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五年检察工作要点-范文
二OO五年检察工作要点
2005年,县检察院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等侵财性犯罪。坚持与公安、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形成合力,更有力地打击犯罪。
2、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从重从严打击扰乱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偷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及坑农害农、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犯罪。
3、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把严打与严防、严管、严治结合起来,积极参与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和基层安全创建工作,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依法妥善、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
二、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1、继续加大查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
2、加强侦查监督、公诉、控申等部门与反贪、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沟通与配合,注重在审查批捕、公诉和申诉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提高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健全和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工作机制,拓宽案源渠道。
3、搞好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突出预防重点,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中。切实抓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和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工作。构筑预防网络,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影响力。
三、 强化法律监督,提高诉讼实效,进一步促进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1、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要在对行政执法领域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专项立案监督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对有案不立、不应立而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
2、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要在引导侦查取证,重大案件介入侦查的内容、方式方法、途径和效力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对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等违反程序法、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
3、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要在提高抗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上实现新突破,积极探索建立分歧案件与法院研讨会商制度,重点加强对简易程序和再审案件的监督,提高刑事审判监督中的抗诉改判率和检察建议的采用率。
4、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要在提高抗诉质量和效果、检察建议效力以及再审期限上实现新突破。加大与法院的协商力度,积极通过个案再审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启动再审程序,节约诉讼资源。
5、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继续抓好清理纠正和超期羁押工作的落实,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确保不在检察环节出现超期羁押,力争实现全年无超期羁押现象。
6、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举报和控告申诉工作。进一步落实“首办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民和单位举报,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案件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认真搞好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和刑事赔偿工作。
四、深化检察改革,不断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1、在继续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制度及坚持发挥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同时,积极开展简易程序和继续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方式的适用,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
2、建立健全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为律师在检察环节查阅案卷材料和依法调取证据提供便利的条件。
3、加大科技强检步伐,推进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
五、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争创全市先进检察院
1、认真抓好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巩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成果。
2、加强领导作风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3、进一步推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学历、岗位、计算机、公务英语等项达标活动。建立文化育检机制,活跃文化生活,提高干警的精神生活质量。
4、认真落实《检察官法》,健全检察官职业准入制度。根据人员缺编不足的现状,积极吸收本科毕业生及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进入检察队伍。
二OO五年一月二十日
《二OO五年检察工作要点-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