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汇报材料
区挂职学习,全年力争举办两次报告会,县党校举办四期干部培训班,培训县、乡、村领导干部1000名,乡镇党校培训2500人。县委组建了六个考察组,深入县、乡各党委对年轻后备干部进行了考察考核,为选派干部挂职学习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县、乡党校分别举办干部培训班一期,培训干部1200人,其中县党校培训干部500名。
三、今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我县是国家重点贫困县,全县辖6乡6镇,288个行政村,14.3万人。其中:贫困村136个,占47.2%;贫困人口5.7万人,占农业人口11.7万人的39.8%。贫困仍然是我县最大的实际,县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县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万名党员干部职工联户扶贫活动,即组织县、乡、村三级有帮扶能力的10000名党员干部职工(6000名机关干部职工,4000名村级干部和党员)帮扶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625元的10000户贫困户。县委要求每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利用每年“五一”、“十一”、春节前后三次长假上门探访贫困“亲戚”,与贫困户交友谈心,针对他们实际困难,从疏导思想、传播知识、开发产业、解决困难、帮助失学等方面帮扶,争取在三年内实现“5个2”目标,即人均2亩果、2亩草、2只羊、2亩基本农田、2000元纯收入。截止2003年12月底,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职工共建立帮扶对子10061户,累计捐赠帮扶现金85万余元,衣物6300余件,送面粉15930袋、科技资料1.91万册,赠送羊子3500只,赠送价值11000元的防非药物,赠送地膜、粉碎机等21000余元的农耕物资,维修和新修道路35公里,引进致富项目23项,帮助发展主导产业5320亩,救助失学儿童96名。在具体工作中开好三会抓动员,严把三关定对象(开好全县党政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大会,县直机关和乡镇党委有关人员会议,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联户会议;严把帮扶对象确定关、严把党员干部职工联户关、严把帮扶标准关),实行“五到户”(政策宣传到户、思路调整到户、产业开发到户、服务落实到户,增收体现到户),坚持六注重,狠抓六落实(注重思想发动,落实观念扶贫;注重扶持启动,落实政策扶贫;注重项目带动,落实退耕扶贫;注重沟通联系,落实感情扶贫;注重示范带动,落实科技扶贫;重视协作配合,落实社会扶贫),不断增强帮扶的实际效果。帮扶活动实行领导责任制,县委成立了万名党员干部职工联户扶贫领导小组在组织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联户扶贫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督办、考核评比。明确县级各部门、乡镇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本乡镇联户扶贫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规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每人至少帮扶一户贫困户,要求通过帮扶,使贫困户一年打基础,两年变面貌,三年基本脱贫。目标达不到,干部不脱钩;实行工作责任制。从2002年起,县委把万名党员干部职工联户扶贫活动与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评优树模、工资晋升、提拔任用相挂钩,列入部门、乡镇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作为干部年度公务员考核和党内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全县上下形成了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乡镇、部门密切配合,党员干部职工真心帮扶的良好局面。县委书记杨霄、县长薛海涛率先垂范,先后数次深入自己包扶的贫困户落实帮扶任务。据统计,全县30名县级领导平均每人包扶2户,平均深入包扶户5次以上,支助现金1.35万元,救助衣物126套,协调落实资金18.4万元,帮助发展梨果1255亩,舍养羊子1345只。
四、目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农民党员年龄结构老化,观念守旧,缺乏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村级集经济“空壳”村较多,无钱办事的问题尤为突出;党员外出打工较多,正常的组织生活难以开展,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性难以发挥;党员活动阵地利用率低,作用发挥不明显。
五、今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按照“三级示范、三个带头”的思路来进行,即县委抓党建示范乡镇,县委常委带头抓;乡镇党委抓党建示范村,党委委员带头抓;村党支部抓党员示范户,支委委员带头抓。通过抓点示范,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的党建联系点真正成为“三个文明”的综合示范点。二是要落实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县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县直机关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思想,真正在全县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局面。三是要强化督促检查,创新工作机制。由县委组织部、基层办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对全县党建工作要进行跟踪督查指导,要不断完善督查措施,把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把明查与“暗访”结合起来,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部门要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解剖。四是要建立党建责任追究制。对村党组织半年以上无支部书记,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委一年内不发展一名党员,不按财务会签制进行财务审批及财务不公开,有两个以上热难点问题不解决,严格追究乡镇及县直机关党委主要领导责任。
