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行政执法局任副局长述职报告
我于2003年2月调到城管行政执法局任副局长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局长抓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工作、城市美化、亮化工作、城市管理设施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工作,分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处、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城市美化亮化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设施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自己作为城管战线的一名新兵,在这一年中边工作边学习,如果说对自己这近一年的工作,做一个总体评价的话,可以概况为:较快地熟悉了情况,适应了环境,进入了角色,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分管工作有统一思路,配合的意识和创新的理念,在班子内其它成员的配合下,在机关和基层同志们的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分管工作任务。通过履行工作职责,也 使自己对行政执法业务更加熟悉,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现将一年来履职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开展工作
我刚到任就赶上加强市容环境建设这一系统工程全面启动,我所分管的工作在这一系统工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能履行好职责,我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克服工作中的困难,与同志们一起坚持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经过努力,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
(一)研究规划执法的工作规律,探索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方法,加大规划建设执法力度,提高工作质量。
1、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针,研究工作方法
多年来,全市居民小区及街路两侧没有经过规划、土地等部门审批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一直是影响市容环境的重要问题。由于形成多年,情况复杂,特别是这些违法建(构)筑物,大多与生产经营及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拆除、监管和处罚的难度非常大,群众反响也很强烈。如果一律强制拆除,搞不好会造成政府与部分群众的严重对立,甚至引起大批上访,造成社会不安定。要干好这项工作,既要考虑美化城市发展经济,又要考虑解决和照顾百姓的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我提出制定规划,分期清理,由主街路两侧开始逐渐向次街路和城市周边地区推进,力争在3-5年内解决违章建筑问题的总体思路。在具体工作中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体现人性化执法,以教育和自行拆除为主,以强制拆除和处罚为保障,在上述原则指导下开展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2、为美化、净化市容,积极推进住宅小区违法建筑的集中整治工作
2003年在清除了所有主街路两侧的违法建(构)筑物的基础上,清理居民小区22个,共拆除小区内的违法搭建的棚亭厦1956处,拆除外附式阳台6112户、阳台7064户,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柴南小区500余处、欣昌北小区300余处、三街坊100余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基本上达到了群众满意,方便了居民生活。在开展清理工作的同时,还组织了对全市居民小区违法建筑现状的详细普查工作;组织编制了《吉林市居民小区整治规划》,并用微机制图,汇总成册。使小区内违法建筑的位置、类型、面积等都详细地记载在图表上,对今后居民小区违法建筑整治计划的实施,以及长效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积极配合“清水绿带”等市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前期治理工作
“清水绿带”工程是市政府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沿江两岸各单位的围栏、围墙、门房、铁栅栏的拆除和改造工作由我局来完成。这项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45家,而且多数都是市直属各主要部门,哪家都想保留,难度相当大。如果组织强拆,造成部门间的矛盾,而损坏政府形象。我根据时间紧,任务重,又不便使用强制措施的实际情况,布置采取反复的宣传、说服、引导的工作方法,通过多次登门“拜访”做工作,最后赢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主动拆除各自门前的护栏、围墙24处,整改17处,按时完成了任务,受到指挥部的好评。为配合西山安居工程的顺利完工,协助西山工程指挥部,组织了4次大的行动,强制拆除了违法建筑120余处。配合东昌街和南山街的重点建设工程,组织了3次大的行动,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50余处,为市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
4、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驾护航
我市吉美天然气公司的部分供气管道被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占压着,这一问题多年没有解决,情况比较严重,压坏管道、漏气现象时有发生,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都带来很大的威胁。得知这一情况后,我提出了主动提供服务的主张,帮助吉美天然气公司拆除压轧管道的违法建(构)筑物59个,消除了隐患,为市民提供安全生活环境。北华大学新校区的建成,是我市文化教育事业的一项重大发展。但校区周边环境给学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此,我们对华山路两侧搭建的各类棚亭及违法建筑60余处进行了清理拆除,使大学周边地区的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同时,促成我分管单位规划执法大队与吉美天然气公司结成了共建单位,为企业提供长效服务。
