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业协会发展现状与思考
紫菜产业的健康发展。协会成立后,首先,兴办了紫菜交易市场,并制定了紫菜交易市场实施细则;其次,代省紫菜协会草拟了江苏省紫菜等级标准(初稿),制定了统一的质量标准,并在全省率先试行;再次,协会会员单位的产品一律进市场交易,禁止场外和私下交易。逐步建立了紫菜行业自律机制,抑制了无序竞争,得到了生产加工企业和客商的欢迎。四是应对贸易壁垒,捍卫行业权益。日本市场年条斑紫菜销售量高达100亿张,但由于日本采取配额分配和许可证制度,致使我国紫菜无法进入日本这一庞大市场。这一做法明显违反了WTO有关规定,构成了对我国紫菜出口日本的歧视性贸易壁垒。如东县紫菜行业协会和省内同行一起,为捍卫行业权益,向国家商务部提出了调查申请,今年2月25日商务部正式接受调查申请,4月22日商务部16号公告宣布立案调查。由于协会前期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得到了企业的广泛支持,为打赢这场国际官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必将使中国紫菜冲破贸易壁垒,打进日本市场。五是收集行业信息,及时反馈传递。协会组织专人收集紫菜行业的市场走势、价格波动、技术、质量、标准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并进行分析、整理编发“如东紫菜业信息”,每月一期,及时向会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得到了会员单位的一致好评。
第三,搭好平台是行业协会发展的有力支撑。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运作和发展也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如东县紫菜行业协会以资金为纽带,由80多家会员单位共同出资1000万元组建了“如东天一紫菜交易市场”,一期工程建有干紫菜储藏库6500多m2,一次储藏能力达8万箱,交易大厅面积达1700m2,展样厅、商检中心、校样室、会员室、商务中心、多媒体显示设备等配套齐全,是目前中、日、韩等紫菜生产大国专业市场中规模最大、设施最完善的紫菜交易市场。今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五次交易会,成交干紫菜6.3万余箱,占进场数的77%,成交额达5000余万元,成交客户14家,至7月底,市场交易货款基本结清。平均紫菜价格由去年同期的15元/百张上升到今年的18.95元/百张,提高了26.3%,为全县紫菜生产加工企业增收1500多万元。紫菜交易市场的建立,不仅为广大生产加工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发展平台,而且为行业协会提供了一个为会员单位开展信息咨询、提供代理、按市场规则组织交易的服务平台。同时,按成交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既体现了交易市场的公正、严肃性,又较好地解决了交易市场的运作费用和协会服务的经费来源问题。真可谓一石数鸟,皆大喜欢。
第四,政府部门的引导服务是行业协会发展的有力保障。行业协会的组建和发展,企业是主体,但同时也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是出人、出力、出资、大包大揽,还是准确定位、提供服务,县紫菜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如东县海洋与渔业局探索出了一条很好的思路。2001年初,蔡守清等企业老总提议组建县紫菜行业协会,立即得到该局领导的支持,分工一名副局长协助筹建工作,帮助企业到社团管理登记机关进行咨询,协助制定了“协会章程”,引导生产加工企业加入协会,及时传递政府的有关要求。协会组建后,仅派一名分管局长担任协会理事,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等均为企业老总。2003年初,协会提出兴办紫菜交易市场,县领导和局领导协助跑项目、选址、协调各方面关系、动员企业加盟,给予了大力支持,局机关也仅有一名分管局长以协会理事的身份在交易市场提供无偿服务。政府部门定位准确,把握适度,为协会的运作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不计名利得失,倾心尽力支持协会工作的务实作风,赢得了协会会员单位的称赞。
四、推动我县行业协会发展的几点设想
1、行业协会必须政会分离,与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逐步脱钩。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才能不断发展、有所作为。一是新设立的行业协会,必须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由5个以上企业发起,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有固定的场所和合法的收入来源,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原则上不得兼任行业协会的理事长或会长。要从严把好登记注册关,促使政会分离。二是对已设立的行业协会,在年检时,按照上述条件从严审核检查,对已由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兼任行业协会理事长或会长的,劝其在两至三年内通过换届、改选、增补等方式逐步退出,不再兼任。三是加强全县行业协会发展的规划工作。对经营和业务活动相近的行业,不再新设,劝其加入已设立的行业协会;对活动不正常、经费无着落的行业协会劝其清算注销;对设立符合《条例》规定、活动开展正常、社会影响较大、会员凝聚力较强的行业协会,帮助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典型引路,促使行业协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2、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对行业协会的组建、职能、业务活动范围以及涉及行业发展的行业规划、行业自律、行业咨询服务、行业协调、行业培训等提供业务上的指导。县计经委作为全县经济综合部门要尽快根据产业发展和行业分布情况,明确行业管理职能科室,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明确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尤其是要加强政府部门职能转换中逐步弱化的、可转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这部分行业协会的建设,真正使行业协会有名、有实、有序、有为。同时要积极引导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发起,成立行业协会或同业协会。
