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工作情况汇报
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其次,对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要停止其执法资格,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待岗、调离、离岗培训、提前离岗、辞退或责令辞职等办法进行处理。
(三)立与行的关系
“立”就是建立健全制度,“行”就是贯彻执行。“立”与“行”相辅相成,没有“立”就无所谓“行”,没有“行”,“立”也就失去了意义。在队伍建设中,制度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基础性工程,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而制度要得以实施,充分发挥其作用,则要靠督查作保证。当前最主要的是,要以执法过错追究和错案责任追究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把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的责任落实到执法人员和领导的身上,从根本上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热情服务”。
(四)官与兵的关系
“官”与“兵”的关系也就是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班子与队伍、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队伍是基础,班子是关键,班子的关键的关键又是班长。所以,抓队伍就要抓班子,抓班子关键要抓好“一把手”。抓好领导班子。首先,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同时对那些不称职的人员要进行组织调整,对以权谋私的要依法查处。http://www.wmxz.cn其次,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讲民主、讲团结、顾大局、识大体,做到工作上当标兵、执法上当模范、廉洁上做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带好一级。其三,班子内部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待,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其四,要加强班子廉洁自律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谈话、诫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正人先正己”。
抓好队伍。各级政法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从严治警的各项要求。要痛下决心,以强有力的措施教育转化后进人员,帮助整治后进单位。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深刻领会“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严于律己。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五)条与块的关系
“条”与“块”的关系,就是部门与地方的关系,这是我们的体制特色。在政法队伍管理、建设中,“条”与“块”之间各负其责,优势互补,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必不可少的前提和条件。目前政法部门的管理体制,除国家安全机关外,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在队伍管理特别是在领导班子成员配备上,“条”“块”之间有时通气不够,各持己见,而发生矛盾时又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作为“条”也好,“块”也好,都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认真地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尊重,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党委、政府都要把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在选配政法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时,要精心挑选,并主动征询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和干警依法行使职权,千方百计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及时研究解决政法机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以上就是我县在政法工作中的体会和不成熟看法,希望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同时也希望省市委政法委领导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操作性强,全省统一的标准,或直接纳入省统一财政预算,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更有利的保障。
《县政法工作情况汇报(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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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与行的关系
“立”就是建立健全制度,“行”就是贯彻执行。“立”与“行”相辅相成,没有“立”就无所谓“行”,没有“行”,“立”也就失去了意义。在队伍建设中,制度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基础性工程,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而制度要得以实施,充分发挥其作用,则要靠督查作保证。当前最主要的是,要以执法过错追究和错案责任追究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把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的责任落实到执法人员和领导的身上,从根本上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热情服务”。
(四)官与兵的关系
“官”与“兵”的关系也就是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班子与队伍、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队伍是基础,班子是关键,班子的关键的关键又是班长。所以,抓队伍就要抓班子,抓班子关键要抓好“一把手”。抓好领导班子。首先,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同时对那些不称职的人员要进行组织调整,对以权谋私的要依法查处。http://www.wmxz.cn其次,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讲民主、讲团结、顾大局、识大体,做到工作上当标兵、执法上当模范、廉洁上做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带好一级。其三,班子内部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待,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其四,要加强班子廉洁自律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谈话、诫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正人先正己”。
抓好队伍。各级政法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从严治警的各项要求。要痛下决心,以强有力的措施教育转化后进人员,帮助整治后进单位。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深刻领会“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严于律己。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五)条与块的关系
“条”与“块”的关系,就是部门与地方的关系,这是我们的体制特色。在政法队伍管理、建设中,“条”与“块”之间各负其责,优势互补,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必不可少的前提和条件。目前政法部门的管理体制,除国家安全机关外,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在队伍管理特别是在领导班子成员配备上,“条”“块”之间有时通气不够,各持己见,而发生矛盾时又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作为“条”也好,“块”也好,都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认真地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尊重,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党委、政府都要把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在选配政法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时,要精心挑选,并主动征询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和干警依法行使职权,千方百计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及时研究解决政法机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以上就是我县在政法工作中的体会和不成熟看法,希望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同时也希望省市委政法委领导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操作性强,全省统一的标准,或直接纳入省统一财政预算,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更有利的保障。
《县政法工作情况汇报(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