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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报,沟通联系,及时。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同时,还注重做好"两节"期间的慰问,对宗教界的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05年,在土地及其紧张的条件下,为建设寺庙划拨5公顷土地,由法藏寺自己出资修建寺庙,能容纳三千多人,使信教群众有了一个正常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解决多年来我县无佛教活动场所的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05年6月,经县委、县政府协调,本着尊重大量的历史资料,又考虑到现实土地政策,在原有伊斯兰教墓地的基础上在往北划拨1、5公顷,财政拿出10万元补偿给农户,积极稳妥地解决了回族群众因墓地而发生的上访事件,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四、开展宗教以及在处理宗教纠纷中的做法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党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紧紧把握"三条原则"和"六个结合"。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对宗教实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内容是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而不是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六个结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相结合,三是行政管理与群众、社会相结合,四是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相结合,五是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相结合。

在处理宗教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2003年11月,桦木村出现了大量的外来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活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得知情况后,县宗教局和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对非法聚会信徒进行了党的宗教法律法规讲解,严肃取缔了这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006年2月,双山教会因路的问题同邻居一直没有达成协议,矛盾很大,经民宗局与镇党委和政府找当事人对此事进行面对面的作思想之后,通过多次协商与当事人谈心、沟通,最终取得共识,很好的解决问题,这一件事得到了广大教徒的好评。2006年3月,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和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经过三个月的艰苦,对全县所有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公开换届选举。全部实行民主管理。同时,还确保了在罗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产生之前,天主教堂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加强对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在依法管理过程中加大打击力度,2005年是打击非法宗教关键一年,同时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共取缔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5个,处理非法自封传道人7名,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

五、当前宗教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不是中心,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大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学生越来越多。

6、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

7、执法主体建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人员、办公设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经费紧张。

8、宗教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人员,宗教法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乱设活动点。有的乡镇已批准登记、暂缓登记的活动点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活动的要求,致使信教群众自发乱设活动点。

10、宗教组织内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动混乱现象。

六、民族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成为衡量新时期民族宗教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民族宗教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随着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多和各种矛盾的冲突,必然会出现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党政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努力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众歧视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不尊重的问题;有些乡村领导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极端化的问题,要么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么不闻不问,事不关己;个别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请游僧讲经说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以及跨地区传教并由地下势力操纵改选的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问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七、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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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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