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村民如何选好村干部的目标将更加明确;另一方面,参选的候选人总结了经验,在如何以积极的方式赢得选民的支持的同时,也会以一些消极的不正当的手段博得选民的好感。为此,我们分换届前、换届中、换届后三个阶段对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作如下分析:
(一)换届前
1、突击用权。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的支配下,部分村干部在眼看就要下台之际,用足甚至过度用权;有的村干部为了下届能够连任,充分利用现在手中的权力资源,为明年的换届选举打下基础。主要表现为:一是突击用钱,盲目上项目、搞建设,将村里的集体资金用空,在此过程中大搞吃请,自己也从中得到好处;二是突击发展党员,尽一切力量发展自己家族、自己圈子里的人,为自己下次换届选举打基础,个别党员甚至动员党组织关系在外地的且不应迁入本村的党员组织关系迁入本村,为自己争得选票。三是宅基地审批。违反规定、违反村庄规划,审批一些人情地、后门地。
2、工作积极性受阻。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指导下,一些村干部在工作中怕中怨,认为栽刺不如栽花,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甚至个别村干部还做群众尾巴,美其名曰:“保护群众利益”。如一市镇某村委会主任带头围攻镇干部,反对殡葬改革。
3、对民主进程认识不够。一是部分村干部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识不够。认为村民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民主意识还不够强,还不能很好地行使民主权利,《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太早、太超前;二是部分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对村党支部换届实施“二推一选”制度感到怕,怀疑村民能力,担心自己在村民民主推荐这一关,难以控制,导致失权失位。
(二)换届中
1、贿选。在选举中,候选人为达到当选目的,动用一切可利用的人,采用吃请、施以小恩小惠、甚至一掷千金等方式拉拢选民,争夺选票,影响选举的公正性。且贿选手段具有多样性和隐敝性,导致选举结束后面对少数人的贿选举报,证据难取得、尺度难把握、性质难届定。
2、宗族、宗派干扰。部分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有的利用选民的宗族心理和宗族取向进行煽动,拉拢选民;有的利用宗派势力,拉帮结派,搞小团体。致使选民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特别是一些小姓、中间派选民左右为难,甚至离家避难。另外,个别地方宗教势力也影响选举。结果使部分村在一段时间、甚至长期处于四分五裂状态,影响农村的稳定。
3、邪恶势力抬头。个别村一些游手好闲的无赖或地痞流氓等恶势力,不择手段,恶意攻击别的候选人,有的恐吓、威逼群众,使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选举的进程。
4、村民代表选举将成为热点。通过一届的运作,村民代表会议已成为村一级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关,村里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它直接左右着一个村的村政。同时,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村经济合作社这个管理村集体经济的最有实权的管理机构人员的组成。随着村民代表会议地位的提高,使得很多人去竞争这一岗位,又由于村民代表选举缺乏严格的程序操作,导致村民代表选举很容易出问题。
5、村主任差额选举反响较大。在调研中普遍认为,村委会主任实行差额选举弊多利少,一方面使优秀人才落选,因为落选的候选人在第一轮海选中票数居前二位,且在本村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使两个候选人之间产生矛盾,造成派性,影响农村的团结、安定。
6、村委会成员结构难把握。由于实行“海选”具有不可预见性,导致村委会成员的年龄、文化结构都难以把握,出现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妇女参政更为困难。个别年龄偏大(60岁以上)、文化偏低(小学甚至文盲)的人也当选,这些人本身就缺乏带领村民致富的本领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7、某些选举工作环节易出问题。一是选民界定上须严格把关,一旦疏忽,将导致整个选举无效;二是代票委托给贿选披上合法的外衣,一定程度上使选民的意志不能正确表达;三是流动票箱容易出现夺票、抢票、威逼选民等现象。
&n 《关于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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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换届前
1、突击用权。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的支配下,部分村干部在眼看就要下台之际,用足甚至过度用权;有的村干部为了下届能够连任,充分利用现在手中的权力资源,为明年的换届选举打下基础。主要表现为:一是突击用钱,盲目上项目、搞建设,将村里的集体资金用空,在此过程中大搞吃请,自己也从中得到好处;二是突击发展党员,尽一切力量发展自己家族、自己圈子里的人,为自己下次换届选举打基础,个别党员甚至动员党组织关系在外地的且不应迁入本村的党员组织关系迁入本村,为自己争得选票。三是宅基地审批。违反规定、违反村庄规划,审批一些人情地、后门地。
2、工作积极性受阻。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指导下,一些村干部在工作中怕中怨,认为栽刺不如栽花,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甚至个别村干部还做群众尾巴,美其名曰:“保护群众利益”。如一市镇某村委会主任带头围攻镇干部,反对殡葬改革。
3、对民主进程认识不够。一是部分村干部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识不够。认为村民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民主意识还不够强,还不能很好地行使民主权利,《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太早、太超前;二是部分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对村党支部换届实施“二推一选”制度感到怕,怀疑村民能力,担心自己在村民民主推荐这一关,难以控制,导致失权失位。
(二)换届中
1、贿选。在选举中,候选人为达到当选目的,动用一切可利用的人,采用吃请、施以小恩小惠、甚至一掷千金等方式拉拢选民,争夺选票,影响选举的公正性。且贿选手段具有多样性和隐敝性,导致选举结束后面对少数人的贿选举报,证据难取得、尺度难把握、性质难届定。
2、宗族、宗派干扰。部分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有的利用选民的宗族心理和宗族取向进行煽动,拉拢选民;有的利用宗派势力,拉帮结派,搞小团体。致使选民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特别是一些小姓、中间派选民左右为难,甚至离家避难。另外,个别地方宗教势力也影响选举。结果使部分村在一段时间、甚至长期处于四分五裂状态,影响农村的稳定。
3、邪恶势力抬头。个别村一些游手好闲的无赖或地痞流氓等恶势力,不择手段,恶意攻击别的候选人,有的恐吓、威逼群众,使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选举的进程。
4、村民代表选举将成为热点。通过一届的运作,村民代表会议已成为村一级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关,村里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它直接左右着一个村的村政。同时,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村经济合作社这个管理村集体经济的最有实权的管理机构人员的组成。随着村民代表会议地位的提高,使得很多人去竞争这一岗位,又由于村民代表选举缺乏严格的程序操作,导致村民代表选举很容易出问题。
5、村主任差额选举反响较大。在调研中普遍认为,村委会主任实行差额选举弊多利少,一方面使优秀人才落选,因为落选的候选人在第一轮海选中票数居前二位,且在本村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使两个候选人之间产生矛盾,造成派性,影响农村的团结、安定。
6、村委会成员结构难把握。由于实行“海选”具有不可预见性,导致村委会成员的年龄、文化结构都难以把握,出现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妇女参政更为困难。个别年龄偏大(60岁以上)、文化偏低(小学甚至文盲)的人也当选,这些人本身就缺乏带领村民致富的本领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7、某些选举工作环节易出问题。一是选民界定上须严格把关,一旦疏忽,将导致整个选举无效;二是代票委托给贿选披上合法的外衣,一定程度上使选民的意志不能正确表达;三是流动票箱容易出现夺票、抢票、威逼选民等现象。
&n 《关于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