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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确保信息宣传工作为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服好务,努力把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1、县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县局信息宣传奖励制度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信息  宣传  意见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宣传奖励制度
    
   1、为不断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力度,调动积极因素,发挥整体优势,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提供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信息或相关新闻线索,努力形成全员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良好格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面宣传,及时有效”的原则。
   3、县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对内、对外新闻宣传信息的组织、策划、实施和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络。为确保正确的宣传导向和报道的质量,宣传信息稿件应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由分管领导阅批,决定是否刊发或播出。各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向新闻媒体报送报道材料。
   4、稿件被《人民日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奖励200—500元。
   5、稿件被《大众日报》、《中国医药报》和省人民广播电台、省级电视台等新闻媒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给予奖励100—200元。
   6、稿件被《####日报》、####广播电台、####市电视台等市级新闻媒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给予奖励50—100元。
    7、稿件被《##宣传》、##广播电台、##县电视台等县级新闻媒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给予奖励20—50元。
    8、为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提高全体人员投稿的积极性,各科室应积极给省、市局网站提供和上报信息,凡在省、市局网站上挂的信息,每条给予奖金10元。
   9、奖励一律以新闻媒体采用通知单、稿费通知单或刊物原件为凭证。县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统计、公示,并兑现奖励。
   10、本制度由县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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