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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做好2009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是湖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实效、上水平的一年,也是应对金融危机克难奋进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全国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上网信息和数据的质量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都应主动公开。今年各地要将所有涉及“三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财政资金全部公开,中央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专项资金在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开(2009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附后);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变动情况要及时上网更新;按照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要求,鼓励各地搞好部门预算公开。凡是实行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的地方,应上网公开不少于10个一级行政单位200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将作为省财政“部门预算改革”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要切实提高上网财政资金数据和机构人员编制信息质量,增强网站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凡列入“2009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的资金,要按照公开资金分配政策全面准确,分级拨付表、分配明细表填写完整准确的要求及时公开。同时,各市州直要将直接管理分配的开发区、管理区等地资金信息在本地网站上完整公开。对2007、2008年度资金未公开和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的,必须尽快全面完整公开;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开办”)将对以前年度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的资金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结果作为2009年考核的内容。
要切实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强网站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所有上网信息在按程序审核上网发布后,要确保页面美观,文字和图片大小适当、布局合理。工作动态信息要确保及时、准确,每月至少要有两条以上反映本地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凡属宣传查询类的信息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报道,报道必须要有时间、地点和基本情况,并配以必要的图片。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查询和网上互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包括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发短信、挂横幅、立宣传牌、贴公告等形式宣传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也可以结合征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发放涉农补贴和负担监督卡、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村委会选举等时机开展流动查询活动。继续做好利用中小学电脑课教育、农民工培训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活动,并及时、详细的在本地网站宣传报道,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的社会影响深入到每个社会群体。
要完善和加强查询点建设与管理。乡镇城区免费查询点要进一步改善查询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要充分发挥电话查询的作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查询记录。农村查询点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以方便群众就近查询。要在总结2008年农村查询点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协议、财政补贴等方式,逐步建立并完善服务和监督机制,原则上到2009年9月底前一个行政村(社区)有一个农村(社区)查询点。
要加强与群众、网民的互动工作。对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到免费查询点查询、咨询、质疑的与财政、编制政务相关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要热情、耐心地予以解答处理。对各种网上咨询投诉建议等,按鄂财编办发[2008]13号文件要求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探索网上答复处理的办法和技巧,要通过答复处理让网民感到自己的意见得到重视,在互动中宣传和引导网民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加大公开成果的综合利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公开成效
要充分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这一平台,加大监督力度,以公开促管理、促改革,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要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结果作为对各地财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调整机构编制和干部配备、人员招录调配、财政经费的基础依据。
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和省财政厅驻各地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公开实际,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的重要领域、重点地区以及扩大内需的公开资金分配落实情况,要安排专人定期上网检查,督促各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对资金分配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查处。
各级公开部门要加大调研和督办工作力度,深入乡镇(社区)、农户一线,及时掌握了解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提高政务公开成效的途径和措施。
要完善报告制度,快速反映信息。所有上网信息和数据,凡经媒体曝光,最迟要在2天内将情况报省公开办;对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涉嫌弄虚作假、资金分配和编制管理违规违纪、部门和单位“吃空饷”等重要线索,各地公开办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检查处理结果报省公开办。
要将上网公开与财政、编制实际工作质量紧密结合。网上公开的信息、数据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对公开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经本地检查(含网上互动)自行纠正的,省公开办将不予追究;经新闻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信访督办的,属基层单位、受益人或项目单位利用虚假资料套取财政资金的,扣减该地当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属公开办或财政、编制部门作假的,该地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加大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2009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任务
2009年,各项公开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各地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情绪,按照“真实、深入、创新、高效”的原则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完成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任务,真正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办成湖北的“品牌网”、政府与群众的“联心网”、财政和编制部门的“形象网”。
各地党委政府要加大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调整办公室力量,保持专班人员相对稳定;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条件;各级财政、编制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关注、协调、督办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市州要在认真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所辖县市区的检查和指导力度。
省公开办要按照公开内容全面、完整、及时、准确,及以公开促管理、促改革的原则,及时制定2009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继续作为2009年“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的分配依据。
附:2009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正在制定中)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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