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大调解”机制 打造街道调处平台
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探索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长效管理,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筑“大调解”格局,经区委研究决定,成立区、街两级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区、街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运作二个月以来,共受理纠纷92起,直接调解24起,成效非常明显,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在维护稳定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一、“大调解”机制运转良好
(一)、领导重视,短时间内高效规范组建调处中心
四月下旬区委贺南南副书记组织政法委、综治办、司法局、信访局、六个街道的综治主任、司法所长等同志到南通参观学习,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大调解”运作方案,并提出尽快筹建区、街两级调处中心要求后,区、街主要领导就把筹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工委、综治办都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工委会,研究如何抓落实,克服人员少、办公用房紧张等困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组成人员、办公用房。五月份在宝塔桥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先行试点基础上,六月上、中旬区及各街道调处服务中心先后正式挂牌成立,标志我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立。
(二)、以打造街道平台为重点,构建区街两级工作机制
区领导多次召集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领导研究建立全区“大调解”机制,起草下发了建立区街两级大调解机制的文件。区、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按高标准、高起点进行筹建。一是有两级领导机构。成立下关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及分管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综治办、司法局、信访局及各街道等单位的主要领导。6个街道都成立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工委书记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所在地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街道各科室负责人。二是有两级工作机构。区、街道都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各街道综治办主任担任调处中心主任,司法所长担任副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街道信访、综治、司法、公安各派一人参与中心日常工作,。三是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区、街中心先期投入资金计14万元,其中区调处中心投入资金3万元,宝塔桥街道调处中心投入资金5万元,其他街道调处中心投入资金1万元以上,区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都达到三室,有的达到五室,宝塔桥街道调处服务中心落实150平方米办公用房,各调处中心有5-9名人员参加调解工作
(三)、建章立制,明确各调处中心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区、街调处中心实行三项职权三个结合六项机制十六项制度的工作模式:明确两级中心具有“三项职权”即:1、矛盾纠纷调处分配权,2、矛盾纠纷调处督办权,3、“一票否决”建议权。强化矛盾纠纷高效率调处的“三个结合”即:1、直接调处与分流调处相结合,2、归口调处与联动调处相结合,3、属地调处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完善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的“六项机制”即:1、分级调处机制,2、联动调解机制,3、配套调解机制,4、定期排查机制,5、岗位培训机制,6、专家咨询机制。建立保障调处工作运转的十六项制度,区、街调处服务中心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即:1、值班接待、社会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2、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3、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4、矛盾纠纷调处规则,5、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等。
(四)、统一管理,规范运作程序
区、街调处中心按区司法局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对接待室、调解室、办公室、谈心室、听证室统一布置,主要的内容包括:调处中心工作职责、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的义务、调解程序、矛盾纠纷流程图、来访者须知等制作展板、公示上墙;司法局统一印制《案件受理登记簿》、《调处通知书》、《矛盾纠纷调处登记簿》、《矛盾纠纷分流通知书》等七本台帐,供区、街调处中心统一使用。
区调处中心坚持区领导接待日制度,区主要领导张书记、贺书记都亲自参加接待群众来访,赵区长因到市里开会还安排其他领导来中心值班,使一些矛盾纠纷能及时解决。幕府山街道聘用一个有法律大专文凭具有一定调解工作经验同志参与中心接待工作。
(五)、化解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