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改一同价后农电工管理问题调研报告
付出了毕生的劳动,但他们今后的养老、工伤、疾病问题却无法落实,心理上肯定不会平衡。并且,再过五年至十年,大量的人员就需要退养,那时,企业更无力承担这部分费用,这将是企业的巨大隐患。
3、农村供电设施产权不明。在农村电网建设改造以前,产权问题是比较明显的,因为产权就是所有权,谁出资金购买的设施,产权就属于谁,谁就拥有对该设施使用和处理的权利,同时也就有对该设施维护管理的义务。但是在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后的今天和农网改造前的情况已大不一样。以前村民委员会投资拥有产权的设施,已用农网改造资金更换为新设施,替下来的旧设施也大多由供电企业处理。其维护管理问题与以前相比,又发生了质的变化,原先是以村为用户的,村里的变压器、配电室和低压线路产权都属于村里的,维护管理也是村里的,农电工也属于村里的人员。而现在农电工已属于供电企业的人员,我们的管理已是“五统一、四到户、三公开”,是以个体、家庭为用户,村里已无权管理,也无人管理。特别是农网改造后,对改造过的供电设施产权,各村既没有将归自己所有的产权出卖给电力部门;也没有赠与给电力部门;更没有办理无偿划拨产权转移手续。同时,电力部门也没有把投入网改的资产产权明确归属于谁。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对产权的取得,分无偿取得,有偿取得,无偿划拨或赠与等方式,如果是电力部门无偿取得各村的供电设施产权,必然侵害了农村集体利益;如果电力部门有偿取得,目前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又无规定;也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移交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村里拥有产权的这些供电设施经过农网改造后产权属于谁呢?这个问题至今没有明确。但是,不管产权是否明确,我们已经实际进行管理了。
4、安全责任范围和风险加大。一是由于产权不明,在电力设施设备上发生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都要追究电力企业相应安全责任,并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耗去供电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加重电力企业的负担。二是“两改”后,实际形成的电力产权、人权的延伸,使农村用电问题都集中到农电企业的身上。由于农村低压电力设施线长面广,加之农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触电事故难以杜绝。在目前触电伤亡事故的赔偿处理暂没有法规的情况下,触电伤亡事故的过额赔偿将使供电企业难以承担。三是由于非计划停电或电压过高、过低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产品报废、机器受损的索赔日益增多,无形之中给供电企业安全管理造成了压力。四是在电网改造中,由于对用户计量设备安装位置没有按规定安装,用户的计量设备大都高高安装在8-10米的电杆上面,增加了农电工日常抄表维修的安全风险。四是由于统管后农电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且普遍偏低,形成农电管理工作尾大不掉之势,尽管对农电工进行了岗位培训,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但由于人员众多,违章现象难以根除,安全漏洞难以杜绝,也使电力企业的安全风险增加。
5、管理难度和风险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后,电力企业农村农村电力所有电力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这对保证农村电网的安全运行、电价执行、合理收取电费、开拓农村电力市场、杜绝“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农村电网的维护范围扩大,农村电力资产检修、运行和维护等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使电力企业成本明显上升,管理难度增加。二是计量设备由原来的配电室延伸至每个农户,过去由用户承担的变损、低压线损全部由电力企业承担,使农电企业在线损管理上将面临巨大的压力。三是目前电网改造已基本结束,但我县还有140多个台区未网改,在目前实行统管的形势下,这部分线路设备形成的不良资产,也使电力企业承受经营管理风险。
5、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在改制中被辞退的原电管站人员和农村电工,他们都没有与电力企业签定任何劳动合同,而劳动用工关系实际存在。事实上,电力企业无论是从历史上还是现实上都直接或间接管理和使用着农村电工。他们做的是职业化的电工工作,享受的是非职业化电工的待遇。在体制改革中,一部分一生都奉献给农电事业的原电管人员和老农村电工,因年龄原因被精简辞退之后,留下的只是心寒和无奈。因此,在一种不平衡心理的支配下,或是集体上访,或是制造事端,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途径
1、按照“依法用工、合理定酬、规范管理、稳定队伍”的工作要求,出台刚性的农电工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农电工管理。一是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双方劳动关系。解决好劳动用工形式不统一、待遇偏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二是明确农电工聘用期限和续聘、解聘的条件。三是明确农电工的工资收入标准,并统一办理养老保险,明确企业和个人分担的费用,执行企业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由集团公司牵头,统一投保,建立全省农电工的工伤、意外事故保险,实施保险制度社会化,消除农电工后顾之忧,使农电工与企业更加“贴心”。四是与农电工必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并明确农电工必须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五是根据供电台区和用户分布情况,原则上按照区域规定定员标准,并推行科学管理,推广银行代收和集中收费,推广集中抄表系统,提高农电管理的科技含量。六是制定农村电工劳动报酬考核办法(包括:农村电工报酬与安全、电费回收、线损等经济技术指标挂钩的计算方法,完成工作量的考核,执行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的考核与奖惩等内容)。招聘农电工可以参加县局内部各岗位的竞聘,实行易岗易薪,同工同酬,以激励职工爱岗敬业、干好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熟练、行为规范、服务优质、作风过硬”的农电工队伍。
