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宰,制售病死猪、劣制肉、注水肉等违法经营行为,遏制不合格制品的销售,下决心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肉品质量问题。贸易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牵好头,搞好组织协调,公安、畜牧、卫生、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要积极参加,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将肉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搞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肉品消费安全,促进我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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