《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汇报材料(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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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我县是国家重点贫困县,全县辖6乡6镇,288个行政村,14.3万人。其中:贫困村136个,占47.2%;贫困人口5.7万人,占农业人口11.7万人的39.8%。贫困仍然是我县最大的实际,县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县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万名党员干部职工联户扶贫活动,即组织县、乡、村三级有帮扶能力的10000名党员干部职工(6000名机关干部职工,4000名村级干部和党员)帮扶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625元的10000户贫困户。县委要求每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利用每年“五一”、“十一”、春节前后三次长假上门探访贫困“亲戚”,与贫困户交友谈心,针对他们实际困难,从疏导思想、传播知识、开发产业、解决困难、帮助失学等方面帮扶,争取在三年内实现“5个2”目标,即人均2亩果、2亩草、2只羊、2亩基本农田、2000元纯收入。截止2003年12月底,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职工共建立帮扶对子10061户,累计捐赠帮扶现金85万余元,衣物6300余件,送面粉15930袋、科技资料1.91万册,赠送羊子3500只,赠送价值11000元的防非药物,赠送地膜、粉碎机等21000余元的农耕物资,维修和新修道路35公里,引进致富项目23项,帮助发展主导产业5320亩,救助失学儿童96名。在具体工作中开好三会抓动员,严把三关定对象(开好全县党政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大会,县直机关和乡镇党委有关人员会议,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联户会议;严把帮扶对象确定关、严把党员干部职工联户关、严把帮扶标准关),实行“五到户”(政策宣传到户、思路调整到户、产业开发到户、服务落实到户,增收体现到户),坚持六注重,狠抓六落实(注重思想发动,落实观念扶贫;注重扶持启动,落实政策扶贫;注重项目带动,落实退耕扶贫;注重沟通联系,落实感情扶贫;注重示范带动,落实科技扶贫;重视协作配合,落实社会扶贫),不断增强帮扶的实际效果。帮扶活动实行领导责任制,县委成立了万名党员干部职工联户扶贫领导小组在组织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联户扶贫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督办、考核评比。明确县级各部门、乡镇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本乡镇联户扶贫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规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每人至少帮扶一户贫困户,要求通过帮扶,使贫困户一年打基础,两年变面貌,三年基本脱贫。目标达不到,干部不脱钩;实行工作责任制。从2002年起,县委把万名党员干部职工联户扶贫活动与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评优树模、工资晋升、提拔任用相挂钩,列入部门、乡镇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作为干部年度公务员考核和党内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全县上下形成了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乡镇、部门密切配合,党员干部职工真心帮扶的良好局面。县委书记杨霄、县长薛海涛率先垂范,先后数次深入自己包扶的贫困户落实帮扶任务。据统计,全县30名县级领导平均每人包扶2户,平均深入包扶户5次以上,支助现金1.35万元,救助衣物126套,协调落实资金18.4万元,帮助发展梨果1255亩,舍养羊子1345只。
四、目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农民党员年龄结构老化,观念守旧,缺乏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村级集经济“空壳”村较多,无钱办事的问题尤为突出;党员外出打工较多,正常的组织生活难以开展,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性难以发挥;党员活动阵地利用率低,作用发挥不明显。
五、今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按照“三级示范、三个带头”的思路来进行,即县委抓党建示范乡镇,县委常委带头抓;乡镇党委抓党建示范村,党委委员带头抓;村党支部抓党员示范户,支委委员带头抓。通过抓点示范,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的党建联系点真正成为“三个文明”的综合示范点。二是要落实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县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县直机关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思想,真正在全县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局面。三是要强化督促检查,创新工作机制。由县委组织部、基层办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对全县党建工作要进行跟踪督查指导,要不断完善督查措施,把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把明查与“暗访”结合起来,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部门要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解剖。四是要建立党建责任追究制。对村党组织半年以上无支部书记,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委一年内不发展一名党员,不按财务会签制进行财务审批及财务不公开,有两个以上热难点问题不解决,严格追究乡镇及县直机关党委主要领导责任。
《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汇报材料(第2页)》