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校核工作程序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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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都有序。序,顺序,即规则,即条理。文件校核工作同样也具有内在的规则性。在文件校核工作的实践中,此种规则性经过提炼、归纳,逐步形成为程序。文件校核工作程序,就是从事文件校核这项工作所必须依循的规程和次序。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八个环节:
一、接收文件
这是整个文件校核工作的起始点,大体包括以下四项工作内容;一是签收。二是核对。三是编号。四是登记。
二、初步校核
这是一个重要环节,一般采取个体初校与群体初校两种形式。一般来说,较为简单、字数不多的文件,通常选择个体初校形式,由文件主校人自行初校即可;而事关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性文件,则大多数选择群体初校形式,由文件主校人把文件复制后分送众人共同进行初校。文件初校环节有三:一是对文件发布形式进行初校。二是对文件中的政策规定进行初校。三是对文件的文字和格式进行初校。
三、意见汇总
意见汇总就是集思广益。集思,是集中大家的智慧,广益,是广泛吸收有益的意见。意见汇总环节,同样是处理初校意见的环节。就作为初校对象的文件来说,初校后肯定会出现行或不行两种估价。对经过初步校核、认为可行的文件稿,文件主校人汇总出一个综合修改稿,在报经部门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径转下一工作环节。
四、送印清样
初校汇总后的文件综合修改稿大多比较杂乱,通篇涂改填删,字迹不易辨认。待文件清样印出后再予报批或送往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送印清样这一环节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送印清样前要将文件综合修改稿报请部门负责同志审定, 不论文内改动多少,均应履行这一审批手续。二是要注明所需清样份数和限定退回时间。三是要进行登记。送印清样属于文件的移交,为了明确责任,一定要在送印时进行登记。四是要装信封或文件袋密封后送出文件印制部门。
五、征求意见
这是协调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形式,即就文件内容所涉及的工作征求有关主管业务部门的意见。在党政领导机关发布的文件中,常常有些事项涉及主管业务部门的工作。对此,在文件校核过程中。要征求各有关主管业务部门的意见。
六、综合意见
征求意见后、就要对各方意见进行梳理、筛选和综合工作。综合意见是在对文讲稿征求意见后进行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实际上,综合绝非一件简单地把各方意见揉在一起的易事。要分析,要研究,要经过一个理性的认识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各部门的一些好的意见综合起来,以达到完善决策的目的。
七、送审签发
送审,即把文件校核稿送请部门负责同志审阅定稿。签发,即指领导同志对文件予以签批发出。送审签发是文件校核工作必须履行的手续。文件校核稿的送审签发是一个环节的两个重要方面,两者紧密相联,互有交叉,不可分割。我们很难说领导签发文稿时没有审定的成份在内,实际上签发也是一种审定。送审签发这一环节异常重要。
八、送文注发
送文注发就是把经领导同志签发的文件稿送文件批抄部门注发。文件的注发工作具体由文件批抄部门负责。因此,校核并经领导同志签发后的文件稿,在办理文件移交手续后要转至文件批抄部门,由其具体办理文件的注发事项。送文注发是文件校核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要把领导同志的审批情况及批示意见详细地进行登记。二是进行送出前的最后一道检查,从文字到格式对文件稿再认真细致地检查一遍,然后再看看所有的文件是否完整。三是把文件的原件、文件的签批件和文件报批请示一并移交文件批抄部门,由其在文件校核登记本上予以签字接收。四是销号。文件送出后,表明该文件在校核工作阶段的运行已告结束,在登记本上注?quot;已办"的字样。一俟文件正式下发,只需在登记本上注明文件编号即可。
最后需要提及的是,文件校核工作程序是死的.而文件校核工作中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文件校核工作程序中的八个环节,仅是从一般意义上总结出来的。在文件校核的实际工作中,允许根据情况作变通处理。
《文件校核工作程序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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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文件
这是整个文件校核工作的起始点,大体包括以下四项工作内容;一是签收。二是核对。三是编号。四是登记。
二、初步校核
这是一个重要环节,一般采取个体初校与群体初校两种形式。一般来说,较为简单、字数不多的文件,通常选择个体初校形式,由文件主校人自行初校即可;而事关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性文件,则大多数选择群体初校形式,由文件主校人把文件复制后分送众人共同进行初校。文件初校环节有三:一是对文件发布形式进行初校。二是对文件中的政策规定进行初校。三是对文件的文字和格式进行初校。
三、意见汇总
意见汇总就是集思广益。集思,是集中大家的智慧,广益,是广泛吸收有益的意见。意见汇总环节,同样是处理初校意见的环节。就作为初校对象的文件来说,初校后肯定会出现行或不行两种估价。对经过初步校核、认为可行的文件稿,文件主校人汇总出一个综合修改稿,在报经部门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径转下一工作环节。
四、送印清样
初校汇总后的文件综合修改稿大多比较杂乱,通篇涂改填删,字迹不易辨认。待文件清样印出后再予报批或送往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送印清样这一环节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送印清样前要将文件综合修改稿报请部门负责同志审定, 不论文内改动多少,均应履行这一审批手续。二是要注明所需清样份数和限定退回时间。三是要进行登记。送印清样属于文件的移交,为了明确责任,一定要在送印时进行登记。四是要装信封或文件袋密封后送出文件印制部门。
五、征求意见
这是协调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形式,即就文件内容所涉及的工作征求有关主管业务部门的意见。在党政领导机关发布的文件中,常常有些事项涉及主管业务部门的工作。对此,在文件校核过程中。要征求各有关主管业务部门的意见。
六、综合意见
征求意见后、就要对各方意见进行梳理、筛选和综合工作。综合意见是在对文讲稿征求意见后进行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实际上,综合绝非一件简单地把各方意见揉在一起的易事。要分析,要研究,要经过一个理性的认识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各部门的一些好的意见综合起来,以达到完善决策的目的。
七、送审签发
送审,即把文件校核稿送请部门负责同志审阅定稿。签发,即指领导同志对文件予以签批发出。送审签发是文件校核工作必须履行的手续。文件校核稿的送审签发是一个环节的两个重要方面,两者紧密相联,互有交叉,不可分割。我们很难说领导签发文稿时没有审定的成份在内,实际上签发也是一种审定。送审签发这一环节异常重要。
八、送文注发
送文注发就是把经领导同志签发的文件稿送文件批抄部门注发。文件的注发工作具体由文件批抄部门负责。因此,校核并经领导同志签发后的文件稿,在办理文件移交手续后要转至文件批抄部门,由其具体办理文件的注发事项。送文注发是文件校核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要把领导同志的审批情况及批示意见详细地进行登记。二是进行送出前的最后一道检查,从文字到格式对文件稿再认真细致地检查一遍,然后再看看所有的文件是否完整。三是把文件的原件、文件的签批件和文件报批请示一并移交文件批抄部门,由其在文件校核登记本上予以签字接收。四是销号。文件送出后,表明该文件在校核工作阶段的运行已告结束,在登记本上注?quot;已办"的字样。一俟文件正式下发,只需在登记本上注明文件编号即可。
最后需要提及的是,文件校核工作程序是死的.而文件校核工作中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文件校核工作程序中的八个环节,仅是从一般意义上总结出来的。在文件校核的实际工作中,允许根据情况作变通处理。
《文件校核工作程序浅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