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发热学生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做好学校发热学生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学校各院系:
为落实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卫生局2009年10月8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及发热学生的管理工作,特发此通知:
1、 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学生发热管理的责任人。于通知之日起再次核实、上报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老师的名单及联系方式,以及非工作时间的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上报到校医院保健科苏文霞,电话:83952039,Email:bjk@cueb.edu.cn。继续做好因病缺勤师生的日报工作及病愈返校时间。做好入境人员信息上报工作。
2、 根据市卫生局、市教委及教工委规定,在校学生一旦出现发热,休息不少于7日。原则上北京生源学生居家观察休息,外地生源学生要求住学生隔离宿舍。
3、 校医院每日向各院系通报发热学生名单,各院系根据通报的发热学生名单及本单位所掌握的发热和因病缺勤学生名单,及时追踪,了解情况,配合动员外地生源学生住隔离宿舍。要求学生按规定休息7日,并上报7日后病愈返校学生名单至保健科苏文霞83952115,email:bjk@cueb.edu.cn。
4、 外地生源学生在隔离宿舍居住观察,请各院系自行安排人员对隔离学生进行生活照顾,如买饭、打水等。校医院为隔离学生及负责照顾的人员提供口罩。
5、 学生复课应持有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假条,或校医院的假条,复课日期不应早于假条日期。
6、 甲型H1N1流感学生复课应持有诊断证明及疾控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的证明,各院系应将诊断证明及解除隔离证明的复印件提供给校医院存档。
7、 宿舍应继续坚持做好体温监测及日报工作。如果出现发热学生,校医院将及时通报发热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宿管人员。宿管老师配合监督北京生源学生回家,外地生源学生住学校的隔离宿舍。
首都经贸大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办公室
2009年10月11日
《关于做好学校发热学生管理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