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当前,在中央关于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方针指引下,广大干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他们勤政为民,踏实工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扬。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干部中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在专就干部队伍中“跑官要官”问题进行一些探讨。“跑官要官”专指那些为了个人升官得益而四处攀附权贵、行贿受贿的行为。这里有两层涵义,主要是指为获取官职头衔而行贿的“买官”者,也指为获取个人私利而慷慨赠官的“卖官”者。
一、“跑官要官”的表现与危害
说到跑官要官,可能有人会振振有辞地说,毛遂不是曾主动向平原君自荐,结果如愿以偿,功成名就吗?这些“跑官要官”者拿毛遂自荐来自比,其用心是为自己“跑官要官”寻找根据,其实二者有着天壤之别。毛遂自荐,是要去担负最危险的任务,要官者哪个又不是拈轻怕重?毛遂只求负重任,并不要官职,要官者哪个不计职务高低?毛遂执行任务,不为名利,而要官者哪个不是倚权得利,大捞“油水”?
概括而言,“跑官要官”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有的四处活动,以亲戚、朋友、老乡关系大套近乎,拉拢上层领导,表面上没有经济往来,无形中在进行感情投资;有的慷慨解囊,借领导至亲红白喜事、本人生日、搬迁、逢年过节之机,大兴行贿之实;有的利用手中权力,为领导及亲属大开方便之门;有的乐当轿夫、吹鼓手,为领导“政绩”营造“和谐”氛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跑官要官”的危害之大,更是不言自明:“跑官要官”者多属那些工于心计、勤于钻营、不学无术者,让这些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不仅败坏党风政风,带坏干部队伍;而且严重影响干群关系,阻碍地方发展;甚至贪赃枉法,为害一方,极大地贻害党和人民的事业。近年来,“跑官要官”的歪风屡禁不绝,导致有的人刚刚提拔,便因案发翻身落马。那么,“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
二、“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
其一,发现选择机制不健全。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一言堂盛行,领导说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有的组织考察干部,也是找单位少数几个头一问就完,倾听不到群众的呼声。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或者表面凑个热闹,搞个民主推荐、拟任公示之类,实则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考察干部,似乎“德能勤绩”全面衡量,实际上重“能”轻德现象十分严重。于是,那些溜须拍马者、作风飘浮者往往被提拔任用,甚至被有的领导看作“能人”了。
其二,择优劣汰机制不健全。考察作风官僚,考察手段陈旧,考察政绩不全面、不客观、不准确。没有把是否实践了“三个代表”、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标准,而是片面地把某些形象工程作为政绩衡量,客观上导致了那些投机分子削尖脑袋,一味表现。由此也让不少人误以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不是“干”出来的,而是“跑”出来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其三,讨论决策机制不健全。单位或部门的一把手往往在用人上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一把手说了算。这种一把手的绝对权力也让那些“跑官要官”者找到了目标,自然也就与其“过从甚密”了。不但工作中如影相随,生活中也就格外关照了。
其四,约束机制不健全。不管上级、班子内部还是普通群众对用人都缺乏监督,抱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或者有意见不发表,甘当好好先生;或者人家官大三级,我无权监督,少说为妙。于是对组织上用人,用准了巴不得,用错了也没关系,大家求得个相安无事。
其五,用人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纠错机制不健全。由于用人上的片面和失察,不可避免地存在“带病上岗”、“带病任职”现象,按理说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一方面对错用者该下的下,该撤的撤,另一方面对用人失察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顺藤摸瓜,追究相关责任。但因这方面制度不健全,责任无从追究,惩戒难以到位。加之现今能上能下体制尚未完全确立,一旦提拔,除了极个别错用者因东窗事发被绳之以法外,违法情节稍轻的照样稳坐官位,逍遥自在。
由于以上五大机制的不够健全,给少数干部通过非正常渠道晋升提供了方便和可能,“跑官要官”也便有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如何实现由“以人选人”到“以制度选人”的转变,任重而道远。
三、防治“跑官要官”的对策
结合《干部任用条例》和当前的工作实际,以笔者之愚见,提出防治“跑官要官”对策如下。
㈠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要坚持任人唯贤。历朝历代开明的官吏都十分重视选拔有德才的人为官。诸葛亮在《出师表》中,向后主力谏“亲贤臣,远小人”;绵延1000多年的封建科举制度,虽有不少弊端,但它注重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是可取的。诚然,这种制度也并非尽善尽美,但历史证明,通过这种制度选拔出来的大批状元、榜眼、探花和进士、举人,绝大部分成为了国家的栋梁;如今的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历经笔试、面试和考察,则更为科学和合理。今后要进一步加大考试选拔人才的力度。传统的举荐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继续运用,但要加强民主举荐的力度,切忌少数领导干部凭好恶推荐人才 《防治“跑官要官”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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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跑官要官”的表现与危害
说到跑官要官,可能有人会振振有辞地说,毛遂不是曾主动向平原君自荐,结果如愿以偿,功成名就吗?这些“跑官要官”者拿毛遂自荐来自比,其用心是为自己“跑官要官”寻找根据,其实二者有着天壤之别。毛遂自荐,是要去担负最危险的任务,要官者哪个又不是拈轻怕重?毛遂只求负重任,并不要官职,要官者哪个不计职务高低?毛遂执行任务,不为名利,而要官者哪个不是倚权得利,大捞“油水”?
