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购销合同
购 销 合 同
购货单位:.武穴.***高中,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2006-10
供货单位:湖北塞尚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签订地点:湖北蕲春
第一条 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颜色 数量(套) 规格 单价(RMB) 金额(RMB)
男西服套装
女西服套装 双方确认的面料小样 量体裁衣
总计: 人民币: 元 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方式及包装材料:用塑料代装。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甲方带款在 月 日到乙方仓库提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付订金(¥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方可投产. 收到全部货款后发货并开收据.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收到货物后,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
应在收到货物两周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一周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有关本合同的双方来往之信函、传真均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定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武穴.***高中 (乙方): 湖北美春服装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