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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保障制度


    为做好水管站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碧流河水管站建立了八项工作制度:
       1、举报受理制度。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对举报信件和电话反映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负责办理。
      2、案件登记制度。对群众举报配水、收费及工程建设商业贿赂方面的来信、来访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并如实填写《商业贿赂举报登记表》。
       3、保护举报人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案件调查情况、调查结果要严格保密。
       4、案件专人负责办理制度。案件由治贿领导小组组具体受理。案件的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接到交办案件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和取证。是否需要立案由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对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配水、收费领域商业贿赂举报案件,应按《信访条例》的要求办理。
      5、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处理重要问题,及时对各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和指导。
       6、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制度。及时汇集单位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好的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并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发布;和上级部门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信息通报及案件协查机制。
       8.领导联系点制度。单位领导分别联系2~3个村组作为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对策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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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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