概括而言,“跑官要官”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有的四处活动,以亲戚、朋友、老乡关系大套近乎,拉拢上层领导,表面上没有经济往来,无形中在进行感情投资;有的慷慨解囊,借领导至亲红白喜事、本人生日、搬迁、逢年过节之机,大兴行贿之实;有的利用手中权力,为领导及亲属大开方便之门;有的乐当轿夫、吹鼓手,为领导“政绩”营造“和谐”氛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跑官要官”的危害之大,更是不言自明:“跑官要官”者多属那些工于心计、勤于钻营、不学无术者,让这些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不仅败坏党风政风,带坏干部队伍;而且严重影响干群关系,阻碍地方发展;甚至贪赃枉法,为害一方,极大地贻害党和人民的事业。近年来,“跑官要官”的歪风屡禁不绝,导致有的人刚刚提拔,便因案发翻身落马。那么,“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
二、“跑官要官”现象产生的根源
其一,发现选择机制不健全。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一言堂盛行,领导说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有的组织考察干部,也是找单位少数几个头一问就完,倾听不到群众的呼声。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或者表面凑个热闹,搞个民主推荐、拟任公示之类,实则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考察干部,似乎“德能勤绩”全面衡量,实际上重“能”轻德现象十分严重。于是,那些溜须拍马者、作风飘浮者往往被提拔任用,甚至被有的领导看作“能人”了。
其二,择优劣汰机制不健全。考察作风官僚,考察手段陈旧,考察政绩不全面、不客观、不准确。没有把是否实践了“三个代表”、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标准,而是片面地把某些形象工程作为政绩衡量,客观上导致了那些投机分子削尖脑袋,一味表现。由此也让不少人误以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不是“干”出来的,而是“跑”出来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其三,讨论决策机制不健全。单位或部门的一把手往往在用人上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一把手说了算。这种一把手的绝对权力也让那些“跑官要官”者找到了目标,自然也就与其“过从甚密”了。不但工作中如影相随,生活中也就格外关照了。
其四,约束机制不健全。不管上级、班子内部还是普通群众对用人都缺乏监督,抱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或者有意见不发表,甘当好好先生;或者人家官大三级,我无权监督,少说为妙。于是对组织上用人,用准了巴不得,用错了也没关系,大家求得个相安无事。
其五,用人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纠错机制不健全。由于用人上的片面和失察,不可避免地存在“带病上岗”、“带病任职”现象,按理说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一方面对错用者该下的下,该撤的撤,另一方面对用人失察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顺藤摸瓜,追究相关责任。但因这方面制度不健全,责任无从追究,惩戒难以到位。加之现今能上能下体制尚未完全确立,一旦提拔,除了极个别错用者因东窗事发被绳之以法外,违法情节稍轻的照样稳坐官位,逍遥自在。
由于以上五大机制的不够健全,给少数干部通过非正常渠道晋升提供了方便和可能,“跑官要官”也便有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如何实现由“以人选人”到“以制度选人”的转变,任重而道远。
三、防治“跑官要官”的对策
结合《干部任用条例》和当前的工作实际,以笔者之愚见,提出防治“跑官要官”对策如下。
㈠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要坚持任人唯贤。历朝历代开明的官吏都十分重视选拔有德才的人为官。诸葛亮在《出师表》中,向后主力谏“亲贤臣,远小人”;绵延1000多年的封建科举制度,虽有不少弊端,但它注重通过考试选拔人才,是可取的。诚然,这种制度也并非尽善尽美,但历史证明,通过这种制度选拔出来的大批状元、榜眼、探花和进士、举人,绝大部分成为了国家的栋梁;如今的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历经笔试、面试和考察,则更为科学和合理。今后要进一步加大考试选拔人才的力度。传统的举荐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继续运用,但要加强民主举荐的力度,切忌少数领导干部凭好恶推荐人才 《防治“跑官要官”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