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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县广大农村应运而生。最近,笔者就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后认为,我县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现时间虽然短,但已逐渐显示其蓬勃的生命力,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及其运作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把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的农民、组织或其他人员自愿组织起来,以搞好服务、促进发展、增加收入为目的,通过提供技术、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服务和其他方式,实行自我管理、民主决策、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我县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1998年成立的郭家坝镇原桐树湾村科普协会。截至2004年底,全县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达30多个,加入组织的农户有1180户,辐射和带517878秘书网动周边农户近12000户。从组织类型上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1、龙头企业依托型。由龙头企业(公司)牵头发起,创建“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的组织。其特点是:通过订单的形式,连基地连农户连市场,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如杨林桥镇以富锋魔芋公司为龙头组建的天鹅魔芋生产加工营销合作社等。
     2、主管部门扶持型。依托政府或财政、农业等主管部门组建起来的农民专业组织。其特点是:在资金筹集、内部管理等各方面较多地依赖于政府或各部门。如郭家坝镇童庄河脐橙生产营销合作社、梅家河板栗协会等。
     3、基层组织主导型。基层组织结合本村产业实际组建起来的专业组织。其特点是:村“两委”干部为合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一并行使合作组织的各项管理职能。如梅家河乡郑家岭村西瓜协会则为这种类型。
     4、能人效应带动型。在一些具有生产技术专长的乡土人才或销售能人的带动下,周边农民在技术、销售等方面以其为依托自发组建起来的组织。其特点是:完全由农民自发组建而成,并以能人为依托发展。如杨林桥镇响水洞村第十三社区桑蚕协会就是这种类型的组织。
     尽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17878秘书网建设尚处于摸索起步阶段,且这些组织也仅具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雏形,但在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自身的优势,及时掌握生产技术和市场动态,组织和指导广大农民生产适销对路、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品种,形成规模化生产,带动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为形成主导产业和专业生产提供了物质基础。如梅家河乡郑家岭村农民专业协会自2000年成立以来,按照“远抓柑桔、近抓瓜果、狠抓畜牧、多经致富”的思路,带动农民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出了特色,调优了结构,调富了农民。
     2、推广了农业生产技术。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在技术和品种改良方面,亟需提供服务,但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服务手段、方法及内容方面,都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成立后,在农业技术推广中显示出独有的优势。如全国百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单位之一的郭家坝镇童庄河脐橙生产营销合作社,自2001年成立以来在指导农民生产、促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标准化应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该社在华中农业大学引进“红心”脐橙枝条,聘请专家现场传授柑桔嫁接技术,再通过社员辐射全镇柑农,不仅提高了童庄河流域17个村的柑农种植技术,而且为全镇乃至全县起到了引导和示范作用。
     3、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将分散经营的农户组成联合体,联合起来闯市场,实现了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连接,降低了市场风险,增加了农民收入。如2004年刚成立的梅家河乡板栗协会,积极主导全乡的板栗销售,改变了过去外地商贩、本地小贩各自为阵的混乱收购局面,维护了栗农的利益,全乡通过协会有组织地销售板栗,均价比上年提高了0.4元/公斤,仅此一项栗农增收近20万元。
     4、发挥了能人带动效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一大批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致富能手为主心骨,产生了“能人”聚集效应,促进了资金、技术、信息合理流转和发挥更大的作用。如童庄河脐橙生产营销合作社把全镇90多名柑橘销售大户吸纳到合作社,充分整合这些大户的市场信息资源,主导了全镇的柑橘销售。2004年该镇脐橙社会产量达6万吨以上,有近60%是通过合作社有组织地销售出去的,其中仅该社理事长韩永武为外地客商代收和自行组织外销就达4000多吨。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亟待规范完善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与国内外先进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比,其组织方式、管理办法、合作形式等方面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一)组织形式上的依赖性。一是组建上依赖。我县现有的初具发展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绝大多数由政府及农业、财政等部门及基层组织创建而成。二是管理上依赖。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起来以后,仍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基层组织行使管理职能,背离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理念和原则。由于这种从组建到管理自始至终纯粹的依赖性存在,导致行政色彩浓厚,许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决策不民主,社员(会员)没有自主活动的空间,没有表达自己独立意

《关于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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