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价格调研报告
**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破题起步探索出一条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新路子。然而,“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作为党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目前仍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如何运用价格调节功能,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就是必须关注重视和切实解决的课题。
一、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价格问题
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农产品价格偏低和优化环境、减轻负担的仍然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
农产品价格方面。2004年起,国家虽然建立了以粮食储备,早、晚稻最低收购价的政策,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机制,较为有效地稳定了粮价,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但这种价格保护政策凸现出品种少、范围小的状况,而油料、生猪等大宗农产品却没有价格保护措施。就是粮价的保护政策,也往往由于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的连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给予的优惠。其他经济作物,如石城烤烟种植成本不断提高,烤烟收购价只对下低等级微调,调价部分不及抵销成本增加,烟农的增收令人担忧;再则桑蚕鲜茧收购价,我省去年以来不提反降,极大地挫伤桑农的生产积极性。就是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因“三清三改”整治村容村貌的需要,农民自采自用的砂石,一些地方也出现强行阻挠,或收取费用,甚至哄抬物价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资能力和积极性。
涉农收费方面。突出反映在“收费多、负担重”;“上学贵、看病难”;“信息差、监管少”。一是经过治理整顿、农村税费改革后,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农民负担有了明显下降。但仍存在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合法予以保留,如计生收费中的一胎生育证、二胎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林业建设保护费、农田作业机械监理费及各种“许可证”工本费。二是农村教育收费的一些项目设计不科学,留有缺口,譬如“杂费”,把名为自愿的众多服务性收费混杂其中,使“一费制”有名无实;非义务教育的高中和高等院校收费远远超过农民可承受的能力。农村医疗条件差、药品贵、看病难,如遇大病、急病,不仅医疗费用昂贵,还要付出一大笔车费、旅费,因病致贫或因贫返贫的情况比较严重。三是尽管信息化网络不断扩大发展,广播、电视、电脑纷纷进入农村。但农村必竟广阔天地、农民的家庭条件、居住位置、经济状况、文化水平千差万别,用得上、买得起的必竟不多,不少农民还是靠一传十、十传百的方式传递有限的信息。尤其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价格变化,农产品供求状况,经济预测分析等更是信息不灵。另外,农村价格监管相对薄弱,尤其是边远山区更是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价格对策
1、深化涉农价格改革。一是加大对以化肥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改革力度。目前,放开化肥价格,将国家对化肥厂家的优惠和补贴改为对农民直补的呼声颇高。这项举措如不能有效调控生产企业的定价机制,必然引起化肥价格的节节攀高,农民获得仅有的补贴也就难以抵销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鉴于现状,不如实行“专项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限价销售”的模式,即指定一家有实力、有信誉的农资销售公司承担储备任务,储备资金由企业申请贷款解决,利息和仓储及运杂费用由政府价格调节基金解决,按“一县一价”、限价销售化肥。这种“淡储旺供”的改革措施,可以有效遏制化肥的不断上涨。二是完善种子、农药的定价机制,对现行名为差率控制、实为放任自流的作价办法进行改革。应将种子、农药价格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差率、定额控制,按进价加规定差率制定批发、零售价格。三是合理制定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对农业用水要根据实际情况由目前的按田亩收费向计量收费改革,积极推广基本水费加计量水费相结合的收费制度。农业生产排灌及农村自来水用电、农民生活照明用电,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电价,价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四是深化粮食收购价格改革,拉开现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的等级差价。目前早、中、晚籼稻的等级差价均为每50公斤2元,不利于优质稻的生产,也不符合优质优价的科学定价原则。应以现行三等品稻谷的最低收购价为基准,品质优的一、二等品,按几何级数递增确定等级差价,低于三等品的按现行等级差执行。如早籼稻(三等)现行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70元,二等应为74元(等级差价4元)、一等应为78元(等级差8元),四等以上则维持现行2元的等级差价。
2、理顺涉农价格矛盾。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须有新的思路。尽管靠农产品价格上涨拉动增收有很多难处,但理顺价格、合理定价、疏导矛盾,对农民增收仍有较为明显的作用。当前烤烟、桑蚕鲜茧等农产品的收购价格矛盾比较突出,亟待理顺、调整。先说烤烟,从烟农把烟叶卖到烟草公司,到烟厂加工成香烟卖到经销商,形成了整个烟草的产业链。若将此产业链分为农工商三个环节,可以说农业(指烟农)获利最少。而烟草公司将烟叶卖到烟厂价格
可上浮10-15,再统一收购成品香烟统一核价又有约20左右的利润空间,可谓获利充盈;经销商的利益就不必多言,肯定大于农业。显然,近年来仅仅对下低等级烤烟微调价格是不够的。因此,促进烟农增收,保证烟农生产积极性,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国家提高烤烟收购价,尤其加大上等烟叶的提价幅度。再说桑蚕鲜茧,近年来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购价不升反降,严重影响蚕农的收入。而且,桑蚕鲜茧养植成本不断提高,各种费用增加,适时适度地逐步提高桑蚕鲜茧收购价,才有利于桑蚕鲜茧的生产发展,调动桑农的生产积极性,稳定并提高桑农的经济收入。
3、清理涉农收费政策。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尤其是进一步取消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相当必要。依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要在“多予”上下功夫,既然农业税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都可取消或全免,那么一胎生育证、二胎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费、林业建设保护费、农田作业机械监理费及各种“许可证”工本费等现行收费项目就完全没有必要保留,应予取消,改由政府买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于教育收费,国家应强化监管手段,降低过高的高中和高等教育收费,研究救助和补贴措施,让农民子女起码上得起学;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项目,在加大政府对教育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取消“杂费”项目的设置,一律改为只收“书本费”(包含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开设了信息技术教育课、地方课程和配套使用图书教材等收费),除此之外不再收取所谓“代收费”、“其他收费”等项目的收费,才能避免一些名为自愿、实为乱收费的服务性收费乘虚而入。解决农民看病贵的困扰,重点要进一步解决药品虚高定价的问题,把药品,尤其是常规药品价格降下来。同时,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保监管体制,一方面政府加大医保投入,逐步提高大病、重病的保险额度,使农民看得起病;另一方面卫生部门应在条件比较好的大医院,开设平价病房或平价病床,按成本收费,差额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另外,对乡镇卫生院(所)要优化发展环境,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管理费、检查费,降低成本费用,以减轻他们的负担,方便农民就近看病。
