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乡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六枝特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六枝特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特组字〔2006〕21号)及特区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特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和“三农”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基本稳定、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事,不断提高乡领导班子的学习能力、团结能力、决策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领导我乡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创造性地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主要任务
乡党代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讨论我乡的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大计;听取并审议上届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
认真总结部署乡党委、纪委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过去,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差距,按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科学制定符合本乡实际的发展规划,激励广大党员群众同心协力,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进一步选好配强乡党委领导班子。一要提高班子整体素质。注重选拔政治上强、思想理论水平高、知识面宽、有基层工作经验、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够驾驭复杂局面以及勤政廉洁、民主作风好、能团结同志、实际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尤其要注重选配好党委正职。二要优化班子结构。注重选拔熟悉党务、农业、工业、经济管理、科技、政法等方面的人才。注重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年轻干部进入乡领导班子。
三、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代表条件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特区57名的指导名额进行分配,以2005年党内统计年报数为依据,结合我乡实际,拟定代表分配方案。
代表名额一次性分配到各党支部。乡机关的代表名额,因涉及乡党委人选,可适当略多于农村党支部名额。
代表差额以多于代表候选人20%的比例确定。即代表差额人数至少为12人。
结合实际,确定一定数量的列席代表,总数不超过15名。
代表应由各级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构成,其中,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50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
(二)代表条件
党代表应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项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态度明朗,始终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不动摇;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受到群众拥护;组织纪律性强,能如实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有一定的议政议事能力。
四、代表的选举及资格审查
(一)代表选举。代表的选举以党支部为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由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进行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批准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五、委员会的选举
(一)乡党委由10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人兼任乡长);乡纪委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人。
(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按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提名的委员候选人按差额提出,其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20%(党委委员候选人1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6名)。
(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由上届党委根据所辖多数党支部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经特区党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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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六枝特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六枝特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特组字〔2006〕21号)及特区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特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和“三农”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基本稳定、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事,不断提高乡领导班子的学习能力、团结能力、决策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领导我乡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创造性地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主要任务
乡党代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讨论我乡的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大计;听取并审议上届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
认真总结部署乡党委、纪委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过去,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差距,按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科学制定符合本乡实际的发展规划,激励广大党员群众同心协力,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进一步选好配强乡党委领导班子。一要提高班子整体素质。注重选拔政治上强、思想理论水平高、知识面宽、有基层工作经验、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够驾驭复杂局面以及勤政廉洁、民主作风好、能团结同志、实际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尤其要注重选配好党委正职。二要优化班子结构。注重选拔熟悉党务、农业、工业、经济管理、科技、政法等方面的人才。注重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年轻干部进入乡领导班子。
三、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代表条件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特区57名的指导名额进行分配,以2005年党内统计年报数为依据,结合我乡实际,拟定代表分配方案。
代表名额一次性分配到各党支部。乡机关的代表名额,因涉及乡党委人选,可适当略多于农村党支部名额。
代表差额以多于代表候选人20%的比例确定。即代表差额人数至少为12人。
结合实际,确定一定数量的列席代表,总数不超过15名。
代表应由各级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构成,其中,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50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50%。
(二)代表条件
党代表应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项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态度明朗,始终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不动摇;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受到群众拥护;组织纪律性强,能如实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有一定的议政议事能力。
四、代表的选举及资格审查
(一)代表选举。代表的选举以党支部为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由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进行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批准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五、委员会的选举
(一)乡党委由10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人兼任乡长);乡纪委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人。
(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按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提名的委员候选人按差额提出,其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20%(党委委员候选人1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6名)。
(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由上届党委根据所辖多数党支部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经特区党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