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关于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优服务水平,促进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目的要求
组织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目的是教育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记宗旨,立足本职,争优创先,拼搏奉献,进一步强化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发挥先进性作用,努力把“上级党委”建成推进政府提速的重要载体,创优发展环境的良好平台,展示文明形象的亮丽窗口,促进作风转变的示范样板,加快开放发展的阵地前沿,为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标准条件
1、党性觉悟强,理想信念坚定。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②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宗旨观念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①牢记宗旨,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
②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持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③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负责到底地为群众办事,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
3、纪律观念强,严守党纪党规。
①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②服从组织,积极参加党委和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③模范遵守“上级党委”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上级党委”的窗口形象;
④顾全大局,团结同志,自觉维护党的团结;
⑤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4、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
①熟练掌握本行业、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
②认真执行“九公开”和“六类事项办理制”,行为规范,办事效率高;
③善于创新,不断简化本职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④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⑤办件速度快,质量高,工作业绩突出。
5、道德素质强,树立文明形象。
①带头倡树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同社会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
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勤奋工作;
③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④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三、评选办法
评选按照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量化计分,择优确定的办法。
1、党员先锋岗每季度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25%以内。
2、季末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以窗口为基本单位,每个窗口发放一张民主推荐票,由窗口工作人员共同评议推荐人选。
3、大厅工作人员中的党员,由“上级党委”党委根据季度月考核考成绩平均分(占60%)与民主评议结果(占40%)计算得分,确定初步人选;“上级党委”管理人员中的党员,依据日常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初步人选。
4、党员先锋岗的初步人选经党委研究确定后,向全体工作人员公示(一般公示3天),征求意见,群众无异议的,授予共产党员先锋岗称号。
5、否决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①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实的;②调查问卷中有不满意票的;③本职工作事项未按时办结的;④本职工作业务存在“一事两地”、“两头办理”的;⑤有其他违规违纪情况的。
四、奖励办法
1、季度授予共产党员先锋岗称号的,通报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上级党委”党委专门印制光荣册分送其派出单位。
2、被评为共产党员先锋岗称号的,在各类评优树先中优先推荐,年度考核中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3、年度内保持共产党员先锋岗称 《党委关于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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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要求
组织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目的是教育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记宗旨,立足本职,争优创先,拼搏奉献,进一步强化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发挥先进性作用,努力把“上级党委”建成推进政府提速的重要载体,创优发展环境的良好平台,展示文明形象的亮丽窗口,促进作风转变的示范样板,加快开放发展的阵地前沿,为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标准条件
1、党性觉悟强,理想信念坚定。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②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宗旨观念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①牢记宗旨,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
②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持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③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负责到底地为群众办事,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
3、纪律观念强,严守党纪党规。
①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②服从组织,积极参加党委和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③模范遵守“上级党委”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上级党委”的窗口形象;
④顾全大局,团结同志,自觉维护党的团结;
⑤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4、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
①熟练掌握本行业、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
②认真执行“九公开”和“六类事项办理制”,行为规范,办事效率高;
③善于创新,不断简化本职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④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⑤办件速度快,质量高,工作业绩突出。
5、道德素质强,树立文明形象。
①带头倡树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同社会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
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勤奋工作;
③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④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三、评选办法
评选按照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量化计分,择优确定的办法。
1、党员先锋岗每季度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25%以内。
2、季末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以窗口为基本单位,每个窗口发放一张民主推荐票,由窗口工作人员共同评议推荐人选。
3、大厅工作人员中的党员,由“上级党委”党委根据季度月考核考成绩平均分(占60%)与民主评议结果(占40%)计算得分,确定初步人选;“上级党委”管理人员中的党员,依据日常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初步人选。
4、党员先锋岗的初步人选经党委研究确定后,向全体工作人员公示(一般公示3天),征求意见,群众无异议的,授予共产党员先锋岗称号。
5、否决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①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实的;②调查问卷中有不满意票的;③本职工作事项未按时办结的;④本职工作业务存在“一事两地”、“两头办理”的;⑤有其他违规违纪情况的。
四、奖励办法
1、季度授予共产党员先锋岗称号的,通报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上级党委”党委专门印制光荣册分送其派出单位。
2、被评为共产党员先锋岗称号的,在各类评优树先中优先推荐,年度考核中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3、年度内保持共产党员先锋岗称 《党委关于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