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建筑节能 实现可持续发展
了《关于在建筑工程中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大庆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夹心苯板复合墙体建筑筑技术规程》、《烧结普通砖夹心苯板复合墙体施工及验收规程》,建立了建筑节能的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先后引进扶持了砌块生产线18条,聚苯乙烯(EPS、XPS)企业5家,塑料窗型材生产企业3家,中空玻璃生产企业10家,促进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市的建筑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步伐不大,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低,县城进度缓慢;节能标准执行不到位;节能技术水平不高,比较成熟先进的新型节能结构体系没有大面积推开;供热改革滞后,建筑节能与热费不挂钩,没有形成节能的经济激励机制;节能专项资金额度不足,建筑节能研究、推广新技术支持不够。
二、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
为加快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市建设局必须按照中央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正确运用科学发展观,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扎实工作,使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要大力宣传推广建筑节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经济、法律和技术等措施,广泛宣传建筑节能工作相关法规及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的认识,达成共识。开展建筑节能相关单位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他的社会责任感。健全各级建筑节能管理或协调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建筑节能活动。形成建筑节能工作系统、稳步、扎实推进。
第二,完善推广建筑节能推广制度和措施。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战略性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土地、规划、房产、水务等多个部门,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需要制度保证,必须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要出台相关规定,把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产权办理等各个环节纳入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中,形成“闭合”式管理,使各部门、单位都能主动采取措施,贯彻落实节能标准,形成多方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把建筑节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研究制定相关的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相结合优惠激励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投资参与建筑节能推广,使投资商和开发商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开发节能建筑。对住宅的购买实行政策引导,宣传优点,制定合理收费,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经济实惠。
第三,认真贯彻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建筑节能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规、规定,严格加强建筑节能工作中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房屋销售核准等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节能标准设计建造,达不到节能要求或违反规定要求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四,打造节能示范建筑、示范小区,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建造各种类型的有代表性的节能示范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过示范工程,以此来积累经验和引导全社会的认知。政府公共建筑要率先垂范使用节能新标准、新技术、新材料,示范小区。示范节能建筑小区重点采用新型节能墙体、保温隔热屋面、节能门窗、遮阳和楼梯间节能等技术与产品;供热采暖系统调控与热计量和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太阳能、地下能源、风能和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建筑照明的节能技术与产品。使示范节能小区不单单只是开发商的卖点,而真正起到领引建筑节能技术潮流的作用。
第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节能中长期规划,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我市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开展,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到2020年,我市住宅和公共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要接近或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我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明年将启动,一是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二是结合热价改革,从采暖费的降低部分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既有建筑节能的改造。三是采用改造建筑围护结构中的外墙、窗户和屋顶,采暖计量控制等到多项改造技术,总结经验,逐步逐年铺开。
第六,抓紧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实现计量供热。首先,改变住户的采暖费形式,变采暖费由政府和所在工作单位代缴为个人缴纳。二是实现系统节能,改造供热系统,降低供热单位的能耗,使供热单位能能够从用户行为节能中得到相应的回报,多余的热量用于扩大供热面积。三是建立供热分户控制,按栋计量的供热设施改造。四是确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计量供热热价和收费方法,既要调动用户节能的积极性,同时又顾全供热单位的利益。从而逐步实现由按面积计收采暖费向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转变,实现能源低消耗、费用低支出,居住高品质的目标。
第七,建立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建筑认定制度。按照建设部《技术公告》要求,加强对节能技术、产品管理,建立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切实保证节能产品质量。选取不同试点建筑进行能耗性能评定,制定建筑能耗性能评定分级标准,逐步推行建筑能耗性能评级,再发展到绿色建筑性能评定分级,进而建立我市节能建筑评定体系。
第八,促进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引导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通过科技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鼓励墙材生产企业发展利废及建筑垃圾等再生墙材,促进能源的经济循环发展;巩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成果,严格执行“禁实”目标,推广应用散装水泥,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和木材资源,提高环境质量。
《推进建筑节能 实现可持续发展(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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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市的建筑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步伐不大,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低,县城进度缓慢;节能标准执行不到位;节能技术水平不高,比较成熟先进的新型节能结构体系没有大面积推开;供热改革滞后,建筑节能与热费不挂钩,没有形成节能的经济激励机制;节能专项资金额度不足,建筑节能研究、推广新技术支持不够。
二、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
为加快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市建设局必须按照中央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正确运用科学发展观,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扎实工作,使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要大力宣传推广建筑节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经济、法律和技术等措施,广泛宣传建筑节能工作相关法规及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的认识,达成共识。开展建筑节能相关单位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他的社会责任感。健全各级建筑节能管理或协调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建筑节能活动。形成建筑节能工作系统、稳步、扎实推进。
第二,完善推广建筑节能推广制度和措施。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战略性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土地、规划、房产、水务等多个部门,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需要制度保证,必须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要出台相关规定,把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产权办理等各个环节纳入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中,形成“闭合”式管理,使各部门、单位都能主动采取措施,贯彻落实节能标准,形成多方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把建筑节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研究制定相关的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相结合优惠激励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投资参与建筑节能推广,使投资商和开发商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开发节能建筑。对住宅的购买实行政策引导,宣传优点,制定合理收费,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经济实惠。
第三,认真贯彻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建筑节能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规、规定,严格加强建筑节能工作中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房屋销售核准等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节能标准设计建造,达不到节能要求或违反规定要求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四,打造节能示范建筑、示范小区,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建造各种类型的有代表性的节能示范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过示范工程,以此来积累经验和引导全社会的认知。政府公共建筑要率先垂范使用节能新标准、新技术、新材料,示范小区。示范节能建筑小区重点采用新型节能墙体、保温隔热屋面、节能门窗、遮阳和楼梯间节能等技术与产品;供热采暖系统调控与热计量和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太阳能、地下能源、风能和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建筑照明的节能技术与产品。使示范节能小区不单单只是开发商的卖点,而真正起到领引建筑节能技术潮流的作用。
第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节能中长期规划,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我市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开展,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到2020年,我市住宅和公共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要接近或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我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明年将启动,一是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二是结合热价改革,从采暖费的降低部分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既有建筑节能的改造。三是采用改造建筑围护结构中的外墙、窗户和屋顶,采暖计量控制等到多项改造技术,总结经验,逐步逐年铺开。
第六,抓紧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实现计量供热。首先,改变住户的采暖费形式,变采暖费由政府和所在工作单位代缴为个人缴纳。二是实现系统节能,改造供热系统,降低供热单位的能耗,使供热单位能能够从用户行为节能中得到相应的回报,多余的热量用于扩大供热面积。三是建立供热分户控制,按栋计量的供热设施改造。四是确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计量供热热价和收费方法,既要调动用户节能的积极性,同时又顾全供热单位的利益。从而逐步实现由按面积计收采暖费向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转变,实现能源低消耗、费用低支出,居住高品质的目标。
第七,建立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建筑认定制度。按照建设部《技术公告》要求,加强对节能技术、产品管理,建立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切实保证节能产品质量。选取不同试点建筑进行能耗性能评定,制定建筑能耗性能评定分级标准,逐步推行建筑能耗性能评级,再发展到绿色建筑性能评定分级,进而建立我市节能建筑评定体系。
第八,促进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引导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通过科技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鼓励墙材生产企业发展利废及建筑垃圾等再生墙材,促进能源的经济循环发展;巩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成果,严格执行“禁实”目标,推广应用散装水泥,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和木材资源,提高环境质量。
《推进建筑节能 实现可持续发展(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