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镇只好将一事一议筹资和两工以资代劳款等农业投入资金,挤出部分用于还债。
四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难。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与“一事一议”的规范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不少地方由于议事内容、议事条件、农民民主议事素质等方面的制约,无法与规定程序操作,影响议事效果。
为了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阶段性成果,达到中央提出的“三个确保”的要求,我们将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用创新的思维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难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同时,我们建议上级要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实际,循序渐进地推进各项改革,逐步过渡到位,在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前提下,落实各项措施,从而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必要折基础建设投入,确保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1、加大上级财政对村级的转移支付力度。税费改革5—8年内,是村级资金矛盾十分突出的时期。在村级经济尚不发达且无新的增长点情况下,村级组织既要确保正常运转,化解各类债务,又要进行农村基础建设,自我调节能力十分脆弱,难度很大。建议上级在政策、资金、项目、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目前,在确保村级组织运转资金足额到位的同时,各级财政要划出专项建设资金重点支持村内农业基础投入。国家对农业的补贴今后应逐步向村级组织倾斜,向水利、道路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倾斜。
2、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基础资金投入机制发生变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作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的主要途径,因此,建议上级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一是筹资筹劳标准不能降低。根据当前农村实际,取消“两工”后将会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生更加消极的影响,因此,建议从明年起,继续保留“两工”,工日可以控制在每劳8个工日以内,并允许实行一定额度的以资代劳。二是简化筹资筹劳程序,实行标准控制,民主议决,限额使用,规范收取。三是强化征收手段。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条例法规,实行依法征收。
3、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制订具体的优惠政策。如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项目增加信贷投入,提供税收优惠,明确具体的扶持措施。
三、农民增收缺门路
我县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605元,比上年增长6.5%。从当前情况看,农民增收难,关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产业化程度偏低,农民在生产环节增收空间不大。我县目前农产品加工企业有140多家,但在发展中存在着以下问题:低水平重复建设,企业竞争力不强;产品档次低,精深加工少;农业生产与加工脱节,农产品安全质量有待提高;与农民的联接不够紧密,买断的多,搞二次分配的很少,对农业生产和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虽明显但不突出。二是致富信息传递不畅,把握不准。农村现有的为农服务机构、农业信息网络等,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存在明显的供给与需求相脱节的问题。信息传递的不畅,影响了市场对农业结构的引导作用。三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农民在其他产业方面的增收渠道不畅。我县农村总劳力45.3万人,按现有生产能力和水平,以劳均耕作10亩计,仅需13.2万个农业劳动力,绝对剩余量达32万之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但受传统思想观念、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约,全县转移出去的劳力仅22万余人,当前特别是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农民外出就业受到严重制约,即使目前暂时没有返回的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在外收入也将受到很大影响。四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快,但绝大多数运行机制不健全,有名无实,致使农民抗御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
为此,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要针对上述突出问题,采取综合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促进农民收入普遍增长、持续增长、加速增长。
第一,努力提高农业结构调整的档次和水平,把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主线来抓。
要调整发展目标,使农业发展向“保安全、保稳定、保生态、增加农民收入”的“三保一增”转变。实践证明,只有安全的食品,才有广阔的市场;只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才有农民的持续增收。为此,在下一步农业结构调整中,必须注重于农产品的优质化、安全化、高效化,以此来促进我县的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要调整发展思路,使农业发展由产品结构调整,向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全面优化转变。下一步必须从传统的产品结构调整中跳出来,努力扩大专业户、专业村、专业镇的某一种或某一类产品的生产经营规模,使其成为当地的一项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全县围绕“八大主导产业”,发展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和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县农业结构调整的档次和水平。
第二,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业企业化,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来抓。
当前在扶持龙头企业上要实行三个转变:一是在龙头企业的认定上,不能只看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产品的市场前景,而更要看它有没有带动农民,带动了多少农民,有没有与农民结成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二是在对龙头企业的资金扶持上,不能只将有限的扶持资金用在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上,而要更多地用于支持企业引进先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以增强其带动农民发展生产的功能和作用。三是在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上,不能仅仅落实在会议上,落实在文件上,而更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在具体行动上。
