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暂行规定
(一)答辩
初评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必须进行答辩,其余学生的毕业论文,由学院教学秘书在举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前一个工作日随机抽取不少于10%参加答辩。
毕业论文的答辩由答辩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答辩小组由3—5名教师组成,原则上由各系指定一名教授或副教授担任答辩小组组长。论文指导教师一般不参加本人指导的毕业论文的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配秘书1—2人负责纪录答辩情况、整理有关文件和材料。答辩秘书由各系指派三年级的学生担任。
毕业论文答辩的程序是:
1.答辩人简要报告毕业论文选题的意义、研究价值、论文的结构、主要内容和观点;
2.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和学生答辩;
3.答辩小组综合评议、写出答辩评语、评定参与答辩的毕业论文的成绩。
《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暂行规定(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