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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及查处对策


要案发区域。
     三是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有的基层干部在为群众办事中,利用手中权力,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或者为了“小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钻政策空子,损害群众的利益。有的在工作中,作风拖拉、方法简单、语言粗鲁,伤害群众感情,甚至引发冲突。这类案件,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是基层办案的重点区域之一。
     四是高科技犯罪。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化、智能化。他们利用信用卡、电脑、网络等科技工具作案,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无洞不钻,盗取国家财产。即使是一些普通案件,其作案的手段也非常高明,更加狡猾和复杂。
     针对办案中遇到的这些难点问题,在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方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提高:
     一、讲究方法策略,提高办案成效。要成功地突破案件,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讲究策略。否则,因一个环节上出了问题,就会影响到整个案件查办工作。因此,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应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组织实施上要突出全面性。对于大案要案,纪委书记要做到亲自安排、调度和协调,副书记要亲自带队组织办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一包到底。二是方案制定上要体现周密性。在掌握了案件的线索之后,如何组织案件的具体查处工作,必须有一个明晰而周密的方案。要针对案件线索中涉及的问题,拟好调查提纲,并要把可能遇到的问题尽量考虑周全,做到有备无患,以适应突发情况的需要。配备办案人员,应根据案件的类型、涉及的专业知识、以及复杂与简单的程序来配备。要找准查办案件的突破口,对需要查清哪些问题、应采取哪些措施、可能遇到哪些问题都要制定一个详细的预案,确保办一个,成一个。三是方法运用上要讲究策略性。一个案件能否最终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查办工作的方法策略。只有方法策略对路,工作才能事半功倍。
     二、充分发挥纪委在案件查处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大兵团作战的“大纪检”格局。针对当前违法违纪行为的涉外性和隐蔽性,给案件查处中调查程序适用和取证手段的运用等各方面带来了新的难题。完全依靠纪委一家的办案力量单打独斗,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反腐败局面。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发挥反腐败中协调作用,组织检察、公安、审计、税务、海关等各部门联合办案,协同作战。充分体现各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的程序优势和专业优势,发挥各部门的办案合力,构筑严密的反腐败网络,着力扭转办案中取证难和办案手段不足的被动局面,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大纪检”、“大监察”格局。
     三、引入信用监察制度。针对当前违法违纪行为呈现出手段上的隐蔽性和方式上的多样化,要想将每一个腐败分子的每一个违法违纪行为都查处出来是不现实的。为了最大限度的打击违法违纪行为,引入信用监察制度相当重要。在每年年未对党员干部进行考评时,要求被考评人就一年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申报,对申报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今后如查出其有一件违法违纪行为,就宣布对其进行干部信用否决,记入干部档案,并将此作为对干部任免的重要考核标准。
     四、充分发挥办案的震慑作用,消除为办案而办案的“单纯办案”现象。违法案件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素质的内在因素,也有管理制度层面的外在因素,还有管理体制的深层次因素。要实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制度,通过剖析案发原因,找到思想观念上的误区,管理中的漏洞,监督体制上的弱点,查缺堵漏,有效整改。通过剖析案件,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五、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加强对国有企业和重要经济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国有企业未改制前,群众对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出于自我保护的考虑,往往不敢检举揭发。在企业决定改制后,职工将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此时,有正义感的职工会勇敢的站出来检举问题。我们要充分抓住这一契机,深挖广查,严惩一批国企蛀虫。重点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相对人多数为人民群众,他们在接受管理过程中,最有可能掌握经济管理部门在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建立一套有效的举报奖励机制和举报保护制度,使群众敢举报、能举报。我们要高度重视举报线索,加大查案力度,提高成案率,在人民群众中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的反腐败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我们办案机关的信心。
   

《浅谈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及查处对策(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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