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职业考试内容祥解
七、质量控制要求
(一)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评审工作的抽样检查,发现考生提交虚假的《业绩评估手册》,将取消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
(二)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考生提交的《业绩评估手册》的管理,评审专家组不得对考生的提交的《业绩评估手册》中的内容进行涂写删改;不得事先向社会公布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
(三)每次考生提交的《业绩评估手册》,由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评审的部门保存。保存期为2年。
附表
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全国统一鉴定试点业 绩 实 证 评 审表
注:若有多个评审人参予《业绩评估手册》评审,则每一个评审人均应在“评审人签名”栏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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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评审工作的抽样检查,发现考生提交虚假的《业绩评估手册》,将取消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
(二)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考生提交的《业绩评估手册》的管理,评审专家组不得对考生的提交的《业绩评估手册》中的内容进行涂写删改;不得事先向社会公布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
(三)每次考生提交的《业绩评估手册》,由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评审的部门保存。保存期为2年。
附表
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全国统一鉴定试点业 绩 实 证 评 审表
注:若有多个评审人参予《业绩评估手册》评审,则每一个评审人均应在“评审人签名”栏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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