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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采取典型示范、上门服务、共享品牌(合作社已注册“碧源”商标)、统一销售的方法,引导农民将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投向名特优水果种植,目前该合作社已发展名特优水果基地20多个、会员50多个,预计到2007年,名特优水果面积将达到1万亩,年产值5400万元。
   五是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组织农民进行规模生产,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通过开展技术指导,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通过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产品销售,减少了生产与市场对接过程中的中间环节,大大降低了生产与交易成本,提高了产品利润率,从而帮助农民增加了收入。田庄乡桃中村中猪养殖协会统一从饲料厂进购饲料,进购价格要比市场均价低60~100元/吨;统一产品销售,中猪的销售价格要比市场均价高0.1元/斤;统一进购和配制疫苗,如一支肺疫苗所需成本比市场价最多时少12.7元。据测算,与普通养殖户相比,该协会会员每出栏一头生猪,可减少饲料成本40多元,增加销售收入30多元。2004年,全县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2000元,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600多元。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探索出了一些好的路子,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尚处于初始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自身因素分析,其一是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平均会(社)员仅为115个,其中会员人数在50个以下的合作组织32个,占68%。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会员少,产值小,经营不成规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其二是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没有建立起系统的管理制度和章程,或者没有严格按照章程办事,特别是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还没有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组织开展活动较少,会员联系不紧密,甚至有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空有其名。其三是加工水平低,带动能力不足。目前,我县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热在生产,冷在加工,附加值没有得到充分开发。
   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分析,其一是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地位和重要作用认识不够,各级各有关部门还没有真正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其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近几年涌现的新的组织形式,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其法人地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尚未明确,登记管理秩序比较乱。全县47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经过登记的10个,仅占总数的21%。从注册登记部门来看,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的4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6家。其三是扶持不够得力。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贷款难、注册登记难、征地难、运输难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针对合作组织的投入扶持机制。
   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主体因素分析,要将分散的小农户生产经营方式引导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其中存在难于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其一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习惯于在既有地域上过自给自足的生活,而安化是一个贫困山区,农民的地域观念更加牢固,合作意识不强,难于接受跨村跨乡的联合经营。其二是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技术能力偏低,很难按照专业化、标准化技术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其三是农民发起人的工作热情高,但普遍缺乏经营管理能力,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发展、加快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
   趋势:“三力”并举,前景广阔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大创新,具有旺盛的生命力。随着农村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逐步发展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1、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内在矛盾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的趋动力。市场经济是一种规模经济,只有提高了生产经营规模,才能增强竞争力、市场适应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和取向是使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随着市场经济在农村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市场领域越来越宽阔,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这种长期积累形成的一户一个单元的小规模生产经营方式,很难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在这种背景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广大农户联合起来,按照市场要求配置生产要素,组织生产,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同时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铺就的专业销售网络和品牌化经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这是农民参与市场竞争、适应市场竞争的一种现实的、必然的选择。
   2、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的推动力。近两年,从中央到地方越来越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具体措施。国家财政部安排了5个亿的专项资金用于典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办点示范。省财政预算也给省经管局安排了2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市政府和县政府于2004年分别下发和转发了《关于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重点及扶持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了广阔空间,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3、已有的发展基础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的拉动力。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县出现了一批运行机制与内部管理日趋完善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安化县优质果品产销合作社、碧源果业合作社、木子养殖合作社等合作组织,以科学的规划、规范的运作赢

《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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