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
干部的成长,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2.各级老干部部门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奖励,并以此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
3.对在信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应给予批评教育,不称职的要调离信访工作岗位。
4.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六、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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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老干部部门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奖励,并以此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
3.对在信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应给予批评教育,不称职的要调离信访工作岗位。
4.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六、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