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结构工资制度
二个月效益工资和奖励工资发放总额实行多扣少补。
2)当月全额完成经营目标任务的部门,享受全额效益工资;当月完成经营收入不足目标任务的50%,不享受效益工资;完成目标任务达到50%以上,用当月效益工资除以75所得值乘以所差百分点的金额作为效益工资扣罚金额。
3)经营部按当月本部门取得有效考核项目的经营收入(以实际完成的合同数额)的0.075%为发放基数,依不同岗位系数发放。
4)下属公司按当月本部门取得有效考核项目的经营收入(以实际完成的合同数额)的0.138%为发放基数,依不同岗位系数发放。
5)总经理按照各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的2倍计发;副总经理按照分管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的1.8倍计发;总经理助理的月效益工资按照非直接经营部门经理的发放系数计发,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人员按照直接经营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依岗位分类按系数计发,其中:
二岗一类系数为1.6;二类系数为1.5;三类系数为1.4;
三岗一类系数为1.3;二类系数为1.2;三类系数为1.1;
四岗一类系数为1.3;二类系数为1.2;三类系数为1.1;
五岗一类系数为1.2;二类、三类系数为1;
六岗一类系数为1.2,二类、三类、四类系数均为1。
10.奖励工资:直接经营部门(经营部、下属公司)超额完成当月目标任务,可享受奖励工资。
1)经营部奖励工资基数:本部门超额完成数×0.075%
2)下属公司奖励工资基数:本部门超额完成数×0.138%
3)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奖励工资基数:公司整体超额数÷2×0.11%[0.11%=(0.075%+0.138%)÷2]
4)各岗位奖励工资系数与效益工资计发系数相同。
11.考绩工资:由部门经理以中心下发的考勤制度、上岗规范等为考评依据,综合每月出勤、工作完成及临时性事件处理情况对各岗位人员做出评价,进行考核,具体按照各部门的百分制考核评分表评定,满分150分,等值150元。通过部门经理评分、部门员工互评,可参考质检部抽查结果核定考核分数,计发相应考绩工资。
三、各岗位档次类别的划分
1.一岗一类:总经理,二类:副总经理;
2.二岗一类:部门经理,二类:部门副经理;三类:行政管理、经营、技术部门主管;
3.三岗:为技术岗位。包括:电梯,灯光,音响,暖通、空调、给排水,高、低压配电,电子屏及网络管理、会计,技术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4.四岗:为行政管理岗位。包括:秘书,人事,文书,出纳,库管,行政管理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5.五岗:为经营岗位和其他岗位。经营岗位包括:经营工作人员(内勤、外联);其他岗位包括:图书管理等。各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6.六岗:为保安及服务岗位。一类保安及服务主管;二类、三类、四类由任职条件确定;五类保洁岗位。
7.以上岗位的类别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划分,要求各部门经理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任职资格条件、员工素质等情况公平、公正的划分,不得敷衍塞责,不得将本部门所有人员列为一类,公司各类岗位人员最终由总经理会议审核确定。
8.以上各类岗位,从事兼岗任务的,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主、兼岗位中最高岗位确定岗位,并考虑兼岗津贴,具体由总经理会议确定。
四、各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1.一岗一类人员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2.一岗二类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提名,经管局批准后方可聘任;
3.二岗各类人员由公司管理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聘任资格条件,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总经理会议研究予以聘任;
4.三岗、四岗、五岗、六岗各类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及类别对照表》;
5.以上各岗位如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岗位责任人工资下调一类(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的重大与否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6.以上各类岗位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兑现工资,如因个人原因不符合本岗位各类任职资格条件,但确实担任该岗工作的,按照本岗最低类确定工资;
7.各岗位人员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岗位、类别后严格按照中心考核制度进行考绩,实行月、季、年相结合的办法并直接与工资挂钩;各岗位人员季度考核(月均考绩分值)达不到就职岗位类别考绩分值最低标准的(一类130分、二类110分、三类90分、四类80分,三个月后此分值按照部门实际考核分值调整),自下一考核期开始月起岗位工资按降低一类执行。
五、工资提升,各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总经理会议研究可提升工资:
