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图书馆有关参加学术活动的几点规定
***市图书馆有关参加学术活动的几点规定
为支持我馆人员积极参加图书馆学及其他学术活动,处理好理论研究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凡总结本馆工作经验或代表本馆参加图书馆工作或学术活动的一切费用,论文打印,均由本馆负担,并在统一安排下,适当给予工作时间进行必要的准备或撰写论文。
二、凡个人参加全国、省举办的有关图书馆学的学术活动,经馆领导研究决定,原则上可享受第一条同等待遇,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进行准备或撰写论文。
三、凡代表本馆参加其它学科的学术活动或学术工作的,原则可享受与第一条同等待遇。
四、个人参加其它学科学术活动,本馆不负担费用和打印论文,但参加大型重要会议,经馆领导研究同意后,可给予时间。
五、经常性的理论研究工作,均要在业余时间进行,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市图书馆有关参加学术活动的几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