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反腐败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四、开展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按照“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关于“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我们突出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廉洁自律、坚持党的先进性为主题,开展了以几个方面的学习和教育工作。一是利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会,专题讲座会等形式,重点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胡锦涛、吴官正等同志重要讲讲话。传达了中纪委、市纪委、市交通纪委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通知等。通过学习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坚持了立党为公、廉洁勤政。二是把“两个条例”作为了今年党内法规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具体贯彻落实中做到了坚持原原本本、逐句逐条的学习与联系实际相结合;坚持学习具体条文与领会条例精神相结合;坚持学习条例与学习党风廉政相关条规相结合。通过学习,对条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明确了条例是处理党内各种违纪行为的基本依据,也是开展好党内监督的基本依据。三是利用公司发生的黄元友、李雪梅贪污案开展案例与警示教育。黄元友、李雪梅利用工作之便,以付运费方式,故意错划或直接从银行提现29万余元构成贪污案,受到法纪、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对该案我们及时在《重庆江海》报道并以此案开展教育,较好地起到了警示党员、干部、职工的作用。同时,也要求各单位建制堵漏,做好防范。尤其提出了生产、商务、财务三帐相互监督、数据相互统一的建议。
五、从严惩执纪,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和建纪相互监督案件落实责任违究制
从严执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纪检监督部门的一次重要任务。在执纪和惩处上,总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对重要信件均有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对重要案件的处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给予了办案工作人力经费的大力支持。总公司纪委也十分重视对发生的案件查处,一经发现线索,积极初核,做到该立案的立案,该查处的查处,没有压案不报,有案不查和瞒案情况。2004年我们一是对黄元友、李雪梅贪污案进行了党纪的处理,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31万余元。二是为发挥纪检监察相互配合,协作办案,派员参加了市纪委第二片区的有关案件线索调查和信访处理工作。三是认真处理了来信来访189件(次),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办结率达100%。四是总公司制订了《信访处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来信来访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公司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了职工接待室,配备了专职接待员。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工作的开展,为密切职工联系,维护企业稳定,增强干群理解、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市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市交委《关于2004年度领导纪要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自查认为:总公司班子是好班子,总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是好班子的带头人,班子全体成员正团结和领导全司职工努力向现代航运企业迈进,争创历史新高。党政主要领导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担当起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司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有了新的推进。为此,按照其考核标准来衡量,自评分为96分。
当否,请上级组织予以验收。
特此报告。
200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