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器培训中心创业计划书
2 起草与节奏琴行的合作协议书
乐器培训合作协议书
一、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中南大学创新素质教育基地器乐理事会
乙方:节奏琴行
以上双方进行乐器培训合作,以互惠互利为基础,共同发展,在遵守中南大学规章制度、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双方相互尊重,协商事宜。
二、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由甲方经营、管理培训中心,以及负责招生、宣传工作;
2 甲方负责安排培训场地;
3 甲方对培训费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发放老师工资,发放招生、宣传必须开支费用;
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老师有监督权,如果某班有50%以上的同学反映老师教学存在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老师,并适当扣除该老师工资;
5 甲方为乙方宣传提供支持;
6 由甲方向学校申请乐器演奏的场地,并为乙方提供在校园进行乐器演奏的冠名,乙方可以借此宣传各种乐器,由乙方组织乐器演奏的老师以及所需硬件;
7 乙方组织乐器租借工作以及出售各种乐器,学生自愿选择,甲方给予支持,并对所需乐器进行统计;
8乙方对老师享有人事管理权,负责所有老师的安排与调动工作;
9 乙方出售乐器所得 %返回给理事会作为活动经费开支;培训中心的所得收入,除去一切开支外,节余为培训盈利,其中甲方得90%,乙方得10%;
10 本学期开班时间为二个月,每次培训时间为2课时,二个月共培训8次时间为双休日上午,培训开始后,中途不能因客观原因停止上课,以免产生不良影响;
11如果以上班未达到办班规模,或者有学生需要单独辅导的另行商定老师工资;
三、最后
1 本协议报主管部门审批,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修改;
2 合同期限暂定为2003年开学到本学期培训班结束,如果合作成功,以后合作将另行商定;
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送中南大学艺术学院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3003年2月12日
3 学校审批
4 制定工作时间表
培训中心工作进度表
2003年1月17日 开始筹备培训中心的宣传、招生、老师、乐器、以及组建理事会.
2003年2月10日 与节奏琴行商定合作协议,包括课程老师工资,乐器租买,演奏会事项
2003年2月15日 合同交学校审批,下午与节奏琴行签字
3003年2月16日 打印宣传资料制作大型彩喷4张,宣传单1000张
2003年2月19日 开始宣传,贴出彩喷和海报
2003年2 月22日 开始设点招生,同时开始统计租购乐器的名单同时开始申报筹备演奏会
2003年3月9日 主办乐器演奏会,并进行乐器宣传和现场报名
3003年3月10日 报名截止
2003年3月10-15日 统计班级规模租买乐器到位
2003年3月23日 正式上课
3003年5月10日 第一期培训班结束
中南大学器乐理事会
2003-2-11
5 申报乐器演奏会场地(大礼堂)
6 制作广告传
经中南大学批准成立的创新素质教育基地,在2002年10月份通过了教育部专家团来校考察评估,并受到相当重视。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隶属于创新素质教育基地的乐器培训中心正式成立。由理事会对培训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本着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本着增强广大学生的艺术修养,拓宽同学们的知识层面,培养复合性人才的宗旨。现在正式面向校内外定期招收喜爱想学乐器的初学者,以及有音乐基础的学生进行专业培训。我们主要推广的是一种普及性教育,希望对音乐曾经有过梦想的同学千万别错过此次机会。
培训乐器:古典、民谣吉他、二胡、笛子、电子琴、长笛、萨克斯、小提琴、古筝;对架子鼓、扬琴、电吉他等我们将开设单独辅导,学费待定,当达到办班的规模后,我们将进行集中培训,如果有学生想对其他乐器进行单独辅导,请到报名处咨询。
教学工作:培训中心将聘请省内知名优秀老师以及承担湖南省吉他等级考试的专业老师担任培训工作,如果学生对老师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向培训中心器乐理事会汇报,如查实老师存在较大的问题,我们将辞退老师,保证教学质量,请广大同学放心。并且培训中心将由艺术学院领导担任顾问。如果大家有什么建议或意见,欢迎批评指正。
培训场地:艺术学院(报名结束后分班,并在铁道校区公布)
培训时间:第一期培训班时间集中在2003年3月15日—5月4日双休日上午8:00—12:00。共两个月(16课时)
乐器来源:一、自备乐器;
二、我们联系厂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提供各种乐器,供不同需要的同学选购。
三、租借培训中心提供的乐器。
培训费用:古典、民谣吉他初级班 80元/期 租借乐器 30元/月
吉他提高班 120元/期 租借乐器 50元/月
笛子班 50元/期 租借乐器 10元/月
二胡班 &n
小提琴班 120元/期 租借乐器 50元/月
电子琴班 150元/期 租借乐器 50元/月
古筝班 160元/期 租借乐器 80元/月
长笛班 180元/期 由于管乐易生锈不便租借
萨克斯班 180元/期 由于管乐易生锈不便租借
报 名: 2003年2月18日—3月13日,携带1寸相片到指定地点10舍—11舍 报名,领取培训中心学员卡。
咨询(补报):5舍225室 电话:2658555 5641435 聂同学
5舍206 2659946 《乐器培训中心创业计划书(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43518.html
