确定性。由于市区征管模式的差异,发票缴销、申报处罚、加收滞纳金等,管理分局无权处理,无法落实追究责任;四是文件依据的滞后。由于子系统开发较早,而新的文件层出不穷。如在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上,新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后,一律不得取消资格。


而该子系统仍存在正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要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执法过错信息;在机外监督方面,由于新的征管流程推进,流处理的事后监督、纳税评估复评等方面,由于缺少统一监督办法,各地掌握不一。如在纳税评估复评方面,复评结果如何量化考核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当务之急要在认识、观念上“开刀”。要让人人都认识到,现在我们所面对的是个变革的时代,再不能以传统的模式来看待和解决今天所面对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加管理”代表着税收管理的方向,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加强税收管理的实际需要。今后税收的发展,必须走“科技兴税、管理强税”之路。要通过强化教育引导,促使每一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彻底转变观念,更新思路,增强信息化建设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从而自觉应对挑战;要加强领导,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融现代科技、税收业务、组织管理为一体的系统工程,要对过去的管理、制度、流程、机构等各方面做出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只有领导重视、指挥得力,才能确保信息化建设的成功。

  (二)千方百计提高人员的素质。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要取得成功,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必须千方百计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构筑宝塔型的人力资源配备。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除了要积极引进社会上高精尖的专业人才外,还要立足自身培养,重视现有技术、骨干人员的再提高,有重点地选拔一批有潜力的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分别去学习深造,培养造就一支能胜任信息化需要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全才”的排头兵队伍;另一方面,要全力以赴抓好全体人员的素质提高,加大技术培训的投入,重点加大管理型、应用型人才的培训力度。除了要注意抓好岗前培训、知识更新等培训外,要特别注意加大对基层班子领导、35-45年龄段干部的强化培训,切实提高这些人员计算机应用的整体水平,营造一个人人重视信息化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运转协调的税源监控网络管理体系。一是要建立重点税源户的分类管理体系,力求税源资料由计算机自动完成,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信息的重复收集,并实现纳税人申报方式多元化;二是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加快在服务业、出租汽车业、建筑业推行、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使计价(计程)、发票打印、语音提示、计税、控税、存储、限期申报缴税融于一体;三是与政府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海关、外汇管理部门实现进出口报关、外汇结算等信息的交流,与“金关”工程衔接,通过全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重点控制涉及进出口税收的信息,遏制不法分子利用假出口、假报关单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打击偷骗税行为。与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物价、技术监督、民政等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统一编码、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许可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追踪失散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户籍和流动情况交流,对纳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为查处“非正常户”提供线索。实行地税、国税联网,交流相关税种数据电文申报缴纳和其他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交通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房屋出租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租金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

  (四)注重建立规范的征管岗责体系。在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专业化分工的同时,以总局、省局的《岗职体系和规程》及省局《税收管理员规范》为蓝本,科学设计和统一规范征管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将各项征管“流水线”化,并认真组织实施征管质量的考核。在岗责体系的构建上应当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人机对应。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设置和划分,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二是合理衔接。在征管业务运行中必须建立一个科学严密的岗位衔接体系,既要重视征、管、查之间的衔接,又不能忽视其内部各个岗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衔接;三是以机制人。进一步升级考评体系,扩大监控范围、修正监控依据、锁定监控对象,促进征管行为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五)大力推广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

  征管改革的切入点是申报纳税方式的改革。推行税收征管信息化,进一步深化纳税申报电子化。强化数据集中处理,积极采用电话申报、银行代缴、网络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实现同城或异地纳税,利用互联网税务信息发布站点、电话查询、语音申报提示、语音催缴等多种方法,以方便和服务纳税人。这样至少能实现两个目的:一是突出税收管理的监控职能,有效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二是能有效地推动专业化管理的深层次实施,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优势。

  (六)狠抓基础征管数据质量。一是把握数据源头,明确权限分工。对于来源于系统外部和内部的各类信息,要严把入口关,保证数据准确、及时的进入征管信息系统。以较为完善操作规范、合理有效的权限管理来统一信息口径,规范信息采集标准。二是加强数据校验检测,清理修正数据日常化。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软件的数据校验功能,进行数据逻辑审核和模拟人工智能审核的,或者通过外挂计算机软件辅助审计、数据监控分析软件,对录入计算机的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找出疑点,及时排查、纠正,以达到所有的数据必须符合法定关系,防止不良数据的进一步积累。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建立相关数据质量的考核体系,促进数据采集质量的提高。


而该子系统仍存在正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要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执法过错信息;在机外监督方面,由于新的征管流程推进,流处理的事后监督、纳税评估复评等方面,由于缺少统一监督办法,各地掌握不一。如在纳税评估复评方面,复评结果如何量化考核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当务之急要在认识、观念上“开刀”。要让人人都认识到,现在我们所面对的是个变革的时代,再不能以传统的模式来看待和解决今天所面对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加管理”代表着税收管理的方向,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加强税收管理的实际需要。今后税收的发展,必须走“科技兴税、管理强税”之路。要通过强化教育引导,促使每一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彻底转变观念,更新思路,增强信息化建设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从而自觉应对挑战;要加强领导,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融现代科技、税收业务、组织管理为一体的系统工程,要对过去的管理、制度、流程、机构等各方面做出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只有领导重视、指挥得力,才能确保信息化建设的成功。

  (二)千方百计提高人员的素质。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要取得成功,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必须千方百计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构筑宝塔型的人力资源配备。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除了要积极引进社会上高精尖的专业人才外,还要立足自身培养,重视现有技术、骨干人员的再提高,有重点地选拔一批有潜力的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分别去学习深造,培养造就一支能胜任信息化需要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全才”的排头兵队伍;另一方面,要全力以赴抓好全体人员的素质提高,加大技术培训的投入,重点加大管理型、应用型人才的培训力度。除了要注意抓好岗前培训、知识更新等培训外,要特别注意加大对基层班子领导、35-45年龄段干部的强化培训,切实提高这些人员计算机应用的整体水平,营造一个人人重视信息化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运转协调的税源监控网络管理体系。一是要建立重点税源户的分类管理体系,力求税源资料由计算机自动完成,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信息的重复收集,并实现纳税人申报方式多元化;二是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加快在服务业、出租汽车业、建筑业推行、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使计价(计程)、发票打印、语音提示、计税、控税、存储、限期申报缴税融于一体;三是与政府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海关、外汇管理部门实现进出口报关、外汇结算等信息的交流,与“金关”工程衔接,通过全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重点控制涉及进出口税收的信息,遏制不法分子利用假出口、假报关单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打击偷骗税行为。与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物价、技术监督、民政等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统一编码、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许可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追踪失散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户籍和流动情况交流,对纳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为查处“非正常户”提供线索。实行地税、国税联网,交流相关税种数据电文申报缴纳和其他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交通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房屋出租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租金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

  (四)注重建立规范的征管岗责体系。在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专业化分工的同时,以总局、省局的《岗职体系和规程》及省局《税收管理员规范》为蓝本,科学设计和统一规范征管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将各项征管“流水线”化,并认真组织实施征管质量的考核。在岗责体系的构建上应当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人机对应。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设置和划分,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二是合理衔接。在征管业务运行中必须建立一个科学严密的岗位衔接体系,既要重视征、管、查之间的衔接,又不能忽视其内部各个岗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

《实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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