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握不住的,永握不住
自以为握不住的,永握不住
安堇然是在公交上看见林朗的。
这是万万没有预料到的事情,都说一个城市很小很小,但是这么好多年,不去找他就不会再见。结果世界还是小了一把,她早一分钟晚一分钟都不会上这车,但是她这么作孽地上了。当时本来应该做平常她坐的那辆双层巴士,但是昨天一辆电车的长长的辫子掉了以后,刚好刺入一个转弯的双层巴士的二层,死伤数字并不算很小。于是握着那过期的报纸有点心虚,就上了这辆车。
况且,已经到了车要收班的时间了。
结果一上车,走到一半就看见最后一排的林朗,在看她。她心里一惊,表面上还装作没有看见他的样子,步子不变,眼光悄悄移位,又略略眯眼看座位,显得就像她是近视看不清东西一般。
最该死的是,只有倒数第二排有空位。
但是在众多不幸之中还是有万幸的,她只能感叹刚才去买衣服真是买对了,即使付钱的时候头皮都是麻的,咬着牙几乎是要命一般。
她嫌贵,但是确实喜欢店员,跑上跑下地帮她拿了很多衣服。于是慈悲了一把,代价是钱包瞬间就扁了。心里感叹要是当初我瘦身也能像钱包这样迅速,多省力啊。本来她一出门就后悔,干嘛照顾别人死活,但是现在看来,也是要买这条裙子的理由,仿佛是命中注定,她当时还心血来潮地穿在身上了。
她从一个一百六十斤的大胖子瘦到一百零六斤,穿那条裙子的时候本来没有信心,但是拉上拉链的时候居然毫无阻力,心里暗暗舒了口气。店员看着她直夸,好瘦啊。
或许这也是她买它的原因。这裙子显得她越发的瘦。心里有复仇的快感。只是那条裙子并没有多少特别的地方,当时已经入秋,下身是这条长裙,上身是一件米色修身T恤,还有短镂空开衫。
其实也不是很有特色,但是确实显得她很瘦。
于是她心想,或许不会被认出来吧?
车上的时候,她一直假装看夜景,眼睛却是盯着车窗玻璃的反光看后面的林朗,他很长时间地注视她的方向。心里发毛,但是又确信她这种自认无比高明的方法绝对不会被发现。
她本来想等林朗下了再下的,结果到了终点站他都没有下,自己无奈,只能下车,看看手表心里暗暗生气,这下好了,都收班了!
但是最为让安堇然郁闷的是,原本觉得绝对不会跟她打招呼的林朗,居然在她将要跨出车门的一瞬间,用那种仿佛刚刚看见她一样的表情说:“安堇然?”
她只好回头,你会演戏我怎么不会,也用一种似乎很惊讶的样子回头,然后装出一脸友善但是疏离的笑容抑扬顿挫:“呀,林朗啊。”心里却是狠狠一呸,自己居然这么恶心地说话,真是烂舌头。
但是接下来的交谈,在所难免。她只能心里迅速盘算脱身的办法,她没有想过真的见到了,她最想做的居然是逃跑。
但这该死的偶遇,比她计划中的,早到了整整两年。
(二)
不知道为什么,冤家总容易成一对。
安堇然在初中的时候,就像加了酵母的面团,急速膨胀。而加入她体内的酵母,就是那些药物。其中的激素让她迅速地变胖,似乎同时,她食量剧增,之后病愈,不再服用药物,体重倒是无法减轻了。
这种情况一直带进了高中。她怎样都不明白的是,在初中大家都觉得她很可爱很愿意跟她一起,到高中却完全是另一幅模样,让她切实体会到了冰火两重天的滋味。
林朗便是其一,至少安堇然觉得是的。
老师让他帮忙改卷子的时候,他在安堇然的卷子上打鲜红的又不够,还反复描粗,看起来心惊肉跳。她拿着卷子拍在他桌上说你什么意思,他便抬头道,没有,笔写不出墨了,断断续续的,所以描了下。
说话神色自若,甚至挂着浅浅的微笑。周围的人马上替他解围,说你误会他了,他不会这样的。不要小心眼嘛。
他说,需要我给你讲题吗。
她当时转身就走,径直去了卫生间就是一通大哭。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凭什么就护着他,因为他长的好看脾气又好吗?
