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出安全监护人;并由工程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监督,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14.5 新建装置、油罐及系统管线的动火,由老管线所属单位办理火票,派出安全监护人。
14.6 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及罐区的临时用电,电管部门可根据批准合格的《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用电手续,并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
在百度搜索: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4页)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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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新建装置、油罐及系统管线的动火,由老管线所属单位办理火票,派出安全监护人。
14.6 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及罐区的临时用电,电管部门可根据批准合格的《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用电手续,并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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