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四五普法工作自查总结
2001年以来,我局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文体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本部门执法和普法水平,通过努力,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文化市场经营者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同时有效服务了我县各项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县普法办《象山县“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象普办[2005]2号)要求,最近我局组织力量就我局“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现把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四五”普法的主要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四五”普法规划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四五”普法期间,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四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活动顺利实施,根据县普法办的要求,原县文化局成立了以蒋皓副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主任,负责普法规划的具体实施。2003年4月,因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我局又调整了“四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韩利诚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县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我们对普法教育经费给予保障。普法教育离不开学习资料,我局普法办在证订普法资料时,均以保证本部门本单位普法教育的需要为前提,干部学法读本的证订数均按照上级要求如数征订,百分之百的完成,这也为开展普法工作打好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还结合自身执法的实际,对业务学习用书做到人手一册。
(二)明确任务,制订规划为适应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文化体育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我县文化体育管理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根据县“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我们于2001年9月制订出台了《象山县文化局“四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教育对象及主要内容,制订了具体实施工作步骤。同时,根据规划,结合实际,每年都制订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计划,从而在时间上、制度上、措施上、经费上保证了“四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加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自“四五”普法规划制定后,我局按照《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普法教育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以及文化市场经营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局党委中心组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学法制度,机关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日活动,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经营组织文化市场经营户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这样从各个层面保证了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这几年来,我们坚持每月半天学法的制度,主要组织学习了《
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婚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消防法》、《传染病防治法》、《体育法》、《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以及《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条例》、《信访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30多部相关法律法规。
去年,局领导参加县里组织的领导干部学法知识测试,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同年9月,局系统31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象山县行政执法评议法律知识考试,平均分也达到了86.5分。此外,局所有公务员以《学法作业本》为主要内容,坚持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文化市场管理人员以“周一学法日”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相关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交流执法程序中需要改正的地方和执法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另一方面,我局还积极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生活,创作生产以法律为题材的文艺节日,并在送文化下乡时予以穿插演出,使广大群众在接受艺术熏陶、活跃业余生活的同时接受了法律知识教育。在抓好本系统各个层次以及各类教育对象普法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对文化体育部门法规规章的社会宣传和普及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确定,每年5月份为文化市场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月,在这期间,我们除了在有线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打出标题新闻和专题报道外,还在学校或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标语,现场设摊接受群众咨询,分发赠送宣传资料。去年5月28日,我局在象山第三中学集中设摊开展了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展出宣传版面10块,展销正版音像制品、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有近千名学生参加此次活动,收效良好。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我们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的同时,还积极举办各类经营户法制培训班。据统计,四年多来,我局共举办网吧、电子游戏机、印刷业、歌舞娱乐、演艺、音像出版物等市场经营户法制培训班38期,参加培训人员达3067人次。培训期间,广大经营业主及培训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培训结束后,进行上岗考试,合格率在98%以上。通过培训,广大经营者进一步端正了经营的指导思想,增强了法制观念。
(四)强化管理,依法行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多,内容涉及歌舞娱乐、演艺、出版物、音像、网络文化、电子游艺、美术品经营、地面卫星接收、经营性体育项目等管理。为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加强对本局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我局于2002年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贯彻落实文化体制改革精神,我局在最近的机构改革中,拟设立新闻出版与市场管理科,负责市场管理和行政审批。同时,成立县文体广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综合执法,具体承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我局切实加强普法工作与文化市场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运用普法学得的法律知识,指导具体工作,积极促使文化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
四年多来,我们除了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稽查外,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开展突击检查、专项治理和集中行动,同时通过检查,督促落实
整改措施,规范经营行为。如在2001年底的全县电脑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通过指导性兼并石浦地区无证网吧24家,电脑253台,彻底根除了当时石浦地区无证网吧大量存在又难以处理的“痼疾”,同时组织开展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的“零点行动”,重点整治网吧超时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收到了明显的成效。2002年,市文化局在我县召开了网吧整治工作现场会,我县的做法在会上作为典型交流并推广。在演艺场所管理中,我们又力把“三关”(即入口关、团体身份关、演出内容关),杜绝淫秽色情表演的发生。
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整治文化市场,使广大文化经营户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文明守法经营的意识,文化市场的面貌有了进一步的改观。据统计,从2001年至今,我局共组织文化市场检查1919次,出动5304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9991家次,处理违法违规案件226起,收缴非法书报刊22102本,音像制品10万余张(盒),罚款40余万元,未引发复议和诉讼案,有力打击了文化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环境。我局于2001年荣获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后,又于2002年在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行业集中整治检查评比中被评为优胜单位。2004年上半年我局在对丹城大梁山演艺厅涉嫌淫秽表演案的调查处理中,行动迅速,方法得当,还受到了省文化厅表彰。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连续多年被评为省优秀稽查队。
二、存在的问题
贯彻执行“四五”普法规划四年多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对文化市场经营户的法制培训还有待加强。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普法工作实践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下阶段普法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近期要以《信访条例》修改实施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理信访意识。同时要通过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举办法制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开展“千影百戏”活动等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法制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2、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力度。要继续对文化市场实施“高压”政策,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坚决取缔文化市场中的“违法”与“丑恶”现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3、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和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和执法队伍建设目标要求,以抓好办案和行政审批质量效率为突破口,继续抓好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能力。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四五普法工作自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