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政法综治工作要点
建设,进一步整合自防、联防、巡逻、保安等多种治安力量,壮大治安防范队伍,真正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组织网络体系。二是积极改革巡逻勤务机制,以公安110指挥系统为纽带指挥协调,以巡逻民警、交警、社区民警为骨干,以群众专业巡逻队、保安内保人员、治安志愿者队伍开展联防配合为辅助,构建“多警协作、联防配合、屯警街头”的社会面动态防控体系。三是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进一步落实好一区一警、一区多警制度,继续选派综治特派员进驻社区,认真组建城镇社区专业治安巡逻队,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小区封闭式管理、安装防范设施等防范模式,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治安防范方面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考核奖惩作用,建立完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三是以商业门店、金融网点、重点要害单位为重点,积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内部单位自防体系。四是巩固加强民警驻村包片巡防,村村组建综治协会,广泛动员农户自防、联户联防、门栋关照,建立以公安派出所(警室)为龙头,以村治调会为依托,以自然村落为单位,以联防联调中心户为骨干的乡镇、行政村、组、户农村四级治安防控体系。五是要在创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市活动中,不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坚持定期排查治安混乱的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搞好专项治理和重点整治。加强企业、学校、铁路周边的治安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搞好“四五”普法,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健全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避免重特大治安、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检查考核,切实把党政领导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促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良好治安秩序。
四、加强经济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
政法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要务的观念,把经济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一是不断强化打击职能,依法严惩经济犯罪。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运行。要大力加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二是充分发挥调节职能,大力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切实解决裁判不公、执法难、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等问题,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要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服务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三是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政法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打击、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大力推行承诺、公开、挂牌保护、“零干扰”制度,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公正执法,热情文明服务,为加快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要把2005年作为政法队伍建设年。坚持把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作为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一是加强教育整顿和培训工作。2005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培训,政法委不再集中组织,由各院局结合各自实际,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自行组织实施,公安局要深入抓好一直持续到2005年6月底的大整顿活动,特别在确定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指导思想,提高办案质量上抓出成效。检察院要在保持光荣传统,提高业务素质上有新的突破。法院要着重就严格程序,公正裁判、提高执行能力上有新的进展。司法局要在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有新的举措。通过坚持不懈地全员教育整顿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加强建设学习型政法机关和职业化队伍的步伐,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二是加强政法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是加强全班子团结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坚持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广泛发展交心谈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维护好班子内部的团结。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通过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使管理监督工作经常化。要推行领导干部抓基层建设联系点制度,进一步转变政法机关的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倡导“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政法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推进政法队伍管理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岗位等级管理、目标量化管理、待岗、末位淘汰、辞退等制度,使政法机关组织机构、工作方式、内部管理等方面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监督制约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司法公开的工作力度,推进严格公正执法。四是深优主题教育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为重点的主题教育活动,严明纪律,从严治警,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同时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在社会上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2005年全市政法综治工作要点(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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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经济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
政法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要务的观念,把经济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一是不断强化打击职能,依法严惩经济犯罪。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运行。要大力加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二是充分发挥调节职能,大力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切实解决裁判不公、执法难、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等问题,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要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服务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三是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政法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打击、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大力推行承诺、公开、挂牌保护、“零干扰”制度,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公正执法,热情文明服务,为加快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要把2005年作为政法队伍建设年。坚持把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作为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一是加强教育整顿和培训工作。2005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培训,政法委不再集中组织,由各院局结合各自实际,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自行组织实施,公安局要深入抓好一直持续到2005年6月底的大整顿活动,特别在确定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指导思想,提高办案质量上抓出成效。检察院要在保持光荣传统,提高业务素质上有新的突破。法院要着重就严格程序,公正裁判、提高执行能力上有新的进展。司法局要在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有新的举措。通过坚持不懈地全员教育整顿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加强建设学习型政法机关和职业化队伍的步伐,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二是加强政法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是加强全班子团结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坚持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广泛发展交心谈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维护好班子内部的团结。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通过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使管理监督工作经常化。要推行领导干部抓基层建设联系点制度,进一步转变政法机关的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倡导“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政法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推进政法队伍管理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岗位等级管理、目标量化管理、待岗、末位淘汰、辞退等制度,使政法机关组织机构、工作方式、内部管理等方面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监督制约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司法公开的工作力度,推进严格公正执法。四是深优主题教育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为重点的主题教育活动,严明纪律,从严治警,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同时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在社会上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2005年全市政法综治工作要点(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