大致前几日,她因为肚疼打了些热水,杯子放在桌上。她疼得脸色苍白,汗直往下滴,他经过的时候带了一下桌子,那水便泼了他一身。她慌忙起立拿纸给他擦,很紧张地连说对不起,但是旁边已有人说了,哎呀,热水怎么能就这样放桌上,烫伤了怎么办啊,多危险。
她委屈地要命,咬着嘴唇只觉得疼得直不起来。
林朗在旁边说,没事没事,又没烫伤。
但是她就是觉得,他说的字字都是暗器,伤的她体无完肤,越是挣扎越是狼狈。继而更加不合群,最后少言寡语,孤僻任性。她在心里反复究责,却想不清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想着,或许和他们说的一样,我脑子里全是脂肪,白花花的脂肪。
运动会的时候,没有女生愿意报名长跑,体育委员看见她,眼睛一亮,把表拍在她面前说,胖子,去长跑,能减肥,说不定还成英雄了。她申辩无力,没过几天便被拖去了长跑的起点。在一排或高或矮的女生中,她是唯一的胖子,只听见台上的笑声,几乎听不见发令枪的声音。
她是咬着牙苦苦撑到终点的,第一名。在这个女生以减肥美容为风气的学校里,女生们个个生了双筷子腿,长跑一类的运动,几乎是但凡你跑到终点便有名次的,她当时回头看了眼身后互相鼓励着慢慢跑的筷子腿们,身边还有陪跑的人递水,心里不知是什么感觉。在终点前10米的地方,本来的第一名最后还是体力不支倒地,并且绊倒了第二名,她不知所措地跑过去,居然戏剧性地成为第一。
胖子一运动就显得极为狼狈,她头发凌乱,衣服的胳肢窝下一大片汗迹,后背湿透,满脸汗地回到看台的时候,人们刚刚从林朗跳高的场地说笑着回来,她的位置已经被人占了,她的包在一边窝窝囊囊地呆着,她费力地穿过人群拿了包,又费力地穿出来,然后抱着包佯装无事地站在看台前看比赛。林朗突然站起来去拍她,然后把地带到自己的位置上,踹了一脚旁边打牌的男生,让他挪开点,然后把她按下去坐着,她推辞说前面有风,林朗就拿了手上的杂志像是理所应当一样地给她扇风,说,冠军,辛苦了。
她抬头看他,、却是逆光着看不清他的脸,眼睛酸涩。
《自以为握不住的,永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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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堇然是在公交上看见林朗的。
这是万万没有预料到的事情,都说一个城市很小很小,但是这么好多年,不去找他就不会再见。结果世界还是小了一把,她早一分钟晚一分钟都不会上这车,但是她这么作孽地上了。当时本来应该做平常她坐的那辆双层巴士,但是昨天一辆电车的长长的辫子掉了以后,刚好刺入一个转弯的双层巴士的二层,死伤数字并不算很小。于是握着那过期的报纸有点心虚,就上了这辆车。
况且,已经到了车要收班的时间了。
结果一上车,走到一半就看见最后一排的林朗,在看她。她心里一惊,表面上还装作没有看见他的样子,步子不变,眼光悄悄移位,又略略眯眼看座位,显得就像她是近视看不清东西一般。
最该死的是,只有倒数第二排有空位。
但是在众多不幸之中还是有万幸的,她只能感叹刚才去买衣服真是买对了,即使付钱的时候头皮都是麻的,咬着牙几乎是要命一般。
她嫌贵,但是确实喜欢店员,跑上跑下地帮她拿了很多衣服。于是慈悲了一把,代价是钱包瞬间就扁了。心里感叹要是当初我瘦身也能像钱包这样迅速,多省力啊。本来她一出门就后悔,干嘛照顾别人死活,但是现在看来,也是要买这条裙子的理由,仿佛是命中注定,她当时还心血来潮地穿在身上了。
她从一个一百六十斤的大胖子瘦到一百零六斤,穿那条裙子的时候本来没有信心,但是拉上拉链的时候居然毫无阻力,心里暗暗舒了口气。店员看着她直夸,好瘦啊。
或许这也是她买它的原因。这裙子显得她越发的瘦。心里有复仇的快感。只是那条裙子并没有多少特别的地方,当时已经入秋,下身是这条长裙,上身是一件米色修身T恤,还有短镂空开衫。
其实也不是很有特色,但是确实显得她很瘦。
于是她心想,或许不会被认出来吧?
车上的时候,她一直假装看夜景,眼睛却是盯着车窗玻璃的反光看后面的林朗,他很长时间地注视她的方向。心里发毛,但是又确信她这种自认无比高明的方法绝对不会被发现。
她本来想等林朗下了再下的,结果到了终点站他都没有下,自己无奈,只能下车,看看手表心里暗暗生气,这下好了,都收班了!
