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转让方):厦门xxxx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福建省abc(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对甲方拥有的Z的生产技术,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Z的生产技术是指厦门市xxxx公司现有的工业化生产技术,乙方同意该生产技术作价人民币 万元( 万元)。
二、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天内将Z现有的生产技术资料、设计图纸、工艺文件、管理文件、辅助技术、催化剂的制备等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全面地移交给乙方,并提供指导。
三、Z的生产技术(含部分技术)若有申请专利,该专利权在本协议生效后,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费用由双方承担;若未申请专利,则在本协议生效后,该生产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协议生效后,Z的生产技术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该生产技术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价入股,建立新的Z的生产线。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转让的Z生产技术须经乙方验收,即在试生产____日后,达到厦门市xxxx 有限公司现有的技术指标。
六、甲、乙双方均可利用该生产技术进行创新,创新成果归创新方所有。
七、该技术转让费待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认可并验收合格后,在 日内付清。
八、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厦门xxxx实业有限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福建省abc(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技术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