1、自本结构工资制实行之日起,连续3年年终考核被 《公司结构工资制度(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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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月全额完成经营目标任务的部门,享受全额效益工资;当月完成经营收入不足目标任务的50%,不享受效益工资;完成目标任务达到50%以上,用当月效益工资除以75所得值乘以所差百分点的金额作为效益工资扣罚金额。
3)经营部按当月本部门取得有效考核项目的经营收入(以实际完成的合同数额)的0.075%为发放基数,依不同岗位系数发放。
4)下属公司按当月本部门取得有效考核项目的经营收入(以实际完成的合同数额)的0.138%为发放基数,依不同岗位系数发放。
5)总经理按照各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的2倍计发;副总经理按照分管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的1.8倍计发;总经理助理的月效益工资按照非直接经营部门经理的发放系数计发,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人员按照直接经营部门效益工资平均值依岗位分类按系数计发,其中:
二岗一类系数为1.6;二类系数为1.5;三类系数为1.4;
三岗一类系数为1.3;二类系数为1.2;三类系数为1.1;
四岗一类系数为1.3;二类系数为1.2;三类系数为1.1;
五岗一类系数为1.2;二类、三类系数为1;
六岗一类系数为1.2,二类、三类、四类系数均为1。
10.奖励工资:直接经营部门(经营部、下属公司)超额完成当月目标任务,可享受奖励工资。
1)经营部奖励工资基数:本部门超额完成数×0.075%
2)下属公司奖励工资基数:本部门超额完成数×0.138%
3)其他非直接经营部门奖励工资基数:公司整体超额数÷2×0.11%[0.11%=(0.075%+0.138%)÷2]
4)各岗位奖励工资系数与效益工资计发系数相同。
11.考绩工资:由部门经理以中心下发的考勤制度、上岗规范等为考评依据,综合每月出勤、工作完成及临时性事件处理情况对各岗位人员做出评价,进行考核,具体按照各部门的百分制考核评分表评定,满分150分,等值150元。通过部门经理评分、部门员工互评,可参考质检部抽查结果核定考核分数,计发相应考绩工资。
三、各岗位档次类别的划分
1.一岗一类:总经理,二类:副总经理;
2.二岗一类:部门经理,二类:部门副经理;三类:行政管理、经营、技术部门主管;
3.三岗:为技术岗位。包括:电梯,灯光,音响,暖通、空调、给排水,高、低压配电,电子屏及网络管理、会计,技术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4.四岗:为行政管理岗位。包括:秘书,人事,文书,出纳,库管,行政管理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5.五岗:为经营岗位和其他岗位。经营岗位包括:经营工作人员(内勤、外联);其他岗位包括:图书管理等。各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6.六岗:为保安及服务岗位。一类保安及服务主管;二类、三类、四类由任职条件确定;五类保洁岗位。
7.以上岗位的类别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划分,要求各部门经理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任职资格条件、员工素质等情况公平、公正的划分,不得敷衍塞责,不得将本部门所有人员列为一类,公司各类岗位人员最终由总经理会议审核确定。
8.以上各类岗位,从事兼岗任务的,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主、兼岗位中最高岗位确定岗位,并考虑兼岗津贴,具体由总经理会议确定。
四、各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1.一岗一类人员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2.一岗二类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提名,经管局批准后方可聘任;
3.二岗各类人员由公司管理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聘任资格条件,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总经理会议研究予以聘任;
4.三岗、四岗、五岗、六岗各类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及类别对照表》;
5.以上各岗位如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岗位责任人工资下调一类(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的重大与否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6.以上各类岗位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兑现工资,如因个人原因不符合本岗位各类任职资格条件,但确实担任该岗工作的,按照本岗最低类确定工资;
7.各岗位人员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岗位、类别后严格按照中心考核制度进行考绩,实行月、季、年相结合的办法并直接与工资挂钩;各岗位人员季度考核(月均考绩分值)达不到就职岗位类别考绩分值最低标准的(一类130分、二类110分、三类90分、四类80分,三个月后此分值按照部门实际考核分值调整),自下一考核期开始月起岗位工资按降低一类执行。
五、工资提升,各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总经理会议研究可提升工资:
1、自本结构工资制实行之日起,连续3年年终考核被 《公司结构工资制度(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