4、强化涉农价格监管。加强农村价格监管,就要创新价格监管理念、内容、手段、方式,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逐步提高创造优良价格环境。一是必须突破“就监管论监管”的框框,以创新发展的理念谋划价格监管,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的一贯做法,把价格监管职能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切实解决好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二是必须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作战的局面,以加大涉农价格监管力度。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纪检监察、纠风办、减负办和新闻媒体,以及社会监督机构,改变过去“单兵作战”的方式,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农村正常和稳定的价格、收费秩序。三是必须健全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更好地发挥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作用。**市在新农村建设中诞生的村级农民理事会,协调村建规划,保护农民利益,作用明显,威性极高。因此,乡(镇)价格监督站应以农民理事会为依托,指导村级价格监督员发挥农村市场价格“监督哨”的功能,把有可能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在萌芽中得到消除,使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或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完善价格监督网络,与村级农民理事会有机结合,形成县以价格主管部门为主体,乡(镇)农村价格监督站为基础,村级农民理事会(农村价格监督员)为前哨的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体系,是强化农村价格监管的有效举措。四是必须加强价格举报,切实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品牌。在农村广泛进行有关价格投诉举报的宣传,把政策交给农民,农民就有了自我保护的基础。
可上浮10-15,再统一收购成品香烟统一核价又有约20左右的利润空间,可谓获利充盈;经销商的利益就不必多言,肯定大于农业。显然,近年来仅仅对下低等级烤烟微调价格是不够的。因此,促进烟农增收,保证烟农生产积极性,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国家提高烤烟收购价,尤其加大上等烟叶的提价幅度。再说桑蚕鲜茧,近年来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购价不升反降,严重影响蚕农的收入。而且,桑蚕鲜茧养植成本不断提高,各种费用增加,适时适度地逐步提高桑蚕鲜茧收购价,才有利于桑蚕鲜茧的生产发展,调动桑农的生产积极性,稳定并提高桑农的经济收入。
3、清理涉农收费政策。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尤其是进一步取消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相当必要。依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要在“多予”上下功夫,既然农业税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都可取消或全免,那么一胎生育证、二胎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费、林业建设保护费、农田作业机械监理费及各种“许可证”工本费等现行收费项目就完全没有必要保留,应予取消,改由政府买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于教育收费,国家应强化监管手段,降低过高的高中和高等教育收费,研究救助和补贴措施,让农民子女起码上得起学;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项目,在加大政府对教育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取消“杂费”项目的设置,一律改为只收“书本费”(包含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开设了信息技术教育课、地方课程和配套使用图书教材等收费),除此之外不再收取所谓“代收费”、“其他收费”等项目的收费,才能避免一些名为自愿、实为乱收费的服务性收费乘虚而入。解决农民看病贵的困扰,重点要进一步解决药品虚高定价的问题,把药品,尤其是常规药品价格降下来。同时,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保监管体制,一方面政府加大医保投入,逐步提高大病、重病的保险额度,使农民看得起病;另一方面卫生部门应在条件比较好的大医院,开设平价病房或平价病床,按成本收费,差额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另外,对乡镇卫生院(所)要优化发展环境,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管理费、检查费,降低成本费用,以减轻他们的负担,方便农民就近看病。
4、强化涉农价格监管。加强农村价格监管,就要创新价格监管理念、内容、手段、方式,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逐步提高创造优良价格环境。一是必须突破“就监管论监管”的框框,以创新发展的理念谋划价格监管,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的一贯做法,把价格监管职能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切实解决好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二是必须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作战的局面,以加大涉农价格监管力度。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纪检监察、纠风办、减负办和新闻媒体,以及社会监督机构,改变过去“单兵作战”的方式,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农村正常和稳定的价格、收费秩序。三是必须健全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更好地发挥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作用。**市在新农村建设中诞生的村级农民理事会,协调村建规划,保护农民利益,作用明显,威性极高。因此,乡(镇)价格监督站应以农民理事会为依托,指导村级价格监督员发挥农村市场价格“监督哨”的功能,把有可能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在萌芽中得到消除,使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或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完善价格监督网络,与村级农民理事会有机结合,形成县以价格主管部门为主体,乡(镇)农村价格监督站为基础,村级农民理事会(农村价格监督员)为前哨的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体系,是强化农村价格监管的有效举措。四是必须加强价格举报,切实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品牌。在农村广泛进行有关价格投诉举报的宣传,把政策交给农民,农民就有了自我保护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