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调研
一般理解公共卫生体系应包括为所有人服务的卫生设施、卫生系统以及卫生人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通常包含几个方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卫生信息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正是因为公共卫生体系是为所有人提供健康服务的,所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如何将直接影响人口的素质和劳动力的劳动能力的提高。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搞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意味着花费少量的资金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由于我国农业人口比重大,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农村公共卫生事业作为农村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2003年取得抗击“非典”斗争胜利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决策,卫生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应当看到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尤其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严重制约着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薄弱的情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近年来,我市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效:基本完成了市县4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县传染病区、市紧急救援和紧急医疗救治中心的建设。建立并完善了市、县、乡三级疫情网络报告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基本到位。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现将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调查情况以及几点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基本框架和承担的主要任务
按照市编委《关于调整市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的通知》(蚌编[2005]12号)要求:“将现有区级卫生防疫机构及职能重新整合,分别组建蚌埠市龙子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蚌埠市蚌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蚌埠市禹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蚌埠市淮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为副科级建制,列入区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同时撤销原区卫生防疫站。市辖区一级不设卫生监督所,其公共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固镇、五河及怀远三县编办也均正式下文批准组建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撤销原县卫生防疫站。市、县卫生监督所按有关规定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04年3月,蚌埠市城区实行区划调整,市内4个区都带了乡镇,增加了农村卫生工作。因此,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在三县主要由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构成,在市区主要由市、区、乡、村四级卫生服务网络构成。形成了以市、县(区)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机构为龙头,以乡(镇)防保站或卫生院为枢纽,以村级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约430多人(市级约130人,区级约60人,县级约245人),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但地方津贴部分由各单位从预算外收入中解决;我市80%的乡镇卫生院成立了防保站,一般由3-5人组成,乡(镇)防保站工作人员共330多人,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基本未列入财政预算,所需经费主要靠预防保健工作收入或由乡卫生院从医疗收入中予以解决;村级医疗机构实行自收自支,其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得不到任何补贴。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承担的主要任务有:处理或协助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实现让所有适龄儿童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的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滋病防控工作;落实疟疾、结核病等我市常见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开展不明原因肺炎主动搜索;实行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开展儿童食品、节庆市场专项整治;开展乡镇企业非固定用工劳动者健康监护情况执法检查;开展学校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等等。
二、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长期不足,公共卫生工作运转艰难。公共卫生事业是国家重要的公益性事业,应当依靠政府支持。在国家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如果没有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人们对公共卫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很难认识到位,从而影响了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正常投入,以至积累了大量问题。调查反映,我市、县(区)级财政对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的预算内经费安排仅限于人员工资的部分和人均1000元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的地方津贴部分和特殊行业津贴、检验检测设备更新经费、国家规定的免费接种的疫苗所需经费以及正常的办公开支都要从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有偿技术服务收费中予以补充,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仅占实际工作需求的30%左右。乡镇一级的卫生监督和防疫保健经费几乎为零,少数乡镇防保人员近两年的工资收入几乎没有,严重影响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有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现有的仪器设备甚至落后于被监督单位,影响检测效果和检测的权威性。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精神,各级卫生监督所工作用车应包括 《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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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由于我国农业人口比重大,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农村公共卫生事业作为农村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2003年取得抗击“非典”斗争胜利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决策,卫生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应当看到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尤其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严重制约着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薄弱的情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近年来,我市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效:基本完成了市县4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县传染病区、市紧急救援和紧急医疗救治中心的建设。建立并完善了市、县、乡三级疫情网络报告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基本到位。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现将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调查情况以及几点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基本框架和承担的主要任务
按照市编委《关于调整市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的通知》(蚌编[2005]12号)要求:“将现有区级卫生防疫机构及职能重新整合,分别组建蚌埠市龙子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蚌埠市蚌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蚌埠市禹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蚌埠市淮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为副科级建制,列入区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同时撤销原区卫生防疫站。市辖区一级不设卫生监督所,其公共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固镇、五河及怀远三县编办也均正式下文批准组建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撤销原县卫生防疫站。市、县卫生监督所按有关规定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04年3月,蚌埠市城区实行区划调整,市内4个区都带了乡镇,增加了农村卫生工作。因此,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在三县主要由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构成,在市区主要由市、区、乡、村四级卫生服务网络构成。形成了以市、县(区)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机构为龙头,以乡(镇)防保站或卫生院为枢纽,以村级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约430多人(市级约130人,区级约60人,县级约245人),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但地方津贴部分由各单位从预算外收入中解决;我市80%的乡镇卫生院成立了防保站,一般由3-5人组成,乡(镇)防保站工作人员共330多人,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基本未列入财政预算,所需经费主要靠预防保健工作收入或由乡卫生院从医疗收入中予以解决;村级医疗机构实行自收自支,其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得不到任何补贴。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承担的主要任务有:处理或协助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实现让所有适龄儿童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的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滋病防控工作;落实疟疾、结核病等我市常见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开展不明原因肺炎主动搜索;实行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开展儿童食品、节庆市场专项整治;开展乡镇企业非固定用工劳动者健康监护情况执法检查;开展学校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等等。
二、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长期不足,公共卫生工作运转艰难。公共卫生事业是国家重要的公益性事业,应当依靠政府支持。在国家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如果没有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人们对公共卫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很难认识到位,从而影响了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正常投入,以至积累了大量问题。调查反映,我市、县(区)级财政对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的预算内经费安排仅限于人员工资的部分和人均1000元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的地方津贴部分和特殊行业津贴、检验检测设备更新经费、国家规定的免费接种的疫苗所需经费以及正常的办公开支都要从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有偿技术服务收费中予以补充,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仅占实际工作需求的30%左右。乡镇一级的卫生监督和防疫保健经费几乎为零,少数乡镇防保人员近两年的工资收入几乎没有,严重影响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有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现有的仪器设备甚至落后于被监督单位,影响检测效果和检测的权威性。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精神,各级卫生监督所工作用车应包括 《我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