3、鼓励行业协会兴办经济实体。政府部门通过政策引导、放宽经营领域等措施,鼓励行业协会兴办技术咨询、业务培训、产品交易、课题攻关等有偿服务实体,完善为会员服务的体系,在提高行业协会凝聚力、向心力的同时,解决活动经费来源。
4、支持协会自主开展业务活动。遵循行业协会“自主、自治、自养”的原则,逐步将行业协会的经费管理退出政府部门统一管理范围,让其独立自主开展业务活动。审计 《县行业协会发展现状与思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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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搭好平台是行业协会发展的有力支撑。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运作和发展也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如东县紫菜行业协会以资金为纽带,由80多家会员单位共同出资1000万元组建了“如东天一紫菜交易市场”,一期工程建有干紫菜储藏库6500多m2,一次储藏能力达8万箱,交易大厅面积达1700m2,展样厅、商检中心、校样室、会员室、商务中心、多媒体显示设备等配套齐全,是目前中、日、韩等紫菜生产大国专业市场中规模最大、设施最完善的紫菜交易市场。今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五次交易会,成交干紫菜6.3万余箱,占进场数的77%,成交额达5000余万元,成交客户14家,至7月底,市场交易货款基本结清。平均紫菜价格由去年同期的15元/百张上升到今年的18.95元/百张,提高了26.3%,为全县紫菜生产加工企业增收1500多万元。紫菜交易市场的建立,不仅为广大生产加工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发展平台,而且为行业协会提供了一个为会员单位开展信息咨询、提供代理、按市场规则组织交易的服务平台。同时,按成交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既体现了交易市场的公正、严肃性,又较好地解决了交易市场的运作费用和协会服务的经费来源问题。真可谓一石数鸟,皆大喜欢。
第四,政府部门的引导服务是行业协会发展的有力保障。行业协会的组建和发展,企业是主体,但同时也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是出人、出力、出资、大包大揽,还是准确定位、提供服务,县紫菜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如东县海洋与渔业局探索出了一条很好的思路。2001年初,蔡守清等企业老总提议组建县紫菜行业协会,立即得到该局领导的支持,分工一名副局长协助筹建工作,帮助企业到社团管理登记机关进行咨询,协助制定了“协会章程”,引导生产加工企业加入协会,及时传递政府的有关要求。协会组建后,仅派一名分管局长担任协会理事,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等均为企业老总。2003年初,协会提出兴办紫菜交易市场,县领导和局领导协助跑项目、选址、协调各方面关系、动员企业加盟,给予了大力支持,局机关也仅有一名分管局长以协会理事的身份在交易市场提供无偿服务。政府部门定位准确,把握适度,为协会的运作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不计名利得失,倾心尽力支持协会工作的务实作风,赢得了协会会员单位的称赞。
四、推动我县行业协会发展的几点设想
1、行业协会必须政会分离,与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逐步脱钩。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才能不断发展、有所作为。一是新设立的行业协会,必须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由5个以上企业发起,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有固定的场所和合法的收入来源,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原则上不得兼任行业协会的理事长或会长。要从严把好登记注册关,促使政会分离。二是对已设立的行业协会,在年检时,按照上述条件从严审核检查,对已由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兼任行业协会理事长或会长的,劝其在两至三年内通过换届、改选、增补等方式逐步退出,不再兼任。三是加强全县行业协会发展的规划工作。对经营和业务活动相近的行业,不再新设,劝其加入已设立的行业协会;对活动不正常、经费无着落的行业协会劝其清算注销;对设立符合《条例》规定、活动开展正常、社会影响较大、会员凝聚力较强的行业协会,帮助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典型引路,促使行业协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2、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对行业协会的组建、职能、业务活动范围以及涉及行业发展的行业规划、行业自律、行业咨询服务、行业协调、行业培训等提供业务上的指导。县计经委作为全县经济综合部门要尽快根据产业发展和行业分布情况,明确行业管理职能科室,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明确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尤其是要加强政府部门职能转换中逐步弱化的、可转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这部分行业协会的建设,真正使行业协会有名、有实、有序、有为。同时要积极引导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发起,成立行业协会或同业协会。
3、鼓励行业协会兴办经济实体。政府部门通过政策引导、放宽经营领域等措施,鼓励行业协会兴办技术咨询、业务培训、产品交易、课题攻关等有偿服务实体,完善为会员服务的体系,在提高行业协会凝聚力、向心力的同时,解决活动经费来源。
4、支持协会自主开展业务活动。遵循行业协会“自主、自治、自养”的原则,逐步将行业协会的经费管理退出政府部门统一管理范围,让其独立自主开展业务活动。审计 《县行业协会发展现状与思考(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