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请假、补课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全体党员按要求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支部内部管理,更好地促进全体党员思想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提高,根据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条支部党员如不能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及其他集体性活动须提出请假申请并报有关领导批准。
第四条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崂山区财政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请假申请表》经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报所在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填写当次学习、活动内容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并协调安排补课时间、补课人。活动结束后党小组组长汇总本小组出勤情况以书面形式(附本小组《请假申请表》)交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按照《崂山区财政局请(休)假管理办法》办理,并将《请假单》复印件交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条请假实行一次(活动、学习)一申请。
第七条请假期间,请假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第八条对无明确原因乱请假,不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者,将在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
第九条补课人根据党小组组长安排的时间进行补课后,到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崂山区财政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请假申请表》补课登记栏内填写补课有关记录并签字。
第十条本制度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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