在发展农业企业上,不能仅仅将眼光盯在引进外商外资和工商 《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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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难。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与“一事一议”的规范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不少地方由于议事内容、议事条件、农民民主议事素质等方面的制约,无法与规定程序操作,影响议事效果。
为了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阶段性成果,达到中央提出的“三个确保”的要求,我们将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用创新的思维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难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同时,我们建议上级要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实际,循序渐进地推进各项改革,逐步过渡到位,在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前提下,落实各项措施,从而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必要折基础建设投入,确保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1、加大上级财政对村级的转移支付力度。税费改革5—8年内,是村级资金矛盾十分突出的时期。在村级经济尚不发达且无新的增长点情况下,村级组织既要确保正常运转,化解各类债务,又要进行农村基础建设,自我调节能力十分脆弱,难度很大。建议上级在政策、资金、项目、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目前,在确保村级组织运转资金足额到位的同时,各级财政要划出专项建设资金重点支持村内农业基础投入。国家对农业的补贴今后应逐步向村级组织倾斜,向水利、道路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倾斜。
2、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基础资金投入机制发生变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作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的主要途径,因此,建议上级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一是筹资筹劳标准不能降低。根据当前农村实际,取消“两工”后将会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生更加消极的影响,因此,建议从明年起,继续保留“两工”,工日可以控制在每劳8个工日以内,并允许实行一定额度的以资代劳。二是简化筹资筹劳程序,实行标准控制,民主议决,限额使用,规范收取。三是强化征收手段。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条例法规,实行依法征收。
3、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制订具体的优惠政策。如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项目增加信贷投入,提供税收优惠,明确具体的扶持措施。
三、农民增收缺门路
我县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605元,比上年增长6.5%。从当前情况看,农民增收难,关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产业化程度偏低,农民在生产环节增收空间不大。我县目前农产品加工企业有140多家,但在发展中存在着以下问题:低水平重复建设,企业竞争力不强;产品档次低,精深加工少;农业生产与加工脱节,农产品安全质量有待提高;与农民的联接不够紧密,买断的多,搞二次分配的很少,对农业生产和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虽明显但不突出。二是致富信息传递不畅,把握不准。农村现有的为农服务机构、农业信息网络等,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存在明显的供给与需求相脱节的问题。信息传递的不畅,影响了市场对农业结构的引导作用。三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农民在其他产业方面的增收渠道不畅。我县农村总劳力45.3万人,按现有生产能力和水平,以劳均耕作10亩计,仅需13.2万个农业劳动力,绝对剩余量达32万之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但受传统思想观念、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约,全县转移出去的劳力仅22万余人,当前特别是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农民外出就业受到严重制约,即使目前暂时没有返回的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在外收入也将受到很大影响。四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快,但绝大多数运行机制不健全,有名无实,致使农民抗御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
为此,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要针对上述突出问题,采取综合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促进农民收入普遍增长、持续增长、加速增长。
第一,努力提高农业结构调整的档次和水平,把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主线来抓。
要调整发展目标,使农业发展向“保安全、保稳定、保生态、增加农民收入”的“三保一增”转变。实践证明,只有安全的食品,才有广阔的市场;只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才有农民的持续增收。为此,在下一步农业结构调整中,必须注重于农产品的优质化、安全化、高效化,以此来促进我县的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要调整发展思路,使农业发展由产品结构调整,向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全面优化转变。下一步必须从传统的产品结构调整中跳出来,努力扩大专业户、专业村、专业镇的某一种或某一类产品的生产经营规模,使其成为当地的一项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全县围绕“八大主导产业”,发展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和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县农业结构调整的档次和水平。
第二,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业企业化,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来抓。
当前在扶持龙头企业上要实行三个转变:一是在龙头企业的认定上,不能只看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产品的市场前景,而更要看它有没有带动农民,带动了多少农民,有没有与农民结成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二是在对龙头企业的资金扶持上,不能只将有限的扶持资金用在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上,而要更多地用于支持企业引进先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以增强其带动农民发展生产的功能和作用。三是在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上,不能仅仅落实在会议上,落实在文件上,而更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在具体行动上。
在发展农业企业上,不能仅仅将眼光盯在引进外商外资和工商 《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