还可按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方向,对现有的 《两改一同价后农电工管理问题调研报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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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供电设施产权不明。在农村电网建设改造以前,产权问题是比较明显的,因为产权就是所有权,谁出资金购买的设施,产权就属于谁,谁就拥有对该设施使用和处理的权利,同时也就有对该设施维护管理的义务。但是在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后的今天和农网改造前的情况已大不一样。以前村民委员会投资拥有产权的设施,已用农网改造资金更换为新设施,替下来的旧设施也大多由供电企业处理。其维护管理问题与以前相比,又发生了质的变化,原先是以村为用户的,村里的变压器、配电室和低压线路产权都属于村里的,维护管理也是村里的,农电工也属于村里的人员。而现在农电工已属于供电企业的人员,我们的管理已是“五统一、四到户、三公开”,是以个体、家庭为用户,村里已无权管理,也无人管理。特别是农网改造后,对改造过的供电设施产权,各村既没有将归自己所有的产权出卖给电力部门;也没有赠与给电力部门;更没有办理无偿划拨产权转移手续。同时,电力部门也没有把投入网改的资产产权明确归属于谁。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对产权的取得,分无偿取得,有偿取得,无偿划拨或赠与等方式,如果是电力部门无偿取得各村的供电设施产权,必然侵害了农村集体利益;如果电力部门有偿取得,目前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又无规定;也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移交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村里拥有产权的这些供电设施经过农网改造后产权属于谁呢?这个问题至今没有明确。但是,不管产权是否明确,我们已经实际进行管理了。
4、安全责任范围和风险加大。一是由于产权不明,在电力设施设备上发生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都要追究电力企业相应安全责任,并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耗去供电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加重电力企业的负担。二是“两改”后,实际形成的电力产权、人权的延伸,使农村用电问题都集中到农电企业的身上。由于农村低压电力设施线长面广,加之农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触电事故难以杜绝。在目前触电伤亡事故的赔偿处理暂没有法规的情况下,触电伤亡事故的过额赔偿将使供电企业难以承担。三是由于非计划停电或电压过高、过低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产品报废、机器受损的索赔日益增多,无形之中给供电企业安全管理造成了压力。四是在电网改造中,由于对用户计量设备安装位置没有按规定安装,用户的计量设备大都高高安装在8-10米的电杆上面,增加了农电工日常抄表维修的安全风险。四是由于统管后农电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且普遍偏低,形成农电管理工作尾大不掉之势,尽管对农电工进行了岗位培训,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但由于人员众多,违章现象难以根除,安全漏洞难以杜绝,也使电力企业的安全风险增加。
5、管理难度和风险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后,电力企业农村农村电力所有电力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这对保证农村电网的安全运行、电价执行、合理收取电费、开拓农村电力市场、杜绝“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农村电网的维护范围扩大,农村电力资产检修、运行和维护等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使电力企业成本明显上升,管理难度增加。二是计量设备由原来的配电室延伸至每个农户,过去由用户承担的变损、低压线损全部由电力企业承担,使农电企业在线损管理上将面临巨大的压力。三是目前电网改造已基本结束,但我县还有140多个台区未网改,在目前实行统管的形势下,这部分线路设备形成的不良资产,也使电力企业承受经营管理风险。
5、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在改制中被辞退的原电管站人员和农村电工,他们都没有与电力企业签定任何劳动合同,而劳动用工关系实际存在。事实上,电力企业无论是从历史上还是现实上都直接或间接管理和使用着农村电工。他们做的是职业化的电工工作,享受的是非职业化电工的待遇。在体制改革中,一部分一生都奉献给农电事业的原电管人员和老农村电工,因年龄原因被精简辞退之后,留下的只是心寒和无奈。因此,在一种不平衡心理的支配下,或是集体上访,或是制造事端,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途径
1、按照“依法用工、合理定酬、规范管理、稳定队伍”的工作要求,出台刚性的农电工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农电工管理。一是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双方劳动关系。解决好劳动用工形式不统一、待遇偏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二是明确农电工聘用期限和续聘、解聘的条件。三是明确农电工的工资收入标准,并统一办理养老保险,明确企业和个人分担的费用,执行企业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由集团公司牵头,统一投保,建立全省农电工的工伤、意外事故保险,实施保险制度社会化,消除农电工后顾之忧,使农电工与企业更加“贴心”。四是与农电工必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并明确农电工必须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五是根据供电台区和用户分布情况,原则上按照区域规定定员标准,并推行科学管理,推广银行代收和集中收费,推广集中抄表系统,提高农电管理的科技含量。六是制定农村电工劳动报酬考核办法(包括:农村电工报酬与安全、电费回收、线损等经济技术指标挂钩的计算方法,完成工作量的考核,执行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的考核与奖惩等内容)。招聘农电工可以参加县局内部各岗位的竞聘,实行易岗易薪,同工同酬,以激励职工爱岗敬业、干好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熟练、行为规范、服务优质、作风过硬”的农电工队伍。
还可按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方向,对现有的 《两改一同价后农电工管理问题调研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