5、规范房屋拆改和商业牌匾的设置行为,为市民提供安全整洁环境
房屋随意乱拆乱改,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为加强监督和管理,我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房屋拆改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下发到临街各商家。随后查处了房屋拆改行为30案件,通过教育和处罚,使广大业户增强了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随意私自拆改房屋结构的行为。随意设置的商业牌匾,不仅给街路两侧的景观造成影响,而且影响我市的整体形象,过去的一年,结合一线一岸的美化工作,组织了对越山路150余家商业牌匾的清理整顿,收到了较好效果。
6、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水平
执法工作由于是规范人们的社会活动行为的工作,遇到来自多方面的阻力是难以避免的。根据遇到的多种复杂情况,我提出了制定和完善多种执法工作细则和预案的要求。经过与同志们共同努力,制定出了《强制执行工作流程》和《执行细则》、《错案追究办法》及《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十二个工作规则,有效的提高了执法工作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由于有了这些措施作保障,在一年来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上,没有出现因指挥失误或工作不当而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夜景灯饰建设工程,组建夜景灯饰管理机构,规范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工作
1、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美化亮化工程
我刚到任时美化、亮化工程刚刚启动,面临的是: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酬集难度大等诸多困难。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自管产权的楼宇夜景
灯饰建设,成为整个亮化工程的难点。由于我市的政策是集资统建,企事业单位要自行出资建设,自付电费,而这些单位的经济状况又不甚理想,都有较大的困难。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我带领有关人员跑遍了所有自建单位,少则1-2次,多则5-6次,向他们阐述道理,分析利害得失,甚至以同这些单位的私人交往关系,动员他们对市里这一工程的理解。由于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取得了这些单位的支持,使我们完成了对松江中路和东路29座楼体,越山路48座楼体,以及8.13公里的高速公路引线和北山山体的亮化工程,完成亮化工程总投资量2600万元。此项工程,全部都是我们通过集资和融资完成的,而没有用市财政出资。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亮化效果,尽管我们酬资很困难,我们仍然坚持用国内较好的企业设计和施工,聘请工程监理部门进行质量监督,使用新型光源保障光照效果,并在政府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了整个建设工程,得到了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2、完成了亮化管理职能交接工作和亮化办公室的组建工作
城市美化、亮化管理工作,原由市政公用局管理,市政府把职能交由我局后,我们及时与市政公用局联系,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交接工作,与此同时,组建了“吉林市美化亮化管理办公室”,由于短时间内办公室领导没而到位,我在一段时间内亲自主持了该办公室的工作。这期间,完成了内设机构的论证工作,内部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部分亮化工程的监督实施工作,以及部分资金的酬集工作。由于原有亮化工程留下的资料较少,给管理带来困难,针对这种情况,组织了对已有的亮化设施及所属单位进行普查,对沿江32家单位设置的亮化设施的类型、电源、电量、连接方式等几个重要参数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并制作了《亮化设施调查情况统计表》,为亮化办公室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制定我市灯饰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由于城市的美化、亮化工作在全国也是一个新课题,没有成型的经验可以借鉴,在查阅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组织专门人员完成了《吉林市城市灯饰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初稿的撰写,使我市的亮化管理工作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迈出了第一步。它是我市关于夜间景观照明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相信它会对促进我市灯光环境建设及提高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4、加强日常维护,坚持长效管理
亮化工程的建成,是我市城市建设的一个新靓点,保证它的有效运行,应是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因此,我把落实长效管理,建立有效运行机制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强化现有的亮化设施进行日常管护。全市亮化工程设施覆盖面广,管理人员少,被人为破坏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加大力度进行管护,避免人为破坏是保证完成好市政府接待任务的关键。我组织亮化办人员采取日间巡逻管护,落实专人专责,成立维护队伍,夜间重点部位重点看护,统一更换设置配电箱、锁等办法加强管理。通过设置警示板,散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逐步减少了人为破坏设施现象的发生。其次是在市里要求的时间内保证亮灯,组织亮化办通过建立包保责任制确定运行路线和联系网等办法,保障了我市重大节日及外事活动中的正常亮灯。
(三)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促其健康发展
组建“吉林市城市管理设施开发经营公司”目的是为向美化、亮化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融资渠道,同时把城市的无形资源纳入到市场化动作中来。我刚到任时,公司也是组建不久,领导也都上任时间不长,这
《城管行政执法局任副局长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