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全县共废止行政许可事项20项,纳入日常工作事项67项,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在此基础上,我县还不断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对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定编定员,实行了联合审批和个体经营登记备案制,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窗口单位带班领导碰头会,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以来,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及办证事项7518件,接受咨询5200余件。二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去年设立13个会计核算站的基础上,今年又对8个乡镇区全面推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会计核算站,集中办理乡镇区政府及其二级机构资金收付业务;同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对县直单位预算内、外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进一步细化预算标准定额,提高了收支的透明度,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直补政策,及时解决直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兑付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共兑付直补资金369万元;全力以赴推进农业税降税工作,认真落实省委书记李克强同志调研时的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全年共征收农业税639.5万元,减负473.6万元,农民人均减负21元。对种粮农民直补和降低农业税工作的扎实开展,及时化解了基层工作中的各种矛盾,为促进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四是政府采购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2004年,通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完成采购金额1200万元,节约资金150万元,节约率11.1%。五是对我县1999年以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20余条,纠正存在问题8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确保各项补偿足额发放到位,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是进一步深化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了村帐、村财“双代管”和村务公开大检查,在调查研究、吃透底子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淇县农村村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和《淇县农村“两委”工作规则》。为了能够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县各乡镇区普遍开通了村情民声服务电话,定期在全县各行政村开展村情民意恳谈会,变上访为下访,在全县乡镇各工作小区设立信访接待站,进一步深化、巩固了农村“双基”工作成果,维护了农村大局稳定。
四、2005年工作打算
2004年,我县虽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责任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制度的现象和少数领导干部顶风违纪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责任意识不强,执纪执法偏宽偏软、治党治政不严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半年,我们要认真学习全国、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突出责任制工作的“龙头”地位,以责任制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局。一是按照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纪委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作风建设等党的中心工作,细化、量化责任目标并明确分解责任,不断扩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涵盖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责任制督查考核工作。要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在乡科级和乡镇基层站所党员干部中逐步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否决积分制度;要注重对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维护责任制的权威;要健全责任追究协调机制,加强与案件检查、信访举报以及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互相移交案件线索,不断拓宽责任追究线索的来源,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做到责任上追一级,确保责任制工作的严肃性。
(二)突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一是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党校、文化、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力量,统筹组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起全社会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二是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分类施教,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突出宣教工作的针对性。三是要抓好研讨和落实,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突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是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纪委作出的“五个不许”规定,即:不许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果有人送,要坚决拒收。退不掉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索取和收受的,要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不许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案,一段时期内不予提拨重用。向组织提出一些正当合理的要求,另当别论;不许放任和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许参与赌博。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并按照规定处理。对到国外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另外,要注意纠正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住房上的以权谋私问题。二是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洁自律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要建立“两项清理”长效工作机制。三是逐步建立“廉政监察”制度,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和环节,综合运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离任审计 《XX县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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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05年工作打算
2004年,我县虽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责任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制度的现象和少数领导干部顶风违纪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责任意识不强,执纪执法偏宽偏软、治党治政不严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半年,我们要认真学习全国、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突出责任制工作的“龙头”地位,以责任制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局。一是按照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纪委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作风建设等党的中心工作,细化、量化责任目标并明确分解责任,不断扩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涵盖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责任制督查考核工作。要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在乡科级和乡镇基层站所党员干部中逐步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否决积分制度;要注重对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维护责任制的权威;要健全责任追究协调机制,加强与案件检查、信访举报以及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互相移交案件线索,不断拓宽责任追究线索的来源,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做到责任上追一级,确保责任制工作的严肃性。
(二)突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一是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党校、文化、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力量,统筹组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起全社会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二是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分类施教,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突出宣教工作的针对性。三是要抓好研讨和落实,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突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是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纪委作出的“五个不许”规定,即:不许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果有人送,要坚决拒收。退不掉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索取和收受的,要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不许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案,一段时期内不予提拨重用。向组织提出一些正当合理的要求,另当别论;不许放任和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许参与赌博。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并按照规定处理。对到国外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另外,要注意纠正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住房上的以权谋私问题。二是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洁自律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要建立“两项清理”长效工作机制。三是逐步建立“廉政监察”制度,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和环节,综合运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离任审计 《XX县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