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报告总结 >> 调研报告 >> 正文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中的增资扩股等问题与建议


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为“三农”服务的重要举措。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增资扩股工作的紧迫感和重要性。
     (二)不断改善股权的结构。要针对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单一的情况,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调整股权结构,扩大入股范围,提高入股额度,广泛吸收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要按照银监会有关农村信用社入股的的规定,规范股金管理。要根据经营状况合理确定扩股计划,本着“入股自愿、风险自担、服务优惠、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增资扩股的长效机制,使扩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循序渐进开展增资扩股工作,发挥好增资扩股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中的应有作用。同时,人民银行要会同银监部门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对“以存化股、以贷求股、以贷入股、花钱买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确保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的合法合规,提高股本金的真实性。
     (三)落实股金分红措施。农村信用社当年如有盈利,要按照财务制度和信用社章程的规定,用利润的一定比例对股东及时分红,增强股东的积极性和入股热情。如果当年盈利社还有历年亏损,要将盈利的绝大部分用于弥补历年亏损挂帐,少部分用于分红。地方政府应帮助农村信用社落实股金分红措施。农村信用社当年如出现亏损,不能给入股者分红时,必然给增资扩股工作带来困难。建议地方政府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或从信用社税收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给予亏损社股民分红补贴,以增强股东的积极性和入股热情,以此吸引广大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向信用社入股。同时,要制定扭亏增盈的计划,加强内部经营管理,限期扭亏为盈。
     (四)增强扩股透明度。农村信用社在募股时,要力戒误导股东,在向股东客观宣传股本金性质、盈利分红前景和可以得到优惠服务的同时,必须如实披露信用社的风险状况,对股东做出必要的风险提示,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夸大其宣传,必然使股东心理预期产生巨大的落差,这将对今后信用社的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农村信用社在广泛宣传增资扩股的政策基础上,要如实向社会公开近几年来的财务状况、入股社员分红情况。不能简单地向股东承诺分红多少,不能有意无意地用高分红“承诺”,更不能使入股又变为了“存款”。要让股东自己根据农村信用社的未来发展趋势,来预测风险和预期收益,增加对信用社投资的信心,从而决定自己入多少股。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调动股东参与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不断促进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附件:农村信用社历次改革中增资扩股的特定含义
     农村信用社历次改革中的增资扩股的特定含义
     1980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在讨论银行工作时提出要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目的是变官办为民办,把农村信用社办得灵活一些,不受银行约束,要起民间借贷作用。这是国家第一次要求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当时负责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中国农业银行,随后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进行了试点,并向国务院上报了改革信用社的报告。1984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从此在全国拉开了20多年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序幕,这期间的改革都把增资扩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但各个时期有不同的表述和含义。
     ──1985年至1993年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增资扩股,体现合作金融组织的群众性。这期间,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105号)的精神,农村信用社改革主要是恢复和加强“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在这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又多次强调要把信用社办成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推动这项改革的重要措施就是“增资扩股”。这时的农村信用社实行了“入股自愿、退股自由、保息分红”的办法,无论盈亏都按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付息,如有盈余,还可照章分红。可见,这时的农村信用社向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吸收的股金,实际上是存款化股金,其目的是用优惠的政策来吸收股金,把信用社与农民的经济利益关系紧密联系起来,不断增强群众基础,壮大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力量。
     ──1994年至1995年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增资扩股,表明合作金融组织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从1993年7月1日起,《企业财务通则》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又制定了包括金融保险等行业在内的企业财务制度。当时,作为农村信用社主管部门的中国农业银行随后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对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的筹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农村信用社对吸收的股金进行了清理和规范,今后增资扩股时不再吸收存款化股金,也不对股金实行“保息分红”,只能在年终决算后按盈余分红。这之前,由于国家曾两度开办保值储蓄,农村信用社财务支出因此大增,加之农业银行已向商业银行经营大步迈进,不再给予农村信用社亏损补贴,这后的农村信用社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历年亏损不断,没有盈利也就无从为股民分红。但为了适应当时试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一些信用社仍然吸收存款化股金,以此完成增资扩股任务。
     ──1996年至1997年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增资扩股,是按合作制原则重新规范的重要标志。随着农业银行从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转轨,行社之间的利益不断冲突,鉴于“一个经济实体不能领导另一个经济实体”的实际,国务院在1996年8月下发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6〕33号),作出了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决定(简称“脱钩”),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了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职能,把农村信用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中的增资扩股等问题与建议(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43064.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调研报告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