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期待公安机关保驾护航
的事,就不办、禁办,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要根据群众的呼声和当地治安状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适时适地适情组织开展各类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严打斗争,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是把辖区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公安机关担负着执法办案、综治管理和为民服务等重要职能,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实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群众的权益,是公安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安工作要时刻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切实履行打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的职能,提高对农村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不断创造稳定的辖区治安环境,为本地经济发展提高直接动力和效益。凡是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都要想方设法去解决;凡是有利益于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的事,都要真心实意地去干,增强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把辖区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所有制和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必须突出“服务”这一核心职责,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努力为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行警务公开制度,派出所、刑侦、治安、交通、出入境等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单位,应时时、事事、处处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公安机关想事情、做工作的根本尺度和最高标准,除了要将各种收费依据、处罚权限、受案办案程序等公布于众外,还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坚决摒弃处处以执法者、管人者自居的思想,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以“体察民情民意,促进警民和谐”为主题的爱民实践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农村,积极为农民解难事、办实事,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努力搭建文明服务的“平台”,擦亮优质服务的“窗口”,切实做到尊重他人、礼貌待人、说话和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严格执行各项服务规范,诚实守信,不推诿扯皮,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取信于民。
四是把辖区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对人民群众怀着深厚的感情,始终保持与群众的血肉关系,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第一标准。广大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要主动与农村广大干部群众交朋友、结对子,及时妥善解决群众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便民、利民、护民,同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农民群众的心里,密切警民关系和党群关系。要实行“首问责任制”、“工作承诺制”、“当面回复制”,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改革公安行政管理模式,降低办事门槛,公开办事程序。比如:要通过充分履行职能,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手续,方便群众办理户口迁移,放宽户口迁移的限制,加强和改进农村户籍管理。顺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要主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协作机制,做到既有序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流动,又有效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为现实斗争服务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农收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建立法治型、服务型公安机关。凡公安机关涉农收费项目,都要公布收费依据和标准,并严格规范收费流程,坚决查处和杜绝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农民群众关于公安机关乱收费、乱摊派的举报投诉,要及时查清情况,该纠正的要及时纠正,该解释的要解释清楚,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做到既维护好公安机关的形象,又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三、立足本职,把握公安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共同点”
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条件,而公安机关是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的主要承载者。为此,公安机关必须在完善“四大网络”上狠下功夫。
一是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由于许多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热在县里、堵在乡里、冷在村里”,不能落实到基层,以致少数村组歪风邪气盛行,出现“打牌赌博普遍化、封建迷信公开化、偷摸盗窃多样化、宗族纠纷经常化”的局面,这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格格不入的。因此,大力配合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建立“下功夫抓村一级、把大治安化为小治安、以小稳定促进大稳定”的新机制,成为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按先治后建再完善的原则,配合乡镇党委大力整顿瘫痪状态的村级班子,建好一个坚强的村委会和党支部,为群防群治提供组织保证;在村级班子的大力支持下,严惩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村痞村霸恶势力,使正气上升、邪气下降,为群防群治打开局面、奠定基础,从而逐渐形成以基层派出所为龙头,以村治保会、调解会、护村队(联防队)为骨干,以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为依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期待公安机关保驾护航(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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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把辖区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公安机关担负着执法办案、综治管理和为民服务等重要职能,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实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群众的权益,是公安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安工作要时刻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切实履行打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的职能,提高对农村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不断创造稳定的辖区治安环境,为本地经济发展提高直接动力和效益。凡是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都要想方设法去解决;凡是有利益于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的事,都要真心实意地去干,增强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把辖区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所有制和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必须突出“服务”这一核心职责,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努力为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行警务公开制度,派出所、刑侦、治安、交通、出入境等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单位,应时时、事事、处处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公安机关想事情、做工作的根本尺度和最高标准,除了要将各种收费依据、处罚权限、受案办案程序等公布于众外,还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坚决摒弃处处以执法者、管人者自居的思想,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以“体察民情民意,促进警民和谐”为主题的爱民实践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农村,积极为农民解难事、办实事,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努力搭建文明服务的“平台”,擦亮优质服务的“窗口”,切实做到尊重他人、礼貌待人、说话和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严格执行各项服务规范,诚实守信,不推诿扯皮,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取信于民。
四是把辖区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对人民群众怀着深厚的感情,始终保持与群众的血肉关系,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第一标准。广大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要主动与农村广大干部群众交朋友、结对子,及时妥善解决群众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便民、利民、护民,同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农民群众的心里,密切警民关系和党群关系。要实行“首问责任制”、“工作承诺制”、“当面回复制”,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改革公安行政管理模式,降低办事门槛,公开办事程序。比如:要通过充分履行职能,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手续,方便群众办理户口迁移,放宽户口迁移的限制,加强和改进农村户籍管理。顺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要主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协作机制,做到既有序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流动,又有效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为现实斗争服务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农收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建立法治型、服务型公安机关。凡公安机关涉农收费项目,都要公布收费依据和标准,并严格规范收费流程,坚决查处和杜绝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农民群众关于公安机关乱收费、乱摊派的举报投诉,要及时查清情况,该纠正的要及时纠正,该解释的要解释清楚,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做到既维护好公安机关的形象,又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三、立足本职,把握公安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共同点”
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条件,而公安机关是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的主要承载者。为此,公安机关必须在完善“四大网络”上狠下功夫。
一是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由于许多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热在县里、堵在乡里、冷在村里”,不能落实到基层,以致少数村组歪风邪气盛行,出现“打牌赌博普遍化、封建迷信公开化、偷摸盗窃多样化、宗族纠纷经常化”的局面,这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格格不入的。因此,大力配合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建立“下功夫抓村一级、把大治安化为小治安、以小稳定促进大稳定”的新机制,成为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按先治后建再完善的原则,配合乡镇党委大力整顿瘫痪状态的村级班子,建好一个坚强的村委会和党支部,为群防群治提供组织保证;在村级班子的大力支持下,严惩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村痞村霸恶势力,使正气上升、邪气下降,为群防群治打开局面、奠定基础,从而逐渐形成以基层派出所为龙头,以村治保会、调解会、护村队(联防队)为骨干,以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为依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期待公安机关保驾护航(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