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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推进政法工作进社区的探索与实践


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组成人员,除社区综治副主任、居委会、列管单位外,增加了社区政法干警,有的社区政法干警还担任组长或副组长。社区干警加入后,帮助社区完善和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增加了社区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增强了调处工作的权威性,2005年全区的矛盾纠纷没有因调处不力而导致事态升级的现象发生。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增强工作实效。社区各列管综治单位每季度要召开一次由列管单位领导、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对口法官、检察官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综合进行分析,共同出谋划策,逐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案责任制,确定每件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利益诉求渠道。社区党工委成员每星期轮流负责信访工作,社区政法干警定期或不定期到社区接待上访群众,实施“谁接访谁包案”制度,增强信访接访工作的实效。增强社区治保会、调解会,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做到“小事不出居民区,大事不出社区”,把矛盾消化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之真正成为预防和处理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5、妥善处理社区群体性事件,全力维护社区稳定。对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本着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妥善处理。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着力解决,对不合理要求也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对说服制止不住仍可能聚集上访的,及时报告并组织力量劝留在本社区继续说服教育,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社区领导、社区政法干警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亲临现场指挥,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社区平安。如2005年年初在处理强华铸钢厂200多人上访案中,组织政法干警先后5次深入厂区和社区召开职工大会,与职工、厂方进行沟通协调,并对业主、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终使事件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处理,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政法工作进社区取得的初步成效
   推进政法工作进社区,一是增强了社区治安防控能力。社区群防群治组织蓬勃发展,59个社区均组建了义务巡逻队,建成治保会93个,调委会85个,帮教小组73个,民兵应急分队1支,护厂护校队76支,守楼护院人员2200余人,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是社区居民的安全感明显增强。2005年全区可防性案件发案641起,比2004年下降了28.9%,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入市盗窃案件下降了34.9%。三是建设法制性稳定社会取得新进展。社区居民通过司法、理性渠道解决利益诉求、矛盾纠纷的情况明显增加,通过静坐、围攻等过激方式要求解决问题的明显减少。2005年,全区共受理民商、行政等案件3347件,比2004年上升10%,接待5人群众集体上访150余人次,比2004年下降9.6%,发生静坐、围攻等过激群体性事件11起,比2004下降了23.5%。四是社区工作和政法工作实现了双赢。政法工作社区化促进了社区工作和政法工作的双丰收,我区社区获全国示范社区称号,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法院、先进检察院、集体一等功等全国、省、市集体荣誉称90余项。
       工作中,也取得了一些经验。经验之一:执法为民、服务发展是党对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政法工作进社区必须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工作实效。经验之二:围绕人民根本利益履行职能是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主旋律。政法工作社区化必须坚持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主旋律来制定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才能赢得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理解与支持。经验之三:创新是和谐社会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政法部门必须根据时代特点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机制、执法作风等方面予以创新,推动政法工作社区化的深入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区政法工作社区化目前处在启始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政法工作进社区规范化建设还不够,工作措施还不够详尽,实效性需要增强等。下一步,我们将对政法工作进社区的现状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更加符合东区社区和政法工作实际的政策措施,为深化平安东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某区推进政法工作进社区的探索与实践(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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