但是最为让安堇然郁闷的是,原本觉得绝对不会跟她打招呼的林朗,居然在她将要跨出车门的一瞬间,用那种仿佛刚刚看见她一样的表情说:“安堇然?”
她只好回头,你会演戏我怎么不会,也用一种似乎很惊讶的样子回头,然后装出一脸友善但是疏离的笑容抑扬顿挫:“呀,林朗啊。”心里却是狠狠一呸,自己居然这么恶心地说话,真是烂舌头。
但是接下来的交谈,在所难免。她只能心里迅速盘算脱身的办法,她没有想过真的见到了,她最想做的居然是逃跑。
但这该死的偶遇,比她计划中的,早到了整整两年。
(二)
不知道为什么,冤家总容易成一对。
安堇然在初中的时候,就像加了酵母的面团,急速膨胀。而加入她体内的酵母,就是那些药物。其中的激素让她迅速地变胖,似乎同时,她食量剧增,之后病愈,不再服用药物,体重倒是无法减轻了。
这种情况一直带进了高中。她怎样都不明白的是,在初中大家都觉得她很可爱很愿意跟她一起,到高中却完全是另一幅模样,让她切实体会到了冰火两重天的滋味。
林朗便是其一,至少安堇然觉得是的。
老师让他帮忙改卷子的时候,他在安堇然的卷子上打鲜红的又不够,还反复描粗,看起来心惊肉跳。她拿着卷子拍在他桌上说你什么意思,他便抬头道,没有,笔写不出墨了,断断续续的,所以描了下。
说话神色自若,甚至挂着浅浅的微笑。周围的人马上替他解围,说你误会他了,他不会这样的。不要小心眼嘛。
他说,需要我给你讲题吗。
她当时转身就走,径直去了卫生间就是一通大哭。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凭什么就护着他,因为他长的好看脾气又好吗?
大致前几日,她因为肚疼打了些热水,杯子放在桌上。她疼得脸色苍白,汗直往下滴,他经过的时候带了一下桌子,那水便泼了他一身。她慌忙起立拿纸给他擦,很紧张地连说对不起,但是旁边已有人说了,哎呀,热水怎么能就这样放桌上,烫伤了怎么办啊,多危险。
她委屈地要命,咬着嘴唇只觉得疼得直不起来。
林朗在旁边说,没事没事,又没烫伤。
但是她就是觉得,他说的字字都是暗器,伤的她体无完肤,越是挣扎越是狼狈。继而更加不合群,最后少言寡语,孤僻任性。她在心里反复究责,却想不清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想着,或许和他们说的一样,我脑子里全是脂肪,白花花的脂肪。
运动会的时候,没有女生愿意报名长跑,体育委员看见她,眼睛一亮,把表拍在她面前说,胖子,去长跑,能减肥,说不定还成英雄了。她申辩无力,没过几天便被拖去了长跑的起点。在一排或高或矮的女生中,她是唯一的胖子,只听见台上的笑声,几乎听不见发令枪的声音。
她是咬着牙苦苦撑到终点的,第一名。在这个女生以减肥美容为风气的学校里,女生们个个生了双筷子腿,长跑一类的运动,几乎是但凡你跑到终点便有名次的,她当时回头看了眼身后互相鼓励着慢慢跑的筷子腿们,身边还有陪跑的人递水,心里不知是什么感觉。在终点前10米的地方,本来的第一名最后还是体力不支倒地,并且绊倒了第二名,她不知所措地跑过去,居然戏剧性地成为第一。
胖子一运动就显得极为狼狈,她头发凌乱,衣服的胳肢窝下一大片汗迹,后背湿透,满脸汗地回到看台的时候,人们刚刚从林朗跳高的场地说笑着回来,她的位置已经被人占了,她的包在一边窝窝囊囊地呆着,她费力地穿过人群拿了包,又费力地穿出来,然后抱着包佯装无事地站在看台前看比赛。林朗突然站起来去拍她,然后把地带到自己的位置上,踹了一脚旁边打牌的男生,让他挪开点,然后把她按下去坐着,她推辞说前面有风,林朗就拿了手上的杂志像是理所应当一样地给她扇风,说,冠军,辛苦了。
她抬头看他,、却是逆光着看不清他的脸,眼睛酸涩。
《自以为握不住的,永握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