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性”抓督查 强化职能促落实
四、健全“三项机制”,提升督查工作的权威性
一是健全组织机制。由县委副书记亲自分管督查工作,专门成立县委督查中心,县委办明确常务副主任牵头,统筹负责全县督查工作;同时,分别成立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服务业等职能督查办,具体负责各块督查。县委督查中心与各督查办,定期交流督查工作情况,适时开展联合督查。
二是健全联络机制。建立督查工作联络员制度,16个镇区、57个重点部门单位分别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为督查工作联络员,建立督查人员台账,实现督查网络全覆盖,有力地保证了县委督查中心交办的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健全督考机制。县委督查中心坚持每周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半月整理通报一次县领导服务经济情况,月底汇总通报交办单落实情况。坚持把平时督查与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把平时督查结果作为季度、年度考核加减分的重要依据。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积极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注督查工作,使督查考核的结果得到充分运用,做到督查有计划、考核有凭据、结果有运用。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委办公室 《突出“四性”抓督查 强化职能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