乐器培训合作协议书
一、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中南大学创新素质教育基地器乐理事会
乙方:节奏琴行
以上双方进行乐器培训合作,以互惠互利为基础,共同发展,在遵守中南大学规章制度、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双方相互尊重,协商事宜。
二、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由甲方经营、管理培训中心,以及负责招生、宣传工作;
2 甲方负责安排培训场地;
3 甲方对培训费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发放老师工资,发放招生、宣传必须开支费用;
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老师有监督权,如果某班有50%以上的同学反映老师教学存在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老师,并适当扣除该老师工资;
5 甲方为乙方宣传提供支持;
6 由甲方向学校申请乐器演奏的场地,并为乙方提供在校园进行乐器演奏的冠名,乙方可以借此宣传各种乐器,由乙方组织乐器演奏的老师以及所需硬件;
7 乙方组织乐器租借工作以及出售各种乐器,学生自愿选择,甲方给予支持,并对所需乐器进行统计;
8乙方对老师享有人事管理权,负责所有老师的安排与调动工作;
9 乙方出售乐器所得 %返回给理事会作为活动经费开支;培训中心的所得收入,除去一切开支外,节余为培训盈利,其中甲方得90%,乙方得10%;
10 本学期开班时间为二个月,每次培训时间为2课时,二个月共培训8次时间为双休日上午,培训开始后,中途不能因客观原因停止上课,以免产生不良影响;
11如果以上班未达到办班规模,或者有学生需要单独辅导的另行商定老师工资;
三、最后
1 本协议报主管部门审批,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修改;
2 合同期限暂定为2003年开学到本学期培训班结束,如果合作成功,以后合作将另行商定;
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送中南大学艺术学院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3003年2月12日
3 学校审批
4 制定工作时间表
培训中心工作进度表
2003年1月17日 开始筹备培训中心的宣传、招生、老师、乐器、以及组建理事会.
2003年2月10日 与节奏琴行商定合作协议,包括课程老师工资,乐器租买,演奏会事项
2003年2月15日 合同交学校审批,下午与节奏琴行签字
3003年2月16日 打印宣传资料制作大型彩喷4张,宣传单1000张
2003年2月19日 开始宣传,贴出彩喷和海报
2003年2 月22日 开始设点招生,同时开始统计租购乐器的名单同时开始申报筹备演奏会
2003年3月9日 主办乐器演奏会,并进行乐器宣传和现场报名
3003年3月10日 报名截止
2003年3月10-15日 统计班级规模租买乐器到位
2003年3月23日 正式上课
3003年5月10日 第一期培训班结束
中南大学器乐理事会
2003-2-11
5 申报乐器演奏会场地(大礼堂)
6 制作广告传
经中南大学批准成立的创新素质教育基地,在2002年10月份通过了教育部专家团来校考察评估,并受到相当重视。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隶属于创新素质教育基地的乐器培训中心正式成立。由理事会对培训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本着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本着增强广大学生的艺术修养,拓宽同学们的知识层面,培养复合性人才的宗旨。现在正式面向校内外定期招收喜爱想学乐器的初学者,以及有音乐基础的学生进行专业培训。我们主要推广的是一种普及性教育,希望对音乐曾经有过梦想的同学千万别错过此次机会。
培训乐器:古典、民谣吉他、二胡、笛子、电子琴、长笛、萨克斯、小提琴、古筝;对架子鼓、扬琴、电吉他等我们将开设单独辅导,学费待定,当达到办班的规模后,我们将进行集中培训,如果有学生想对其他乐器进行单独辅导,请到报名处咨询。
教学工作:培训中心将聘请省内知名优秀老师以及承担湖南省吉他等级考试的专业老师担任培训工作,如果学生对老师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向培训中心器乐理事会汇报,如查实老师存在较大的问题,我们将辞退老师,保证教学质量,请广大同学放心。并且培训中心将由艺术学院领导担任顾问。如果大家有什么建议或意见,欢迎批评指正。
培训场地:艺术学院(报名结束后分班,并在铁道校区公布)
培训时间:第一期培训班时间集中在2003年3月15日—5月4日双休日上午8:00—12:00。共两个月(16课时)
乐器来源:一、自备乐器;
二、我们联系厂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提供各种乐器,供不同需要的同学选购。
三、租借培训中心提供的乐器。
培训费用:古典、民谣吉他初级班 80元/期 租借乐器 30元/月
吉他提高班 120元/期 租借乐器 50元/月
笛子班 50元/期 租借乐器 10元/月
二胡班 &n
bsp; 80元/期 租借乐器 50元/月
小提琴班 120元/期 租借乐器 50元/月
电子琴班 150元/期 租借乐器 50元/月
古筝班 160元/期 租借乐器 80元/月
长笛班 180元/期 由于管乐易生锈不便租借
萨克斯班 180元/期 由于管乐易生锈不便租借
报 名: 2003年2月18日—3月13日,携带1寸相片到指定地点10舍—11舍 报名,领取培训中心学员卡。
咨询(补报):5舍225室 电话:2658555 5641435 聂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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