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实习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实习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一至三个月为考察培养期,除销售岗位外,其它岗位无薪资待遇;表现优异者,可酌情缩减考核期限。考察培养期过后,实行绩效工资制,每月15日将工资汇至员工账户。
二、实习内容
第二条 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曹淑静、黄赞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第三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大学生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 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方式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工作形式根据职务需要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不需要实行坐班制的职位,乙方只需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即可。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五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前三个月为考察培养期,除销售岗位外,其它岗位无薪资待遇,考核期过后,甲乙双方平等协商,采取以下第 二 种方式发放工资
1、甲方以每(月) 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报酬金额根据乙方实习考核培训期的表现及能力而定,工资于(每月统计一次)每月15日统一结算。
2、甲方根据乙方的绩效定薪酬,工资于(每月15 日/每日)统一结算。
第六条 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五、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七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八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七、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北京市仲裁机构解决。
八、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以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 实习期结束后,公司可提供员工在本单位相应职位的实习证明一份。
2、 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者,毕业后可直接转正为企业正式员工。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
《2010年实习协议(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