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对所在部门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对所在部门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制订出台相关规范性意见,根据市纪委要求,宿城区纪委、监察局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由区纪委副书记XX带队,深入到区直15家单位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对所在单位人财物监督的现状
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对所在单位人财物的监督归根结底是对人的监督。一是以教育提醒人。区直各纪委纪检组都高度重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利用召开会议、组织活动等形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如区教育局纪委对中央、省、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重要讲话及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进行传达,组织人员深入学习,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其它法律条规,提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认知水平。区水务局纪委、农林局纪检组等纪检部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讨论和交流活动,并积极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学唱传唱八荣八耻和廉政歌曲,从而加强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以制度约束人。各纪检监察机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以制度来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督与管理。如制定了日常管理考评细则、重大工作督查督办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抓各种制度的落实来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和监督,从而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如区教育局制订了局领导、基层领导干部廉政“十不准”规定,并定期对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采取自查、民主评议及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区水务局等单位对公务招待统一扎口管理,严格实行报审制度。来客凡需招待的,一律由纪委书记批准,并填写《申报审批单》和登记表。中午招待确需饮酒的,要填写《宿城区来客招待午间饮酒申报审批表》,并报区廉政办批准。同时,按照勤俭节约、方便工作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严禁超标准招待,超标部分由个人承担。对于办公用品,区教育局、检察院、水务局等单位严格实行报批制度。先填写《办公用品添置申请单》,然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负责审批。5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500元及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各纪检机构还加大“三务公开”力度,增强对人财物管理的透明度。三是以惩戒警示人。各纪检监察机构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如区教育局严肃纪律,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举报学校乱收费或领导干部经济问题的信访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调查,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3件,查结3件;对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系统内作通报批评,从而起到了教育、警示、惩戒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仍是薄弱环节,造成“灯下黑”,其主要表现是:
(一)党政及其成员不愿接受同级纪检机构的监督。一般来讲,对上级的监督还容易接受,但对同级或下级的监督往往不情愿接受。一说监督便与怀疑、猜测、不信任,以及监视领导、打小报告等同起来,甚至冠以“踢开党委搞监督”或“矛头对上”的帽子。有的还认为,对监督工作嘴上说一说,大原则讲一讲还可以,一旦接触到实际问题就很不高兴、不愉快。
(二)党委及其成员害怕被监督。有的把监督看成是人际关系,如纪委和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关系和谐,监督工作还好开展,否则,双方忌讳“监督”二字。
(三)纪委、纪检组存在不愿、不敢监督的问题。监督同级党委难度大。纪检干部认为,吃人家饭、跟人家转,不能挑人家的刺,揭人家的短。再说职务、职称、工资、住房、孩子就业都得靠本单位,要来真格的怕吃亏,怕伤和气,怕工作受刁难,怕事后穿小鞋。
(四)纪检组人手不足,增大了监督的难度。由于很多单位纪委、纪检组只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人,开展工作还要协调临时抽人,善始善终完成工作比较困难。
三、对策和建议
(一)党委要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纪委充分行使监督的职能。
党委及其成员要把接受同级纪委监督提高到党的组织原则的高度来认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是《党章》赋予的权力,不是争“你高我低”,更不是“矛头向上”。党委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做“开明书记”,为同级纪委监督提供条件,创造畅开言路、开展监督的氛围,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
要提高接受监督和实行监督的认识。每个党员和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应接受监督和实行监督。明确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是党和政府在新形势下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重要方式,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的表现。因此,领导干部应以坦荡的胸怀,适应和习惯这种正常的党内生活。只有意识到位,才能自觉的行动到位。
正确处理好被领导与监督的关系。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与党委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因此,党委及其成员接受同级纪委监督要在“自觉”上下功夫,以支持的态度提供进行监督的条件。如党委在讨论 《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对所在部门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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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对所在单位人财物监督的现状
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对所在单位人财物的监督归根结底是对人的监督。一是以教育提醒人。区直各纪委纪检组都高度重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利用召开会议、组织活动等形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如区教育局纪委对中央、省、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重要讲话及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进行传达,组织人员深入学习,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其它法律条规,提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认知水平。区水务局纪委、农林局纪检组等纪检部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讨论和交流活动,并积极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学唱传唱八荣八耻和廉政歌曲,从而加强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以制度约束人。各纪检监察机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以制度来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督与管理。如制定了日常管理考评细则、重大工作督查督办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抓各种制度的落实来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和监督,从而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如区教育局制订了局领导、基层领导干部廉政“十不准”规定,并定期对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采取自查、民主评议及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区水务局等单位对公务招待统一扎口管理,严格实行报审制度。来客凡需招待的,一律由纪委书记批准,并填写《申报审批单》和登记表。中午招待确需饮酒的,要填写《宿城区来客招待午间饮酒申报审批表》,并报区廉政办批准。同时,按照勤俭节约、方便工作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严禁超标准招待,超标部分由个人承担。对于办公用品,区教育局、检察院、水务局等单位严格实行报批制度。先填写《办公用品添置申请单》,然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负责审批。5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500元及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各纪检机构还加大“三务公开”力度,增强对人财物管理的透明度。三是以惩戒警示人。各纪检监察机构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如区教育局严肃纪律,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举报学校乱收费或领导干部经济问题的信访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调查,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3件,查结3件;对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系统内作通报批评,从而起到了教育、警示、惩戒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仍是薄弱环节,造成“灯下黑”,其主要表现是:
(一)党政及其成员不愿接受同级纪检机构的监督。一般来讲,对上级的监督还容易接受,但对同级或下级的监督往往不情愿接受。一说监督便与怀疑、猜测、不信任,以及监视领导、打小报告等同起来,甚至冠以“踢开党委搞监督”或“矛头对上”的帽子。有的还认为,对监督工作嘴上说一说,大原则讲一讲还可以,一旦接触到实际问题就很不高兴、不愉快。
(二)党委及其成员害怕被监督。有的把监督看成是人际关系,如纪委和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关系和谐,监督工作还好开展,否则,双方忌讳“监督”二字。
(三)纪委、纪检组存在不愿、不敢监督的问题。监督同级党委难度大。纪检干部认为,吃人家饭、跟人家转,不能挑人家的刺,揭人家的短。再说职务、职称、工资、住房、孩子就业都得靠本单位,要来真格的怕吃亏,怕伤和气,怕工作受刁难,怕事后穿小鞋。
(四)纪检组人手不足,增大了监督的难度。由于很多单位纪委、纪检组只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人,开展工作还要协调临时抽人,善始善终完成工作比较困难。
三、对策和建议
(一)党委要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纪委充分行使监督的职能。
党委及其成员要把接受同级纪委监督提高到党的组织原则的高度来认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是《党章》赋予的权力,不是争“你高我低”,更不是“矛头向上”。党委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做“开明书记”,为同级纪委监督提供条件,创造畅开言路、开展监督的氛围,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
要提高接受监督和实行监督的认识。每个党员和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应接受监督和实行监督。明确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是党和政府在新形势下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重要方式,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的表现。因此,领导干部应以坦荡的胸怀,适应和习惯这种正常的党内生活。只有意识到位,才能自觉的行动到位。
正确处理好被领导与监督的关系。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与党委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因此,党委及其成员接受同级纪委监督要在“自觉”上下功夫,以支持的态度提供进行监督的条件。如党委在讨论 《区直纪检监察机构对所在部门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